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金、黄某云等妨害公务案之惠安县人大代表郑某山被批捕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作者:海峡都市报 日期 : 2012-09-28


黄某金、黄某云等妨害公务案

主办:王思鲁律师

惠安县人大代表郑某山被批捕

本报讯 “稽查队查扣冲关车遭围攻”一事(本报从3月18日起连续进行追踪报道)有了最新进展,惠安县公安局于4月1日向惠安县检察院提请批捕郑某山、黄某福(惠安县某村巡逻队队长)、黄某金(郑的司机)三人,检察院于昨日批准逮捕。

据了解,目前郑某山和某村巡逻队长黄某福在逃,警方已对郑某山、黄某福展开网上追逃。惠安县公安局专案组还将涉案的郑某山的小舅子、一名巡逻队员刑事拘留,一名涉案人员取保候审。

昨晚8时许,记者独家专访惠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川辉,杨是该案专案组牵头人。 事件认定

郑到场后激化事件

据惠安县公安局介绍,3月17日事件发生当天,郑某山在惠安县城。其司机最初很配合公路局的稽查人员。郑在接到司机的电话后,一面从惠安赶往事发现场,边走边打电话给司机,不要让公路局的人扣车;一面打电话组织人员把公路局的人围起来。郑到达现场后,先动手打了公路局的执法人员,黄某福及司机等涉案人员随后也动手打人。可以明确的是,郑在到达现场后,矛盾被激化了。

领导重视

四天听取三次汇报

该案的突破,得益于惠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公安局以及某镇党委等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3月17日中午,在惠安县某村发生公路局通行费办人员被人围攻后,惠安县公安局于下午就派该局副局长杨川辉到事发现场某镇了解情况。

3月18日,惠安县县委书记黄源水得知此事后,迅速给公安局下达了“限期两天有回话”的督办指示。

引起县委领导这样的高度重视,这在近年惠安公安局办案史上还是第一次。

当日,惠安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局长杨川辉牵头的专案组,专案组专门从刑侦、治安、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8人的专案组。不仅如此,惠安县公安局局长邱军炼也非常重视该案,亲自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把关。3月20日,县委书记黄源水、副书记曾玉山第一次听取公安局的汇报,并再次作出指示,让公安局两天后再次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3月23日上午,公安局再次向县委领导汇报该案的情况。此后,该案引起惠安县各个部门的重视。

当日下午,县人大领导、县长、纪委书记、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分管公路建设的副县长、某镇党委书记等再次听取了公安局对该案的调查情况汇报。

某镇党委在得知专案组介入调查此事后,作出了明确表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人大决定

暂停郑代表职务

在听取了公安局的汇报后,惠安县人大常委会随后就召开了相关会议,决定暂停郑的人大代表职务,许可公安局对郑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

25日,惠安县某村党委依上级指示,决定免去郑某山某村支部书记的职务。同时,纪委于24日通知郑前往汇报情况,但郑没有去。

侦破过程

检察院提前介入

据惠安县公安局杨副局长介绍,因为郑某山身份的特殊及在当地的影响,公安机关调查起来有相当的难度。公安民警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在短短的十几天里对村民及过路人员进行了上百次的调查,为了一个细节,民警甚至对同一个人询问数次。为了打消群众的顾虑,也为了替证人保密,专案组成员几乎都是在晚上到知情者家中了解情况。但有的群众因为担心,刚做了笔录,一会儿就到专案组否认自己所说的证词。

十几天来,多数民警都是工作到下半夜,有的甚至通宵。就这样,公安人员不久就取得了几份有力的证据,证明在郑某山到达当时扣车现场后,事态发生了激化。

该案在侦破过程中,检察院也提前介入。公安局为了更好地把握该案,曾多方了解公路方面的法规和走访有关专家。

事件进展

郑某山已不见踪影

据了解,郑某山曾在事发后到福州一趟,可能是去请教律师。20日,郑与其司机到了公安机关,随后,郑的司机被刑拘。24日,惠安县纪委准备对郑进行“双规”,通知郑到县纪委汇报情况,但郑已知道可能对自己不利,拒绝到县纪委。

3月20日,郑某山的司机黄某金被公安局刑拘,随后,涉案的另两人也被刑拘,其中一人是某村巡逻队队员,一人是郑的小舅子,另外一人被取保候审。目前,郑某山和某村巡逻队队长黄某福在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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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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