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公安部的四会许伙桂妨害作证、重婚案之跨世纪的“包二奶”案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惊动公安部的四会许伙桂妨害作证、重婚案之

跨世纪的“包二奶”案

广东新闻网肇庆电(黄耀辉卢玉超杨岭峰) 广东四会一宗曾经在内地引起强烈反响,并就新《婚姻法》中要不要加入禁止“包二奶”的内容在内地引起广泛争论的案件,弱女子终于讨回了公道。日前,弱女子冼志英把两面锦旗和感谢信,赠送到四会市人民法院院长曹正球手中。

今日,该院法官向新闻媒体透露了本案的详细经过。

艰难创业

上世纪的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八岁的冼志英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顶着社会舆论的压力,与农民身份的该县县政府临时工许伙桂结婚。此时的冼志英是该县某镇镇长的女儿,并担任该县二轻局的妇女主任。许伙桂则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不久前才办完与前妻的离婚手续,冼许结合在当地轰动一时。让冼志英始料不及的是,十七年之后,又是她和许伙桂,还是因婚姻问题,再次在广东乃至内地引起轩然大波。

结婚遭到家人的反对,新婚后的冼志英与许伙桂只能在县城租房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冼志英怀孕时,根据计生政策,只得放弃了生育机会。一九八三年起,冼志英通过各种关系将许伙桂本人及其子女、弟妹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里,帮助他们读书、就业、成家。

许伙桂开始做沼气池生意,冼志英全身心地配合他跑工商、税务,生意场上的所有合同都由她起草,显示了她聪明、能干以及吃苦耐劳的特有品质,他们挖到了第一桶金。二人建起了小楼,买了汽车,不久贷款二百万元人民币,承接了当地西北江开发工程。一九九三年一月,他们还清了银行贷款,并有了酒楼、加油站等物业,有了大量存款。为了全力支持丈夫事业,冼志英辞去了公职,两口子整日奔波在工地上,吃住在工棚。

就在善良的冼志英没日没夜地打拼时,她怎么也想不到,许伙桂却看上了手下一个打工妹,并玩起了包“二奶”的游戏。

离婚之诉

就在夫妻俩的生意越做越红火的时候,许伙桂与一个叫邓梅清的打工妹开始姘居。为了方便和“二奶”鬼混,许伙桂把冼志英支到加油站或工地打理日常事务。

一九九五年三月的一天,许伙桂竟亲口告诉冼志英:“我和邓梅清生了一个儿子,你抱来养吧”。其实,许伙桂包“二奶”的事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此时的冼志英已经心知肚明,但顾虑到与许离婚会遭人耻笑,只好带着养女(一九九五年八月认领)艰难度日。这一忍就是四年。

,许伙桂突然回家,逼迫冼志英交出酒店房产证,看自己含辛茹苦创下的家业即将被人鸠占鹊巢,冼志英终于放下面子,毅然拿起法律武器。

一九九九三年,冼志英来到当地人民法院城中人民法庭,起诉要求与许伙桂离婚。法院受理后,于同年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冼志英以许伙桂长期“包二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法庭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提供了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情况。

根据原告举证和法庭调查,二人共同财产及债权约四百多万元人民币。为尽快从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冼志英要求许伙桂支付现金八十万元人民币以及获得俩人位于当地城区的一座二层半的住房。

让冼志英和法官想不到是,许伙桂不仅在庭审前将法院已查明的银行存款二十四万多元人民币非法转移,为独占夫妻共同财产在庭审中提出了二百九十三点五万元人民币的巨额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冼志英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状告重婚

,悲愤的冼志英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许伙桂、邓梅清的重婚责任。

经市民举报、法院调查以及警方的侦查,许伙桂与邓梅清以夫妻名义从一九九三年开始非法同居,并于在当地人民医院以产妇邓仪、丈夫许昌的名义生下一男婴,取名许伙桂安。一九九八年二月,许伙桂通过关系把许伙桂安以石狗镇村民许伙桂养子的名义,挂在许伙桂的户口簿上,并且在当地石狗镇入户,不久即迁入城中区茶山一巷六座二十二号与许伙桂一起生活。但许伙桂本人及所在村的干部、村民均证实不认识许伙桂、邓梅清、许志安三人,更没收养这个儿子。

,法院因重婚案件的审理,依法裁定中止审理离婚案。当法院决定对许伙桂、邓梅清、许志安做亲子鉴定时,提前得到风声的邓梅清携带许志安下落不明,法院不得不裁定中止对重婚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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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证

在上世纪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中,许伙桂在庭上提供了欠李某某借款二十万元人民币、邱某某一百一十万元人民币、徐某某五十五万元人民币、三水电梯厂货款三十二万元人民币等二百九十三万多元人民币的债务。

法庭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上述四债权人的供词前后矛盾,且与许伙桂在应诉法庭调查时称只欠东莞一朋友借款七十多万元人民币的说法前后矛盾。由于许伙桂提供的二百万多元人民币的债务疑点很多,法庭遂依法对有关债权人实行司法传讯,并对上述债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

二000年四月,法院将被告欠三水电梯厂的三十二万人民币债务作为突破口,对该厂业务员潘某某进行依法传讯。经教育,潘某某承认了许伙桂为离婚多分财产指使他作伪证的事实,随即法院对潘某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随后对许伙桂进行司法拘留。鉴于许伙桂涉嫌严重妨碍法院诉讼活动,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二000年四月十三日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同月二十四日,许伙桂因涉嫌妨害作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由于李某某拒绝提供债权证据原件,法庭对该笔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债务不予认定。由于许伙桂和三个“债权人”不配合法庭调查,为进一步证实其余债务的真伪,法庭先后于同年

和将许伙桂书写的借据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

通过检测字迹书写时间,鉴定机构认定借据书写时间与第一次庭审笔录签名时间相近。证实许伙桂书写欠潘某某、邱某某的一百四十二万元人民币以及徐某某的五十五万元人民币债务的借据(落款时间分别为、和)均是伪证。

二001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庭对原、被告离婚案件恢复审理。同月二十八日,对本案进行第二次庭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了重点调查。后经查实,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十点九万余元人民币的债务。

由于许伙桂妨害作证,本案被迫延期审理。在此期间,冼志英先后投书给广东省主要领导,诉说自己的遭遇,并多次到省市机关上访,要求排除阻力,尽快结案,引起了广东省领导和新闻媒体的重视。多家新闻媒体对冼志英的遭遇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广东省有关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亲自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督办此案。

陷害法官

自受理该案以来,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顶住压力,坚决依法办案,让本来没把法官放在眼里的许伙桂费尽心思。

案件从第一次庭审开始,办案人员就屡遭骚扰和威胁,主审法官经常受到跟踪,威胁电话一个接一个。二000年1十月,许伙桂被司法拘留期间,一个自称“黑仔”的人打电话给主审法官,说有人出资二万元人民币叫主审法官“收手”,否则后果自负。此后。又找到与主审法官熟悉的朋友,以有事求助为由,将该法官约到当地一家旅馆,随即借口买水果离开片刻。在法官等待期间,警察突然冲进房间要求检查。

后经调查发现, 当晚法官被约见的地点和时间段,在当地警方一一0值班记录上,赫然写着有人搞毒品交易的报案记录。

最后判决

二000年十一月二日,经公安机关的一再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了批准逮捕许伙桂的决定,但听到风声的许伙桂畏罪潜逃。在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下,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许伙桂被逮捕。

二00二年二月一日,邓梅清被刑事拘留,同年被依法逮捕。法院随即依法对许伙桂、邓梅清、许伙桂安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许伙桂安是许伙桂、邓梅清的非婚生儿子。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伙桂、邓梅清一案,并于同年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许伙桂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邓梅清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被肇庆中级法院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冼志英诉许伙桂离婚一案于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恢复诉讼,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法院依法公开作出宣判:准予原告冼志英与被告许伙桂离婚;离婚后,养女洗永恩由原告携带抚养。

原告自愿承担养女的全部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总值3770786.61元人民币,扣除债务109550元人民币,为3661236.61元人民币,其中,原告分配额为其中的六成2196741.97元人民币,被告分配额为1464494.64元人民币;债权总额1566592元人民币,其中:原告分配额为939955.20元人民币,被告分配额为626636.80元人民币;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抚慰金三万元人民币。

目前,本案已经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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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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