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黄佳博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3-09-11
一起网络涉黄案件的主要辩护观点分享
写在前面
近期,笔者办理了一起网络涉黄案件,由于被告人明知他人在推特上发布涉黄视频仍为其拍摄相关小视频,从而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人介入案件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围绕“实际被点击数”这一主要涉案事实展开辩护,成功将“实际被点击数”从数十万降为数万,随后在审判阶段为当事人争取罪轻辩护,最终意见被采纳,取得了缓刑的结果。
现将脱敏后的主要辩护观点分享如下,以供实务参考。
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观点
“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起诉意见书》认定Z某某参与拍摄的名为“xx”等视频的“视频查看数”为xx万次,该数值基于上海xx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根据该鉴定意见,“视频查看数”包含“自动播放数”、“重复播放数”和“主动点击数”,
司法解释规定的“实际被点击数”是指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某淫秽网站后点击的有效的淫秽电子信息次数,根据鉴定意见的注解,上述三个数值中的“自动播放数”一项指的是“当视频出现在用户的浏览界面中时,它会自动开始播放(用户停留在视频的时间超过三秒钟)”,简单而言,自动播放数并非用户主动点击视频所产生的数据,由此可见“视频查看数”存在非实际被点击的情况。
基于此,辩护人认为涉案视频“实际被点击数”存疑,本案对Z某某的量刑应当依照就低不就高的认定原则,以其他淫秽电子信息数量作为定罪量刑的基础。
审判阶段的主要观点
第一,Z某某虽然主观上对其参与拍摄的淫秽视频被上传到推特上传播处于明知状态,但其参与拍摄视频的初衷是满足自己的癖好,没有主动传播的意图,主观上仅存在放任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第二,涉案淫秽视频制作方式较多,Z某某只参与了约拍部分,且其参与拍摄的时间较短,参与程度较低
第三,Z某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
第四,Z某某家庭情况特殊,对其判处拘役且适用缓刑能充分体现司法温度。
具体论述如下:
一、Z某某虽然主观上对其参与拍摄的淫秽视频被上传到推特上传播处于明知状态,但其参与拍摄视频的初衷是满足自己的癖好,没有主动传播的意图,主观上仅存在放任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Z某某在笔录中提到其对参与拍摄的视频被Y某某、L某某上传到推特上传播是明知的,但综合全案证据来看,Z某某主观上只是一种放任的故意,淫秽视频传播的主要责任应是Y某某和L某某。
首先,Z某某和W某某的口供相互印证,证实二人拍摄视频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传播,只是满足个人特殊的癖好,Z某某在初次了解到L某某会上传视频的第一反应也是阻止,后来基于侥幸心理选择默许(详见Z某某2023年x月xx日和2023年x月xx日的笔录),由此可见其不具备主动传播的意图。
其次,综合L某某和Y某某的口供,二人出于牟利目的,于2022年8月开始在推特上传播淫秽视频。L某某负责出镜,Y某某负责拍摄、编辑和上传。在这个时间节点,Z某某并未参与视频的拍摄,因此,Z某某与杨李二人并不存在事前共谋。
最后,根据Y某某的口供,二人决定在推特上传播淫秽视频的主意是Y某某提出的,当侦查机关问到“你是如何想到要用推特网去制、贩、传播淫秽物品的,是谁想出来的?”其回答到“之前有个女网友,我看到她朋友圈经常炫富,我就和她在聊天的时候问起她是怎么赚钱的,她就跟我说了她是在推特网上卖色情视频赚的钱,只要lu点就很赚钱,她还向我介绍了如何通过推特网卖色情视频赚钱......我听了她的介绍之后自己去研究了一阵,就也开始发帖了。”由此可见本案淫秽视频之所以会在推特上传播,或者说犯罪故意之所以会形成,主要责任应由Y某某承担。
综上而言,辩护人认为Z某某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二、涉案淫秽视频制作方式较多,Z某某只参与了约拍部分,且其参与拍摄的时间较短,参与程度较低
L某某和Y某某在笔录中提到,二人所上传的淫秽视频在制作方式上包括L某某自拍、Y某某帮L某某拍摄以及L某某在提供性服务或外出露出服务时由客户拍摄,Z某某仅参与约拍部分,且其参与拍摄的视频较少,参与拍摄的时间节点又相对较晚,从共同犯罪的参与程度而言,Z某某系本案参与程度最低的犯罪嫌疑人。
三、Z某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
侦查机关出具的W某和Q某到案经过及情况说明显示Z某某到案后检举揭发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协助侦查机关抓捕W某、Q某等其他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立功,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Z某某家庭情况特殊,对其判处拘役且适用缓刑能充分体现司法温度
Z某某父母均已是古稀之年,二人患有多种老年疾病,母亲更是因为心脏问题多次住院治疗,Z某某作为独生子女,需要独自承担赡养二位老人的重担。此外,Z某某与前妻育有一对子女,二人于2022年7月20日协议离婚,子女均由Z某某负责抚养。
基于Z某某特殊的家庭情况,辩护人认为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可以挽救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既能起到惩罚犯罪的作用,也能够充分体现司法温度。
综上,辩护人认为Z某某具有立功、主观恶性较小、参与程度较低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且其愿意认罪认罚,恳请贵院能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对其从宽处罚,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