金牙大状律师网 电脑版
  • 金牙大状
  • 犯罪专题
  • 亲办案例
  • 金牙学院
  • 金牙动态
  • 刑诉须知
  • 示范文书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1. 首页
  2. 金牙学院
  3. 金牙释法
  4. 列表

金牙释法

  • 刑事拘留阶段,律师“无罪辩护”的黄金时间
  • 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与刑事犯罪系列(1)
  • 刑事辩护,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更是良心活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贷款诈骗罪指控是如何辩护成功的?
  • 刘品新丨网络犯罪证明简化论
  • 贩毒、运毒与持毒的界分
  • 无息借款,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
  • 善林金融被查周伯云投案,此案和钱宝网非法集资案有何区别?
  • 非法放贷罪不能增设,否则P2P、高利贷、现金贷都是犯罪
  • 不能将“经营谋利”的目的等同于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
  • P2P就好比媒婆,从不把姑娘留给自家的傻儿子
  • 南大教授沈阳被曝性侵高岩:超过20年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 辩护律师就鉴定意见如何向鉴定人发问?
  • 技术辩护,刑事律师的“王道”
  • “以虚假的产权担保骗取借款后逃匿”的合同诈骗罪指控是怎样实现无罪的?
  • 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如何为相关人员辩护?
  • 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如何在“运动式司法”中无罪辩护、有效辩护?——以普天金安等P2P平台倒下为例的实务论说
  • 隐瞒事实签订多重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必然构成合同诈骗罪
  • 盗窃比特币价值2百万,为何不是盗窃罪?
  • 非法集资人投案后又被投资人控制,怎样摆脱非法拘禁?怎样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
  • 1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61
  • »

返回首页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有刑事法律问题,请致电:13503015895

©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