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升等涉嫌多宗抢劫杀人烧尸案(被判一重罪不成立及从轻处罚)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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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东升等涉嫌多宗抢劫杀人烧尸案之

增城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增公预诉字(2001)481号

犯罪嫌疑人徐全,男,生,汉族,广东省增城市人,高中文化程度,农业,捕前住朱村镇白兔村桥二队5号。

违法犯罪经历:犯盗窃罪被增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回家务农。因涉嫌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林东升,男,生,汉族,福建省同安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农业,捕前住花都区花桥镇莘圹南片。

违法犯罪经历:因涉嫌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徐全、林东升有下列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徐全与陈铭聪(在逃)互相纠合并商量策划后,于许,携带电饭煲电线窜至广州市广源路高速公路出入附近,借以租搭的士从增城温泉接人再转去深圳为由,骗得受害人贺龙驾驶日产兰鸟小车(车牌号码粤AM79332)搭租二犯罪嫌疑人前往,待行至白云区太和镇往九佛镇途中,犯罪嫌疑人徐全借故叫受害人停车后,随后二犯罪嫌疑人即采取捆颈、殴打手段,当场将受害人贺龙杀死车内,抢得受害人兰鸟小车一辆(价值136350元)6110型诺基亚手机一台(价值750元)及部分现款及财物一批,然后将尸体运往九佛东路的坳岗路段淋汽油焚尸。后犯罪嫌疑人徐全驾驶抢得的小车套上假军牌开往广西钦州低价销赃获利,破案后被我缴回赃车。

犯罪嫌疑人徐全、林东升与庚明(在逃)互相纠合,经密谋策划后,于携带电饭煲电线、腰包带等工具窜到广州市海珠区某镇医院附近,以租搭小汽车到增城市区为名,诱骗事主刘坤驾驶的粤A5K289号捷达小汽车搭其三犯罪嫌疑人前往,行至民乐茶场荔枝园时,即采取捆颈勒颈及殴打等手段,将事主刘坤杀害在车上,抢得事主捷达小车一辆(价值114240元),诺基亚5110型手机一台(价值700元),现款100多元。得手后将尸体运致本市派潭镇高公路段汉湖村石灰窑山上抛尸后再淋浇汽油焚尸,然后逃离现场,事后犯罪嫌疑人徐全将抢得的小车套上假军牌开往广西钦州低价销赃获利挥霍,后被我查破归案。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徐全、林东升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第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增城市公安局

局长 何靖

(1) 犯罪嫌疑人徐全、林东升现押于增城市看守所;

(2) 本案的预审卷 宗共八册;

(3) 审讯录音带四盒;

(4) 缴回的赃车暂存本局刑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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