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涉嫌合同诈骗及虚报注册资本被判无罪案之不及时还款算不算诈骗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作者:金羊网 日期 : 2011-07-06


王艺涉嫌合同诈骗及虚报注册资本被判无罪案之

不及时还款算不算诈骗

法院终审认定张某不存在恶意回避不构成犯罪。

与人签订购销合同后不能如约还款,是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原某市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化名)被指控虚报注册资本罪和合同诈骗罪,日前,广州市中院二审落锤:王某无罪。

据检察院指控:

其辩护律师认为:高×公司没有支付剩余货款是因为暂时无力支付,但没说过不还钱。因此,这属于经济纠纷,不是犯罪。2002年6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应属民事纠纷,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察院提起抗诉。广州市中院近日审理后认为:高×公司一直承认欠款事实,并愿意承担偿还责任,该公司变更后一直存在,王某不存在恶意回避的事实。据此,法院认为此案应属民事纠纷,王某无罪。(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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