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曾 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1-24
内容简介:如果我们只能依靠运气和侥幸来惩罚罪恶,那我们后代长大以后,应该会觉得我们这一代人挺无能的。
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
如果我们只能依靠运气和侥幸来惩罚罪恶,那我们后代长大以后,应该会觉得我们这一代人挺无能的。
针对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虽然本人是个法律人,但也为人父母和为人子女,因此我觉得,此事应该跳出刑事案件的单一角度观察,而应该在整体的社会制度设计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鉴于此种犯罪社会影响极大,此罪所侵犯的客体,不仅仅是被监护人、看护人的人身权利,还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此笔者认为将本罪的法定刑最高刑再提高,从最高3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最高5年,情节严重的,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
第二,立法要求所有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到高中,不论是教室,操场,还是老师办公室(这是重点监控区)逐步强制安装实时监控摄像头,甚至厕所也要安装有部分非敏感区摄像头(在初中打过架的就知道,很多发生在厕所。)虐童事件、校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很难依靠似是而非的教师个人道德和行业守则去预防,但时代是发展和前进的,从技术手段出发,把最先进的技术用在儿童保护上,童年只有一次,请一定重视!
第三,进一步推动幼教行业市场化,鼓励更多互联网资本、社会资本进入该行业,让行业健康发展,而不是成为牌照制度下的怪胎行业,鼓励高服务质量企业成长,优胜虐汰。
另外,针对此事,在社交平台上,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是不是虐待罪?
1.纠正一点,这不涉及虐待罪,虐待罪是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间的。这个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应该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上次携程幼儿园虐童案,就是以此罪名立案,刑拘相关人的。
2.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这个罪名相对于虐待罪,大众还比较陌生。此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刑九》第十九条内容为: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虐待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的区别?
虐待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幼儿园老师无法构成此罪
虐待罪只针对共同生活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对于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导致大量不是家庭关系成员之间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行为逃避了刑事处罚。著名的参考案例如2012年发生的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教师虐童案,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因为当时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为犯罪,因此当事人当时在被公安机关挤羁押后不了了之。
4.红黄蓝幼儿园是有过前科的!
典型案例即四平虐童案,2016年10月26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2015年11月发生的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4名教师针刺多名孩子案件宣判,判决4名被告教师犯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2年10个月不等。
5.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的法定刑高于虐待罪,本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此可见,《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被监护、看护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完善,加大对相关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虐童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