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郭瑞哙聚众故意伤害致死案(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再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之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调查笔录
时间: 时 30分至16 时 51 分
调查人: 王思鲁律师 记录人: 周峰剑(实习律师)
地点: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调查次数:第1次
被调查人: 李龚,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 ,汉族,籍贯:XX省XX县人,身份证住址:XX省XX县XX镇XXX村三组,现在住址:住址不固定,身份证号码:61232419861XXXXXXX。
问:我们是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律师证),我们是应法院的要求过来就郭瑞哙等涉嫌故意伤害案一些相关事情向你做个调查,你愿意配合吗?
答:愿意,我知道的我就讲,不知道的也不会乱说。
问:对我们的调查你必须如实回答,如作虚假陈述、隐瞒事情真相,依照刑法第305条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是否清楚?
答:我现在清楚了。
问:请你说说你的身份情况?
答:李龚,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籍贯:XX省XX县人,身份证住址:XX省XX县XX镇XXX村三组,身份证号码:61232419861XXXXXXX。
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郭瑞哙的人?
答:不认识。
问: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快哥”的人?
答:“快哥”?“快哥”就是郭瑞哙吗?“快哥”我倒认识,他是XXX卡拉OK的保安经理。
问:现郭瑞哙涉嫌参与在富丽华大酒店门口发生的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目前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我问你,你在这案子里有无参与,或者看到、听到什么情况?
答:我绝对没有参与这件事情,不过我倒知道一些情况。
问:你能把你所知道的情况说说吗?
答:,我接到“快哥”打来的电话,当时只听到“快哥”在电话里向别人喊“别打了,别打了”,不知怎么搞的,突然就断线了,过了一会儿,我想想觉得不对劲,基于安全考虑,我叫了苏来锋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问:你与“快哥”在电话里谈了什么内容?
答: 本来通话时间就很短,而且当时他那边很吵,我这边也很吵,我也没听到什么,只听到电话里“快哥”向别人喊“别打了,别打了”。
问:你能不能确定是“快哥”在喊“别打了,别打了”?
答:我能确定。
问:你当时用什么手机与“快哥”通电话?
答:他的手机号码是:138027XXXXX。我的手机号码好像是:135387XXXXX,因为换了太多号码,一下子不能肯定。
问:你与“快哥”在电话里还谈了什么内容?
答: 本来通话时间就很短,而且当时他那边很吵,我这边也很吵,我也没听清楚,没有再谈其它。
问:你叫苏X锋过去干什么,有没有叫他去打架?
答: 绝对没有这意思,我作为保安我有职责要维护安全,一开始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只是让他过去看看。不过后来,我回到广宾听很多人在舆论,说出了事,打死了人,也听同事们说苏X锋到现场时警察已介入处理完了,苏X锋没有参与打架。
问: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答: 现在还在找工作,暂无工作。
问:你现在住在哪里?
答:没有固定住的地方,因为还找不到工作,需要到处去找工作做。
问: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 没有。
问:你以上所讲是否属实?
答:我以上所讲的完全属实。
被调查人(签名):李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