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杨天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8-06
(广强通讯)2019年8月5日下午4时,本所刑事辩护团队开展了一次以律师助理成长为主题的沙龙活动。
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作了主题为“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入门人的成长”的发言。
王律师主要从以下角度展开讨论了律师助理成长的话题:
第一,从全国律师界的情况考察律师界“师徒关系”
从全国律师界的情况来看,律师界的“师徒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雇佣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大型公司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更像是公司员工,接受律所的统一培训,并从事专业化分工较强的工作。
2、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下,律师助理通常有一定社会资源,只是“挂靠”在律所名下,其主要负责帮助律所拓展案源。
3、“传帮带”模式。这一种模式可谓是律师界传统的“师徒关系”。师父在实习期带徒弟,直至徒弟独立执业。
第二,无风不能起浪,平步无法青云
律师助理想要获得快速的发展及成长,必须要立足于一个好的平台,跟对一个好的师父。很多律师助理对平台、对指导律师都没有感觉,认为凭借自己完全可以“单飞”。但是,在现在这个律师行业不断精细化、专业化的时代,在无“风”借力,无“云”为梯的情况下,刚入行就单飞,已无起飞的可能。
王律师认为,律师助理想要快速成长并获得发展,除了立足于好的平台、跟对好的师父外,还需要发自内心地认可平台,需要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和职业定位,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走弯路”,才能顺利走上自己成长的阶梯。
第三,广强律师事务所“师徒关系”理念、制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
作为指导律师,作为师父,一定要“用对人”。何为“对的人”?在广强平台,我们需要的是高度认同广强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理念的,对刑事辩护有着浓厚兴趣的,有专业、有激情,能够将刑事辩护作为一生的事业奋斗终生的优秀人才。唯有用对人,才能实现师与徒的共赢;用错人,只能是两败俱伤,误人误己。
作为律师助理,作为徒弟,则需要满足做到以下几点:
1、全程陪同指导律师办案,从接案到结案,参与案件的每一个过程及文书写作;
2、坚持写作,提升文章写作的能力,掌握专业营销的技巧;
3、按照司法局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顺利通过实习期考核。
作为刑辩的入门人,律师助理最需要的是学习各项技能与技巧,使自己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通过一年多的实习,与平台同事彼此信任,形成合作关系。
第四,对广强律师事务所“师徒关系”的展望
王律师指出,在广强平台,指导律师需要的是与助理携手共赢,切不可打压助理,限制助理成长。当今的律师都是走市场化、品牌化路线的,不存在徒弟抢师父饭碗的问题。作为指导律师,最重要的是在某一类罪中有经典案例,有成功的经验。经验是最好的老师,业绩是能力的表现。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为人师”。
作为律师助理,需谨记:徒弟与师父之间不是合作关系,不是付出劳务与获得报酬的关系。作为徒弟,最重要的是做人的品格与价值取向,做事先做人,学会为人是学习做事的前提;价值取向决定了个人是否能够与平台共存,合则共赢,不合则难有发展。
最后,王律师衷心希望,平台的每一对师父与徒弟之间,都可以建立长期的关系以及深厚的情谊。
在王律师发言后,与会的其他律师也就律师助理如何成长的话题发表了看法。
黄坚明律师认为,指导律师要求比较严,目的在于培养助理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正所谓“此山过后无高峰”,作为指导律师,作为师父,希望自己的徒弟在实习期满后都能够独当一面,为此不得不对徒弟严格要求,以期徒弟在实习期间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成长。
梁栩境律师认为,现在平台的助理相比自己做助理的时候已经好很多,工作相对集中,更应该明确方向,专心于学习。如果现在没有学好,等到独立以后才去学,需要的时间成本是承受不起的。
本次沙龙活动,团队的各位师父及徒弟们济济一堂,共同探讨了律师助理的成长,也提出了师父对徒弟的要求以及徒弟对师父的期望,为指导律师与助理如何相处、如何共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价值理念。(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杨天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