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有哪些案发特点?如何辩护?

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10-25


肖律师将结合司法实践以及自身办理职务侵占罪案件的无罪辩护经验,详细阐述职务侵占罪的案发特点及辩护思路。

一、职务侵占罪在企业中的案发特点

职务侵占罪的核心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其案发通常呈现以下特点:

1. 高发岗位相对集中:

销售与业务人员:通过截留货款、虚构业务支出、吃回扣等方式侵占。

财务人员:直接挪用公司资金、做假账平账。

采购人员:利用虚高报价、吃拿卡要、收取供应商回扣。

仓库管理员与物流人员:通过虚报损耗、监守自盗等方式侵占公司货物。

高管人员:利用职权,通过虚报支出、侵占公司股权、资产转移等方式进行,通常数额巨大。

2. 行为手段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

犯罪者通常利用其职务便利和对公司流程的熟悉,使侵占行为隐藏在正常的业务活动中。

很多案件是通过做假账、伪造凭证、虚构合同等方式进行,不易被常规审计发现。

由于隐蔽性强,从开始侵占到案发往往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导致累计数额巨大。

3. 多与公司内部管理漏洞相关:

审批流程不严: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复核。

财务制度不健全:如应收账款管理混乱、现金交易过多、存货盘点流于形式。

权限设置不当:一人身兼不相容职务(如既管钱又管账)。

企业文化缺失:缺乏法治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4. 案发诱因多为内部举报或审计:

内部人员举报:同事因利益分配不均、内部斗争或个人正义感而举报,是案发最主要的原因。

例行审计或财务检查:发现账实不符、凭证异常等蛛丝马迹。

合作方暴露:如供应商或客户在与公司的其他纠纷中,透露出行贿或返点信息。

行为人行为异常:如突然高消费、离职交接不清等引起公司怀疑。

5. 电子证据成为关键:

在现代企业中,犯罪痕迹几乎必然留在电子数据中,如:

通讯记录:微信、QQ聊天记录中关于“回扣”、“好处费”的沟通。

银行流水:异常的资金往来,特别是与私人账户的大额交易。

业务系统数据:ERP、CRM系统中的订单、审批、物流数据的篡改记录。

电子邮箱:与内外勾结相关的邮件往来。

二、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

辩护必须建立在吃透案情、精研证据的基础上。以下是体系化的辩护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两条路径,五大要点”。

一个核心:始终围绕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展开。

两条路径:

1. 无罪辩护:从根本上否定犯罪构成。

2. 罪轻辩护: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争取最轻处罚。

(一)无罪辩护的突破口

1. 主体不适格:行为人并非“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辩护点:行为人是否是独立的承包商、挂靠人员、临时工(需看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与单位之间是否是平等的民事合作关系而非隶属关系?

2. 无“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

辩护点:区分“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

职务便利:指本人职务所具有的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构成职务侵占)

工作便利:指因工作而熟悉环境、容易接近财物等方便条件。(可能构成盗窃罪,但不构成职务侵占)

案例:仓库保安利用巡逻机会窃取财物,属于利用工作便利,应定盗窃罪。

3. 财物不属于“本单位财物”

辩护点:侵占的财物是否已明确归属于公司?例如,客户支付的货款在尚未到达公司账户前,是否算本单位财物?这需要结合合同、支付方式等具体判断。

4. 无“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最常见的辩护理由)

辩护点:行为人是否有暂时“借用”的意图,之后准备归还?这需要结合资金用途、行为人的还款能力、是否做平账处理等综合判断。

关键证据:证明资金用于公司公务开支的凭证(如垫付货款、公关费用等),即使报销流程不规范,也可能否定“非法占有”的故意。

5. 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

辩护点:准确计算侵占数额。对于存在真实业务背景的,应扣除其应得的业务提成、奖金等合法收入部分。对于证据不足的数额,坚决提出异议。

6.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辩护点:重点攻击控方证据链的薄弱环节。

言词证据:是否存在诱供、逼供?证人证言是否存在矛盾?

电子证据:电子数据的提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保持了完整性?(援引《电子数据规定》)

鉴定意见:审计报告所依据的财务资料是否全面、客观?审计方法是否科学?

(二)罪轻辩护的要点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应转向罪轻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宽大的处理。

1. 量刑情节辩护

自首:在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未受到讯问、传唤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坦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退赃退赔:这是争取从宽处理(尤其是缓刑)的关键环节。积极退还侵占款项,并争取被害单位(公司)的谅解书,效果显著。

认罪认罚:在检察院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在法定刑幅度内获得从宽建议。

2. 单位过错与因果关系的运用

虽然单位过错不能直接免除行为人的罪责,但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情理上的陈述,说明案件发生的部分原因(如公司管理混乱、提成制度不公等),以争取法官的同情和理解,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三、总结与建议

对企业而言:

建章立制:完善财务、审批、仓储等内控制度。

权责分离: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加强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形成威慑。

法治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廉洁和法治教育。

对涉罪个人及其家属而言:

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职务侵占罪专业性强,证据复杂,切勿自行“想当然”处理。

积极配合调查,但谨言慎行:在接受讯问时,有权核对笔录,对记载不实的可以要求修改或拒绝签字。

尽力退赃退赔,争取谅解:这是最务实、最有效的减轻处罚途径。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基于法律实务的通用性分析,并不构成针对某个案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如果您或您的企业面临相关问题,请务必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详细阅卷和案情分析,制定出最适合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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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彬

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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