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的罪名分析

办案律师/作者: 李秋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4-23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打击重点。生产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能涉及《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项罪名。然而,行为人同时实施生产与销售行为时,是否构成数罪并罚,本文结合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

 一、两罪的法律规定 

1. 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假冒注册商品罪的核心在于“使用”行为,包括生产、加工、贴标等直接实施商标侵权的行为;并且是“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标准通常以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为判定依据,例如非法经营额达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五、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使用的名称,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六、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问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如果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与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商品”,则不构成该罪。

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因不属于“相同商标”,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且销售金额较大”。其关键在于“销售明知为假”的主观故意及客观销售行为,销售金额较大的标准为5万元以上。

两罪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模式:假冒罪关注“生产或使用”假冒商标,而销售罪则针对流通环节的“销售”行为。

二、生产并销售同一假冒商品的行为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1.上述司法解释事实上是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罪之间存在吸收关系,因生产是销售的前提,销售是生产的延续,故整体评价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2.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若行为人除销售自产的假冒商品外,还销售他人生产的假冒商品,则可能构成数罪并罚。例如,甲生产假冒“A”商标商品并销售,同时从乙处购入假冒“A”商标商品销售,此时需分别定罪,数罪并罚。

三、典型案例分析  

1. 自产自销案:刘某假冒白酒案  

刘某租赁场地生产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并销售,非法经营额达8.21万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此案中,销售行为被视为生产的自然延伸,未单独评价。

2. 混合销售案:张某销售假冒汽车配件案  

张某销售他人生产的假冒“HONDA”配件,因仅涉及销售环节,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若张某同时销售自产假冒配件,则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四、结论与建议  

生产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数罪并罚,需根据行为关联性、对象同一性及数额大小综合判断。司法实践中,自产自销通常定假冒罪,混合销售可能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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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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