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十九起成功阻击批捕得予取保刑事辩例由张王宏律师铸造

作者:张王宏 日期 : 2017-09-25


2017年广强律师事务所 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

第二十九起成功阻击批捕得予取保(终无罪)刑事辩例由张王宏律师铸造

2017年8月17日,张王宏律师接到一起委托,当事人郭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而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指控郭某等三人(郭某夫妇和郭某弟弟)涉嫌敲诈勒索朱某某财产20万元,郭某家人焦急万分。

事情的起因是郭某原与人合伙投资60万在广东省某市农贸市场经营豆腐档(包括租金和给上家的转让费),其与市场管理方的档口租赁合约是一年一签,郭某拥有合法的优先续租权。但是在2017年初,郭某要与市场续签租赁合约时,却发现自己的档口已被市场管理方违规租赁给了自己的表舅朱某某,郭某觉得此事损害了自己和合伙人的优先续租权利,前期投资的60万可谓是血本无归,但又不想和自己的表舅直接闹翻或对簿公堂,于是从老家安徽请来有威望的长辈协调此事。2017年初,在老乡、亲友和中间人的见证下,朱某某与郭某达成协议,由朱某某支付郭某及其合伙人22万元(其中2万元是设备费,20万是转让费),郭某虽有损失,但此事也暂告了结。由于郭某和朱某某的亲戚关系,此事又导致了郭某合伙人的猜忌,他认为郭某和朱某某联合勾结起来将其踢出了合伙关系,因此,郭某合伙人在此事后,数次公然辱骂郭某,导致郭某的名誉在亲友圈子里受到极大的损害。郭某一方面遭受了自己亲戚朱某某的权利侵害,一方面又受到自己合伙人的误会和猜忌,无奈之下,选择在朱某某儿子的婚宴上,在亲友面前与朱某某对质,发泄胸中不满,结果自然是双方大闹一场,当晚朱某某一家在气愤中报警,侦查机关通过两个月的侦查初步认定,本案由犯罪事实发生,郭某通过敲诈勒索的手段取得了20万的财物。

通过与郭某家属的沟通,张王宏律师作出预判:当事人郭某行为的性质虽有不妥,但并不构成犯罪,从最简单的情况来看,朱某某给钱在先,郭某闹事在后,根本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特征;从细节来看,朱某某给付20万给郭某的事有中间人作证,纯属自愿,之后的闹事行为事出有因,并非为钱财而来,双方本同属同一家族,来自同一个地域,此事根本谈不上敲诈勒索。

但要证明郭某无罪,张王宏律师认识到,应该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尽早建议和推动侦查机关掌握更多的案件事实,方能解锁本案之关键。

时间紧迫,张王宏律师多次会见了郭某,紧接着又在8月29日向侦查机关递交了《法律意见书》,与办案民警单面沟通数小时,建议为尽快查清案情,侦查机关应该调取更多的证据。果然,侦查机关在此次沟通后不久,就调取了郭某合伙人、中间人的证人证言,案件事实已趋向明了。

2017年9月15日,郭某等人已经被刑拘30天,张王宏律师得知本案已经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张律师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并申请向办案检察官当面就本案提意见,当面陈述本案关键点和相关有说服力的判例;同时,鉴于本案属于明显的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违法插手民事纠纷的案件,张律师还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提请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违法立案行为进行监督。

2017年9月22日,郭某等人被刑拘第37天,张王宏律师收到通知,检察院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决定对郭某不予批准逮捕,之后郭某被侦查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据律师办案经验,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取保一年后侦查机关会采取销案等措施,郭某已实质无罪)

由此,2017年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第二十九起成功阻击批捕得予取保(终无罪)刑事辩例由张王宏律师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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