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4-08
一、李鹏新是谁?因何被查?
百度百科显示,李鹏新出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曾在青海、内蒙古、新疆三省份工作,2005年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书记,2007年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6年至2021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24年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鹏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培植个人势力,搞“七个有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车辆司机服务安排;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背组织原则,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股权股份等巨额财物。
没有想到的是,贪婪无度的李鹏新在贪腐“搞钱”方面却是一把“好手”,作为副省部级官员,被指控受贿的8.22亿元金额居然超过了绝大多数落马的正省部级高官!
二、被控受贿8.22亿余元的李鹏新,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大吗?
2025年1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2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鹏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鹏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鹏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由此可见,李鹏新涉嫌受贿案已经开庭完毕,只等宣判。被控受贿折合人民币8.22亿余元的李鹏新,到底会怎么判呢?会判死刑立即执行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司法实践当中,与此受贿数额相近的落马官员是怎么判的?
1.原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因受贿7.17亿余元(其中2.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裁判理由:鉴于其收受部分财物系犯罪未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均已查封、扣押、冻结在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原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因受贿8.13亿余元,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裁判理由:鉴于孙志刚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何泽华因受贿9.43亿余元,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裁判理由:鉴于何泽华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何泽华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因受贿9.795亿余元,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裁判理由: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5.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受贿金额10.4亿余元。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终身监禁。
裁判理由:鉴于张中生认罪悔罪,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其本人及家属积极配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其积极检举他人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被控受贿8.22亿余元的李鹏新,如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话,大概率会判死缓+终身监禁。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规律,可以想见,李鹏新保命的希望很大!
三、有何启示?
根据司法实践规律:近十年以来,10亿元似乎是贪官的“生死线”,超过了10亿元,基本上就活不成了;反之,基本上都不会死。因为司法实践当中,贪腐金额10亿元以下,大多用(死缓+终身监禁)来替代。
个人认为,以10亿元作为死刑门槛,则过于宽松!建议在立法与司法上,贪腐金额上3000万元者,以判无期徒刑为原则;贪腐金额上5000万元者,以判死缓为原则;贪腐金额上8000万元者,以判死缓+终身监禁为原则;贪腐金额上1亿元者,以判死刑立即执行为原则。换言之,“过10亿杀”应当变成“过亿杀”,相信这样对贪污腐败现象的遏制力会更大一些。
例外情形分两种:一种是从轻,比如贪腐金额中有不少是未遂,或者绝大部分金额已追缴到位,或者自首+重大立功。另一种是从重,造成国家或社会重大损失的。比如贪腐金额为9000万元,造成10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的,或者造成他人家破人亡的,可以升一级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另外,我想说的1亿元是什么概念?
以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18元为例,那么要想赚到1亿需要奋斗2549.8年。
假如你月入5000,年入60000,那么要想赚到1亿则需要1666年。
如果你家三代人,年入180000,那么你们三代人要想赚到1亿则需要555年。
如果你玩彩票每年都能中500万,那么则需要连续中20年。
1亿相当于年收入10万元的打工群众,不吃不喝要奋斗1000年。
一个贪官若贪腐1亿元,就搞到了普通人十八辈祖宗加起来都赚不来的钱!
被控受贿8.22亿余元的李鹏新,8.22亿元又是什么概念?
以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18元为例,那么要想赚到8.22亿需要奋斗20959.7年。
假如你月入5000,年入60000,那么要想赚到8.22亿则需要13700年。
如果你家三代人,年入180000,那么你们三代人要想赚到8.22亿则需要4566.6年。
如果你玩彩票每年都能中500万,那么则需要连续中164.4年。
8.22亿相当于年收入10万元的打工群众,不吃不喝要奋斗8220年。
一个贪官若贪腐8.22亿元,就搞到了普通人七十二辈祖宗加起来都赚不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