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琼涉嫌故意伤害案之取保候审保证书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谢建琼涉嫌故意伤害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之

取保候审保证书

我叫谢建国,性别:男,年龄:27岁,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旁立乡大正马伴村179号,身份证名称:身份证,号码 53012619780009000,单位及职业:昆明赛思迈电气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678973000 ,与犯罪嫌疑人谢建琼 是兄妹 关系。

我自愿向增城市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谢建琼 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增城市公安局

保证人签名:谢建国

200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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