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俊峰、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价值、伦理和技能研讨会”著名律师精彩发言摘录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2-25


黄坚明律师:【金牙大状论坛】(第一期)中国影响性诉讼之

“从夏俊峰、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价值、伦理和技能研讨会”

著名律师精彩发言摘录

黄坚明:广东广强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律师王亚林:法律移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制度协调和保障,如果在律师制度上存在缺损和不足,势必也会影响到律师的执业行为和价值选择。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宁波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律师张友明:相对其他社会规制而言,法律应是谦抑的;相对其他法律而言,刑法应是谦抑的;相对其他法律人而言,律师应是谦抑的;相对其他律师而言,刑事律师应是谦抑的。律师间的竞争,应彻底抛弃具体案件上法律技巧的比滥拼恶,而应是基于法律伦理上服务力的比良争优。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理事、律师阮传胜:律师把辩护话语最大限度地发表在法庭上、法律意见书里、辩护词中,而不是刻意地与社会问题关联起来,刻意地试图通过迎合并影响社会舆论来实现辩护目的。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江水:专业能力才是律师的立身之本,时间分配决定专业程度。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良其:律师不能有理讲不出,更不能无理搅三分。

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祖飞:良知是职业伦理之根,失去良知就无所谓职业伦理。

北京市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需聪:律师是专业人士,任何时候都是专业为王,离开专业,一切都是浮云。

上海东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云康:忠人所托,济人危难,德能兼具,共造双赢。

北京市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双泉:夏案,最终抗争败予现有体制,但律师的坚持与抗争至少体现了行业的担当;李案,律师的参与和无良媒体的炒作,终酿成一出闹剧。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丁一元:一个未成年人被判10年,这肯定是不成功的。夏俊峰、李一天案,律师肯定不能作无罪辩护。兰和律师宣称12个经典案例,实际上有11个是他指导律师或者其他同事办理的。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夏俊峰案,是否一定要做无罪辩护?是否一定要把夏俊峰辩死?位置决定立场。连老百姓都知道是故意杀人,律师还坚持无罪辩护,这不是告诉老百姓:律师是胡说八道的吗?

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龙元富:陈有西等人的行为,把律师整个行业抹黑了。律师辩护不能反体制,陈有西等律师一味反体制辩护,把夏俊峰害死了。

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成尉冰:兰和律师发微博要求公安机关限制杨某某人身自由,足以证明其专业功底太浅。李在珂的做法更过分,自吹自擂。雷海军的做法也值得谴责,把李天一案塑造成政治斗争,有外国势力介入,接着又喊宣称其愿意为李天一案付出生命代价,后来又破口大骂李天一。上述律师的做法,一个比一个火,一个比一个荒唐。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律师王才亮:律师是人不是神!在辩护中,律师能否发挥作用?怎么发挥作用?最终取决于你的角色定位,也就是你的动机。一个律师的公益之心的高低决定这个律师之路能走多远。

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立峰:我只是评了陈有西一句,就被他拉黑了。网络上,几乎都是无罪的声音,很多反体制的声音。但是,通过将城管妖魔化来辩护,是反体制的,是在促成夏俊峰的死。

广东经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裴敏:庭下十年功,庭上十分钟;庭前无数钻研,就为庭上雄辩一刻。律师庭上是主角、焦点;庭下面对公众,面对媒体,律师应谦抑,法庭才是律师的主战场。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均科:律师的终极价值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对法律有信仰,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应只想着赚钱,什么都敢收。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在律师整体上是个体户的制度设计没有改变、在大多数律师的执业仍只能是为了一日三餐的现状未根本改变之前,谈律师职业价值都只是奢谈,都只是扯蛋!所以,应理解兰和律师,不要苛责兰和律师,请北京律协手下留情!

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肖海峰:光明磊落,步步为营,实事求是用心辩。陈有西事件发生后,我认为是件好事,大家可以看清楚并非有名律师就是专业律师,应进一步限制炒作型律师的炒作、表演律师的表演,以免其对其他律师造成不正当竞争和影响司法公正。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刘洋:李天一案可是真正让全国律师丢够了人。律师应有律师的处事标准:那就是对于公共事件不起哄,不卖弄,不煽情,少发言;即便是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发布意见,也是非常谨慎,字字斟酌,句句有来历。

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世锋:依据合同约定,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采取一切法律不禁止的手段,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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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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