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陈新潮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5-21
近期,陈律师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c某被外地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为由带走,那时c某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为何被抓。
据c某口述,当初只有他一人被带回外地看守所,在被送进外地看守所后,办案民警就告知他,老实交代,否则你别想出去。在这种情况下,c某在前两次讯问过程中都不知所措,心理逐渐接近崩溃,直到第三次讯问,当听到讯问人员提及c某两张银行卡问题一事,c某则决定自认了跑分。在听到c某承认跑分之后,讯问人员态度立马好转,让c某一五一十慢慢讲清楚。于是,c某在讯问期间供述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事实。最后,在c某老婆前往外地退了几万钱后,c某才被办理了取保候审。
直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助理电话通知c某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c某才找上了陈律师介入办理此案。
在介入本案后,陈律师立即前往外地阅卷。通过阅卷,陈律师发现,《起诉意见书》指控的内容基本跟c某的口供一样,不过在获利方面,口供是5万,而起诉意见书上写了4万。但是,《起诉意见书》对c某为“某彩”赌博app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指控,只有c某本人的供述,并没有任何客观证据相互印证,当结合涉案银行卡流水对照,又发现以上指控与客观事实不不相符合。
在《起诉意见书》中,办案机关指控,2023年,c某使用本人某建、某招两张银行卡为“某彩”赌博app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涉案流水高达上百万。然而,本案卷宗中居然连c某这两张卡在2023年银行流水都没有。于是,为了核实客观事实,陈律师让c某前往银行营业厅调取涉案银行卡的流水。当拿到银行出具的涉案银行卡流水之后,陈律师发现两张涉案银行卡在2023年总流水也才28万多,与《起诉意见书》指控涉案上百万流水根本对应不上。与此同时,经陈律师统计查实,在这28多万流水中,既有工资,也有与朋友的正常资金周转,但也有17万多为c某不认识的人所转账。不过,经c某本人仔细核对,并且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流水,最终能够确认上述17万多进账,是c某向朋友h某提出借钱后,h某让不同的人往c某的银行卡打入借款。对此,陈律师认为,即使上述17万属于赌博app的资金,由于c某不具有主观明知,依法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相关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退一步讲,即使上述17万元资金属于某赌博app上的赌资,也即使推定c某在主观知道17万属于某赌博app的赌资,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赌资也不足20万元,无法按照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因此,陈律师始终坚持认为,无论是退一步,抑或是进一步,本案c某都是无罪,即使案件前期由于取保心切从而胡乱认罪,也依然应当坚定不移进行无罪辩护,本案已向检察官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并且当面沟通了不起诉的法律意见,目前案件尚在办理中,相信本案后续能够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