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琼涉嫌故意伤害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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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建琼涉嫌故意伤害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之

叩问上苍:强权面前谁来维护弱者的权益

千里打工命丧他乡,讨个说法反被拘留

2005年年初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板桥乡大矣马伴村村民谢建波只身前往广州寻找此前在广州打工的姐姐谢建琼,随后便进入其姐姐所在的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健力神制衣厂打工,进入工厂后他也像其他工人一样努力的工作,希望在年底的时候能有点积蓄好回家过春节。

2006年1月,春节越来越接近可厂家表示要到21号时才给工人结帐。他也只有等候结清工资好早些回家,可天不遂人意。

星期一下午17:00左右,由于长时间进行12小时以上的超负荷工作,(附该厂工作时间: 8:00—12:00 ;1:30—18:00 ;19:00—24:00多)他在工作车位上感觉有些发困,于是起身离开车位,自四楼车间前往三楼的卫生间,那里也是平时的临时休息区,可几分钟后,有人发现他自四楼通往三楼的楼梯转角平台处无防护的落地窗跌落至一楼。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当日18:00左右身亡。事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调查,排除了自杀和他杀,属于意外事故。

当天晚上,死者家人听到此噩耗便从云南赶往广州处理后事。家属来到死者生前打工所在地,找到厂方询问情况,可是一连数日,厂方就此事如何处理一直避而不谈。在死者家属的一再要求下才勉强进行了两次简单的协商,可都未达成一致的解决办法。厂方提出通过相关劳动部门来处理,死者家属同意后,于是在春节过后的2月13 日,双方又在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了简单的协商,当时相关工作人员认定为“非工伤”,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2月14号厂方告诉死者家属:不再负责死者家属在厂方处理此事件所涉及的食、住以及死者遗体存放的任何费用。于是死者家属再次找到厂方协商,希望能讨个说法。未料厂方老板大发雷霆,把死者母亲推倒在地,并叫来保安驱赶死者家属。在驱赶过程中,厂方老板娘赶来,老板便叫其殴打死者姐姐,于是老板娘便抓住死者姐姐的头发在两名保安的协同下往楼下驱赶。在下楼时,老板娘踩空连同死者姐姐一块跌倒在楼梯转角,死者姐姐的头部因此撞在墙上,身上多处淤紫,同时老板娘也扭伤脚。死者家属报了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来处理。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一致同意由于争吵所导致的损伤各自负责。未料事发两天后,派出所又来人对死者家属就的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盘问后便认定:厂方老板娘在当日事情件中受伤,死者姐姐要负刑事法律责任,并将死者姐姐拘留至今。

身处异乡,人地两生的弱势打工者受此对待, 法律的公正与平等从何体现?弱者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谢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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