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当事人发来的感谢信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9-20


【余某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当事人发来的感谢信

以购房方式“受贿”终审无罪;

王老师(王思鲁律师)您好,刚才陈律师和车律师都发微信给我了,儿子也把判决书全文发来了,我好激动啊,终于等到云开见日出了,没有判决书我还是忐忑不安,将近4年时间的恶梦就算结束了吧?

我已跟陈、车两个律师致谢了,最要谢的还是您!在我最困难危急的时候您接了我的案子!还感谢您派了这两个可亲可敬能干又有职业操守的年轻人来办案,我一接触就非常信任他们,所以我们配合很好。

二审李律师退出时,为了再找一个顶替他的人,我到北京找了以前联系过的一个这方面的律师,他知道您,但提出的条件是他的团队要独立办这个案,我拒绝了,我信任您们,我只是想找一个助力,上海的谢杰老师主动提出要来深圳,他确实是个高手,前期帮了我的大忙,但我还是最后下决心就请小陈律师协助您。

千言万语就是一句话,我真心感谢!我敬重你们!以后有机会就大力宣传你们律师事务所!律师不是为钱,而是挽救人,挽救家庭!

余某某及家人

2017年9月20日



【余某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办案札记

成功辩例丨职务犯罪案件能获得法院驳回检察院之指控、抗诉而全盘采纳律师辩护意见真的极难。余某某被控受贿罪一案中,我们的主张“以购房的方式受贿不成立”被一、二审法院采纳了,相信此案因经典会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我们在一审第二次开庭时介入,到二审(终审)结束,先后出具了八份律师文书,总字数二十多万;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中陈琦律师、车冲律师全程跟踪,深度介入;陈琦律师二审阶段与王思鲁律师一道出庭辩护;孙裕广律师亦有贡献。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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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刑事律师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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