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2-09-14
高要市蛟某镇迳某村委迳某村民给肇庆市公安局的控告信
高要市公安滥用职权镇压农民
官商勾结介入经济纠纷乱捉人
尊敬的肇庆市公安局郑某戈局长阁下:
高要蛟某镇5户20多位农民向尊敬的局长阁下控诉,高要市公安官商勾结滥权乱捉农民的恶行,恳请局长为20多位农民作主,在百忙中对本案高度关注:
一、案情简介:
1、黄某五长期超载运输严重损坏道路和震坏民宅。承包对挣村山林种桉树,长期有几辆载重20吨的车辆超载运行,导致迳某村委迳某村的乡村公路损坏严重,造成迳某村区某民、区某金、区某福、区某九、区某生5户农民住房严重损坏。蛟某镇邵汉周曾带蛟某镇派出所干警到现场勘查,认为此事属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同意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黄某五于
二、黄某五因赔偿协商不成违反《补偿协议》合同承诺发生经济纠纷。
1、因双方经济赔偿费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黄某五在、又两次同村民反复协商,五户农民要求总共补偿费60000元,黄某五认为补偿费过高,两次均未答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黄某五违反《补偿协议》合同承诺强行运木挑起亊端。,黄某五既拒付五户农民要求的全部经济补偿,又不履行《补偿协议》合同承诺,强行在当天上午九时运8大车木,继续侵害五户农民的合法权益,黄某五应承担法律责任。由于,镇政府和派出所表态不作调解。在黄某五横行霸道强运8大车木时,村民叫他把车停下路边,先履行协议协商解决经济赔偿后,他才能运走木材。这是村民依法自救行为,并无违反法律规定。
3、黄某五故意把装有20多吨的载重车停放乡道中间阻塞交通。黄某五见到村民依合同约定阻止其运木,则故意制造阻塞交通事端,并贼喊捉贼,虚报警情,引发高要公安滥用职权乱作为事故。
三、官商勾结强行乱捉人。
1、黄某五花巨款收买蛟某镇委书记和派出所民警镇压农民。由镇委书记和派出所到现场,通知特警介入民事侵权经济合同纠纷,滥用职权乱捉5户受害人。这是三打期间顶风作案!
2、高要公安与黄某五官商勾结,变成了黄伍奸商的保护伞。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黄伍违反《补偿协议》的合同约定,在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合意的补偿时,恶意违约,强行运木,继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高要市公安机关不但不责成奸商黄某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反而支持黄某五横行霸道、恶意挑起事端、滥用职权乱捉了5户受害者的家长,!高要公安竟然顶风作案,变成了黄某五奸商的保护伞,变成了黄某五违反合约坑害农民的走狗!
四、受害农民的合法请求:
1、高要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的行为严重违法。高要市公安局违反了《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应立即放人!
2、高要市公安局成了奸商黄伍恶意侵犯农民权益的保护伞,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强烈请求三打督导组责成高要市公安立即放人,严惩奸商黄伍侵权行为,赔偿农民一切损失!
铁证如山、法大于天、立即放人!
特此控告! 此致 肇庆市公安局!
控告人代表签名:
联系人电话: 13527xxxxxx 13827xxxxxx
附:共和国法律:法治天下!
《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
一、各地公安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投机倒把、走私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二、严禁滥用收容审查手段。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对于不符合国务院和公安部规定的收审条件的人,不得使用收审手段。对来华的外国人中犯诈骗罪或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者,应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得采用收容审查手段。
以上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务必严格遵照执行。对于已经发生的干警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绳之以法;今后违反本通知的,更要从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 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