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曾 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6-01-30
从司法案例分析,高利转贷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曾杰律师、陈俊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2年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规定。”
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确没有对高利转贷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做出任何带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高利转贷罪相关案件中,公安机关“违法所得五十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就是高利转贷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但是,还有一个显著的问题在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高利转贷罪规定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刑罚。
因此,即使在定罪量刑时,可以参照适用公安机关“违法所得五十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也无法让该标准同时适用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两档刑罚。
根据简单的逻辑推理可以得出,公安机关“违法所得五十万元”的标准只能被刑罚档次较低的“数额较大”参照适用。因此,对于高利转贷罪的“数额巨大”标准,目前的法律规定仍然是空白。
那么,是不是对于“数额巨大”标准没有规定,所以一般涉嫌高利转贷罪的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确实有案例存在这样的倾向,比如(2019)吉2404刑再2号的王遵保涉嫌高利转贷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就向法院提出了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见,即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数额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但是法院认定“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本案系数额巨大(量刑建议明确)的公诉意见,经查,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应认定数额巨大。”最终被告人王遵保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也没有超过数额较大标准的刑罚期限。
不过,司法实践中认定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案例也有,在此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修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时间2022年为界限,对这些案例做分类。
在2022年以前的案例有,比如(2021)皖12刑终855号的朱求明、钱兰兰涉嫌高利转贷等罪一案,二被告人违法所得212.66万元,最终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中主犯朱求明被判处三年以上的刑罚。
又如(2021)湘03刑终313号的颜某涉嫌高利转贷罪一案,被告人违法获利金额为219.19万元,也被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再如(2021)川01刑终275号,被告人舒强高利转贷的违法所得为161.8万元,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以高利转贷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在2022年以后的案例有,(2022)陕0824刑初30号的张强涉嫌高利转贷罪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2286691.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
还有(2024)津刑申21号的张某斌涉嫌高利转贷等罪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斌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又加以转贷获取非法利益947560.06元,其行为符合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且数额巨大。
之所以将这些案例以2022年为界限进行分类,是因为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修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将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从1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
而从这些案例中分析可以得知,2022年以前认定“数额巨大”的标准,全部远超“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10万元的五倍及以上。
而2022年以后的案例,认定“数额巨大”的标准虽然违法所得绝对值与20252年以前的案例相差不大,但与“数额较大”的相对值比较,则普遍没有达到五倍的程度。
而关注认定这两者之间的相对值变化,是因为立案追述标准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那么基本定罪量刑的“数额较大”标准也会因参照立案追诉标准而提高到50万元,那么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相应的也应当提高。
所以,即使在该规定修改前后,认定“数额巨大”的数值标准与修改前在大体上没有改变,也是不符合法理要求的。该规定修改后的“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也应当相对扩大到50万元的五倍以上,即250万元,方能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法理要求。
而本文在此提出的五倍的认定标准,也不是无中生有似的凭空提出。而是参照与高利转贷罪位处刑法同一章、节的,大部分其他罪名的法定基本刑罚与升格刑罚的相对五倍比例差距。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数额100万元应追究刑事责任,5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将被提档处罚,比例差距就是五倍。
综上,高利转贷罪的基本入罪数额标准为违法所得50万元,而提档处罚的“数额巨大”认定标准,目前则暂无明确规定。
因此,在刑事辩护中,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辨请办案机关将委托人的判处刑罚降到一档刑罚的3年以下,是一个非常值得尝试的辩护要点,也与部分办案机关的办案倾向相符合。
而若办案机关以过往认定“数额巨大”的判例与本案数额相似为由,坚持认定委托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也要及时提出2022年法规对“违法所得”的认定数额提高,数额巨大的标准也应当参照提高到五倍以上,即250万元,不能机械套用过往判例的违法所得数额认定“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