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前,从看守所回家是种什么体验?---2019年广强律师事务所第3起结束羁押释放案例由张王宏律师完成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2-03


办案律律师:张王宏


从1月27日被带走,作为深圳国有企业的某批发中心主任,M经历惊魂不不定的35天后,终于在1月31日夜间回到家中。还有三 天就是除夕,他终于可以和家人团聚了。

当然,因为是监视居住,家中轮流有警察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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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爆雷之外,涉黑犯罪无疑是2018另一个高频罪名。M在元旦假日前一天突然被警方带走,三天的节假日过后, 委托的律律师会见时都被告知“提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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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早,张王宏律律师一早来到看守所排队等候会见

张王宏律律师先是在接到委托后当晚去到M被羁押地城市, 与当事人家属沟通。第二天,1月3日早上,基于外地办案的经验,天未亮即来到看守所,拿到第一名的排号。结果9点多开始安排时,被告知“正在提审中”。下午,继续排队等候,又是一轮奔走,结果仍被告知“正在提审中”。

经过两次尝试,经过和现场其他同案委托律师沟通,发现办案方以“正在提审”为名,实际系限制律律师会见。1月9日,张王宏律律师拟就《关于M涉嫌犯罪的辩护律师会见申请书》(案件特殊,暂不公开)。申请情真言切,表明对中央扫黑工作部署的支持,对公安扫黑工作的理解,同时指明案件并非法律规定限制会见的三类案件,如果违法办案,可能将对警队形象甚至特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天一早,第三次会见,仍被告知“提审中”后,直接现场到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经侦大队,向经办民警递交申请书与反映意见。1月10日下午,申请书寄给办案机关。

2月2日,M被释放,张王宏律师立即与其家属沟通。并告知家属,监视居住不不等于无罪释放,监视居住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至此,张王宏律师除去年年底承办的东北某地涉黑案在审判前取 得当事人被撤销一罪、减轻两罪定性或情节认定的成绩外(目前处于 审判阶段),又一涉黑案初步取得良好的庭前辩护效果。

 

 [关键词]刑事案件;扫黑除恶;强迫交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 性质组织罪;张王宏

 

——张王宏律师撰写于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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