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成功辩护了一起非法拘禁罪不起诉案件(周峰剑律师承办)

办案律师/作者: 周峰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1-24


20191月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成功辩护了一起非法拘禁罪不起诉案件(周峰剑律师承办)

——W某涉嫌非法拘禁案

2018年4月3日,W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5月28日,W某家属联系上了广强律师事务所周峰剑律师,希望得到刑辩律师的帮助。周峰剑律师向W某家属仔细询问其所了解的案情,得知W某已于2018年5月9日被批准逮捕,已错过了37天“黄金救援期”,且家属曾委托有律师会见了W某,但是仍对案情并不了解,也不知晓之前委托的律师是否在批捕前向办案机关提出过辩护意见。为此,W某家属与周峰剑律师办好委托手续后,立即前往荔湾区看守所会见W某。

经两次会见,向W某初步了解案情、审讯情况、签署过的司法鉴定等文书,并向侦查人员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周峰剑律师发现W某投资和借款上千万元与被害人在孟加拉办了一个大型鞋厂,被害人长期损害W某股东利益,两人存在股东纠纷、经济纠纷等问题,不排除双方系相约召开股东会协商解决股东纠纷的合理怀疑,结合W某的态度,周峰剑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了《W某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意见书》。

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详细研究案卷后,周峰剑律师先后向荔湾区检察院提交了《建议对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W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申请检察院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的申请书》《补充法律意见书》《调取取证申请书》《补充调查取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期间,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并根据周峰剑律师提出的调查取证申请要求侦查机关收集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

2018年11月8日,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W某及Y某提起公诉。2018年12月11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周峰剑律师为W某作了无罪辩护。12月27日,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提出撤回起诉,12月28日荔湾区法院裁定准许撤回对被告人W某及Y某犯非法拘禁罪的起诉。

2019年1月2日,周峰剑律师再向检察院提交《建议对W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和《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并两次向经办人反映辩护意见和要求对W某变更强制措施意见。2019年1月23日,荔湾区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W某及Y某作出不起诉决定,W某及Y某无罪释放,重获人身自由,得以在2019年春节前与家人团聚。

至此,周峰剑办理的W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历经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始终坚持无罪辩护,最终以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而结束,该案件也成为2019年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成功辩护经典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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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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