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哙聚众故意伤害致死案之群殴致1死4伤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作者:大洋新闻 日期 : 2011-07-06


郭瑞哙聚众故意伤害致死案(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再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之

群殴致1死4伤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毕征)昨日,曾引起市民关注的“5·14”XX聚众斗殴事件的6名涉嫌参与者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受审。该恶性事件导致1死4伤,曾引发坊间诸多猜测。为此,广州警方破案后专门对外公布了有关案情。在法庭上,6名被告一致否认参与斗殴,其中4名保安还坚称是在现场“看热闹”。

昨日,检方指控:许,吕某某与其兄吕某,朋友张某某、朱某饮酒后途经XXX路富丽华大酒店对面的停车场时,因踢倒该停车场的一个“雪糕筒”形交通标志,与该酒店28楼夜总会的内保人员陈某、刘某、黄某、李某等人发生争执,继而双方互相打斗。

打斗过程中,吕某某用刀捅伤陈某的腹部,致其重伤。随后,几名酒客追打内保人员至酒店内。闻讯赶来增援的郭瑞哙某、桂某某、任某某、丁某、苏某某等人在酒店对出马路,使用木棒、铁棍、带底座的酒店专用“士钉”及拳脚殴打的方式,将几名闹事酒客分开殴打。最终,伤人在先的吕某某被打成轻伤,而其兄吕某则因被击中头部,经送院抢救宣告不治。检方还特别指出,参与聚众斗殴的酒客及保安事发当日即被逮捕,在接受公安机关审查时,身为内保主管的郭瑞哙某还指使其他保安串供。

昨日出庭受审的酒吧内保主管郭瑞哙、内保人员桂某某、任某某、丁某、苏某某以及酒客吕某某等一众被告纷纷否认了参与斗殴的事实。


阅读量:1350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思鲁

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