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陷警门”事件之黄山祁门民警刑讯逼供案二审之情况反映函(周强院长)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04-23


 

  安徽“陷警门”事件之黄山祁门民警刑讯逼供案二审 

方卫辩护人:金晓晖、王思鲁律师;王晖辩护人:毛立新、朱明勇律师;律师团秘书:苗春健律师

关于身陷“陷警门”事件的安徽祁门民警方卫、王晖

被错判重判、影响全国公检关系和司法形象一案的

情况反映函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阁下:

我是安徽省民警方卫、王晖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阶段中方卫的辩护人。阁下曾关注过该案,但一审判决却将方卫、王晖两干警错判、重判(见附件1)。该案于 2013416由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该案被各大媒体称为“陷警门”并争相报道,相关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看法,全国上下广大民警更对本案给予空前的关注(见附件5)。

在方卫、王晖两公安干警依法办案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熊军因自然疾病而意外死亡。本案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方卫、王晖两公安干警系依法履行职务,二审庭审时,刘良教授依法出庭提出法医学专业意见,证实了作为一审判决定罪依据的鉴定意见错误。熊军系因自然疾病而意外死亡,不存在任何诱因(见附件2),方卫、王晖两人无罪(见附件34)。本案所谓的“被害人”熊军的家属没有要求追究方卫、王晖的责任,社会舆论也一边倒地偏向方卫、王晖两干警。然而,检察院相关人员先入为主,对方卫、王晖两干警错拘、错捕。为了摆脱错案责任,检察院相关人员一错再错,竟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伪造证据、操纵鉴定意见等违法犯罪手段,欲将本案打成铁案。基于来自于检察院的压力,同时,也为了维护全省政法系统所谓公正、和谐的形象,一审判决对两名忠于职守的干警强行入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判决一出,犹如晴天霹雳,全国公安干警无不为之震惊。方卫、王晖依法履行职务尚被错误入刑,广大公安干警无不人人自危,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影响到国家长治久安。更为严重的是,这一判决容易造成公检对立,破坏公检和谐,严重损害了司法形象!

因此,我现诚恳地将此案的真实情况如实向阁下反映。希望阁下能百忙之中关注本案,还方卫、王晖两公安干警以清白,为全国公安干警正常履行职务营造良好条件,维护公检法和谐关系,构建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树立公正严明的司法形象。

以上意见,敬请考虑!

此致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手机:13802736027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

1.《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含刑初字第00109号);

2.《“方卫、王晖故意伤害案”司法鉴定专家意见》;

3.《方卫、王晖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阶段的专家论证书》;

4.《方卫、王晖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二审阶段的辩护词》;

5.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安徽两民警涉刑讯逼供案二审 鉴定专家出庭》。

 

相关媒体报道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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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详细相关链接:金牙大状律

http://www.jylawyer.com/new_info.asp?id=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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