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哪些侦查招数

办案律师/作者: 王如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3-20


王如僧: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在我们国家,除了反腐之外,我觉得国家与民众最重视的社会问题就是毒品了。

为了打击贪污贿赂,国家设立了监察委;为了打击毒品犯罪,国家设立了禁毒委员会,公安部设立了禁毒局。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公安机关在司法实务中有什么大招呢?我个人觉得至少有如下招数:

第一招:技术侦查。技术侦查是公安机关经过批准后,通过各种通信监控、窃听、邮件检查、秘密拍照、录像、录音等手段,对毒品犯罪分子的人、物、活动、环境进行进行秘密监控。

技术侦查能够在神不知鬼不觉中收集到犯罪证据,并且非常高效、精准,但是技术侦查中收集到的证据不能不能直接作用证据使用,必须通过转化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招:控制下交付。控制下交付是指公安机关已经确定毒品的流向,或者已经查获了毒品后,但假装不知,让毒品继续“正常”流通,然后监控毒品的每个去向,以货寻人,以实现人赃俱获。

对于控制下交付的案件,有的人认为属于犯罪既遂,但由于毒品一直处于公安机关的掌握当中,不可能流入社会,因此也有很多人认为属于犯罪未遂,既、未遂之争,针锋相对,争议很大。

第三招:诱惑侦查,又称特情侦查。诱惑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为毒品犯罪分子设立某种犯罪场景或犯罪机会,为其提供上线买家、下线卖家之类的,等到犯罪分子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时,就将其当场抓获。

诱惑侦查在现实生活中,又称警察圈套,只能针对那些本来就有实施毒品犯罪意向的人,运用不当,导致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实施了犯罪活动的,就会变成犯意引诱或数量引诱,因此诱惑侦查就像北冥神功一样,修炼不当,就会变成吸星大法。

第四招:卧底侦查。卧底侦查是指侦查人员像《无间道》中的梁朝伟一样,隐瞒真实身份,深入毒品犯罪组织内部,进行侦查。由于深入内部,它可以提前获取毒品犯罪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毒品犯罪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谁是老大,谁是马仔,有没有保护伞等。当公安机关采取行为进行打击时,卧底还可在内部进行响应,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

第五招:金融调查。金融调查是指公安机关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协助下,利用金融手段追查涉毒资金的来源及去向,它可以没收毒品犯罪分子的收益,切断毒品犯罪分子资金的来源,还可能从资金流动中抓到毒品犯罪活动中的幕后大佬,总的来说,它的目的是让毒品犯罪分子人财两空。

金融调查运用不当,可能会查封、扣押他人的合法财产,给他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极大的不便,而且有时候,就算存在错误,由于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解封也会相对比较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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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僧

涉税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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