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3-08-26
从被害人视角谈走私毒品案或强奸案的量刑问题
一般而言,毒品犯罪案件不会因涉及个人隐私问题而无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般也不涉及被害人是否谅解被告人的问题,更不涉及迷奸违法犯罪问题,但我们正在办理的一起走私毒品案,已证实因个人隐私问题而无法公开开庭审理,更因涉及被害人问题而出现多份被害人愿意谅解被告人的谅解书,还涉及因被害人被迷奸而导致在案量刑建议明显畸重的问题。基于此,我们从被害人视角谈走私毒品案或强奸案背后的量刑畸重与否问题。具体如下:
一、涉毒迷奸案量刑建议畸重
在案量刑建议遗漏了被害人谅解及建议不追究被告人刑责的关键事实。我们不否认,若在强奸案中,卷宗中出现被害人谅解书的情形很常见,但在走私毒品案卷宗中出现被害人谅解书的情形则较为罕见。假定在案起诉书指控成立,则在案量刑建议没有考虑被害人谅解被告人的情况,没有考虑被害人明确建议办案机关不追究被告人刑责的关键事实,进而导致在案量刑建议明显畸重,起码在案量刑建议的做法没有做到实事求是。
二、涉案侦控人员取证严重不作为也是量刑畸重的原因之一
在案量刑建议没有考虑被害人不到案的情况,这恰好反证涉案侦控人员明显存在取证不作为的问题。就被追诉人涉案行为而言,就在案起诉书及量刑建议而言,有的被告人对应的被害人到案了,且出具了谅解书;有的被告人对应的被害人没有到案,自然也缺乏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书。对此,我们坚持在案起诉书及在案量刑建议,没有考虑被害人是否谅解的情况,没有出具情况说明载明被害人没有到案的情况,在量刑上更没有作出处理,直接导致在案量刑建议错误,起码我们坚持这样的观点。
三、被害人不到案之走私毒品案的规范庭审问题
庭审中,被告人坚持自己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坚持在案建议谬误且畸重,并当庭明确其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在这样的前提下,规范的庭审程序应如何处理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近期的庭审中,资深合议庭法官的法官值得肯定。在正式开始法庭辩论之前,审判长除了询问控辩双方是否还有新证据提交之外,还明确征询控辩双方意见,此案程序上是否还存在什么要求合议庭处理的,合议庭可以记录在案并设法处理。对此,我们当庭明确,此案要求找被害人或关键证人核实被告人提出的无罪抗辩理由属实与否,否则直接认定被告人涉案行为构成犯罪的做法明显 不妥。
综上所述,涉毒案、迷奸案或许有被害人,有时会出现被害人不到案的情况,有时会出现被害人系被告人妻子或同居情侣的情况,有时会出现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的情况,有时出现被害人明确要求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况,有时出现所谓被害人或关键证人可证实被告人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但诸多在案量刑建议不考虑被害人的情况,径直建议重判被告人的做法则明显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