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解释下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追诉标准

办案律师/作者: 胡寒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4-29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对侵犯知识产权客体的一类罪名的总称,侵犯的客体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罪罪名包括八个,其中侵犯商标权罪名有三个,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专利权的罪名一个,即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的罪名两个,分别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名有两个,分别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2025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同时废止了四部涉及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这次新的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对罪名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本律师结合我国相关的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归纳一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犯罪行为。相比于以往规定,新的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将注册商标分为了两类,注册商品商标和注册服务商标,并根据注册商标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认定及定罪量刑标准。

根据新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假冒注册商品商标的立案追诉标准

(1)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假冒注册服务商标的立案追诉标准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同时假冒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立案追诉标准

既假冒商品注册商标,又假冒服务注册商标,假冒商品注册商标的违法所得数额达不到假冒注册商品立案追诉标准,但与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的违法所得数额合计达到假冒服务商标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根据新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金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前两项规定的销售金额标准三倍以上,或者已销售商品的销售金额不足前两项标准,但与尚未销售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前两项规定的销售金额标准三倍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本罪是指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行为。根据新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标识数量在五千件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标识数量在五千件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4.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尚未销售的标识数量达到前三项规定标准三倍以上,或者已销售的标识数量不足前三项标准,但与尚未销售的标识数量合计达到前三项规定标准三倍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假冒专利罪

关于假冒专利罪的行为认定,新的司法解释将其概括为三种情形,分别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产品说明书或者广告等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误认为是他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

假冒专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二年内因实施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了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犯罪行为,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4.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复制件数量合计在五百份(张)以上的;

5.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录音录像制品或者表演,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或者下载数量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或者被点击数量达到十万次以上的,或者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注册会员数量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6.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前述第2项至第5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的犯罪行为,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销售他人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复制件数量合计在一千份(张)以上的;

5.侵权复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或者侵权复制品数量达到前述第2项至第4项规定标准三倍以上,或者已销售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金额、数量不足前述第2项至第4项标准,但与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的货值金额、数量合计达到前三项规定标准三倍以上的。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根据新侵犯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二年内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造成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八、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本罪是指行为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该罪是行为犯,原则上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就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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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寒冰

单位、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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