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某权等人涉嫌赌博罪的控告函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04-27


关于林某权等人涉嫌赌博罪的控告函

控告人:林某英,女,汉族,1964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某街,身份证号44XXXXXXXXXXXXXXXX。手机:139XXXXXXXX。

被控告人:林某权,男,汉族,1963年某月某日,身份证住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某街,身份证号:442XX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黄某豪,男,汉族,1975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某路,身份证号:443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罗某元,男,汉族,1979年某月某日出生,住肇庆市端州区某路,居民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邓某泉,男,汉族,1982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身份证号:44XX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冼某伟

被控告人:吴某国,男,汉族,1971年某月某日出生,住所地:肇庆市端州区某路。

被控告人:杨某星,男,1967年某月某日,香港居民,身份证号:27XXXXXXXX。

我于2012年 月 日曾向贵局治安大队举报林某权等人涉嫌赌博,但贵局至今尚未立案调查。现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正式对林某权等人提出刑事控告。

控告事项:

请求贵局对林某权等人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与林某权本是夫妻关系,初期婚后感情尚好,育有二女一子,随后发现他渐渐染上赌博恶习,多次被公安有关单位当场抓获拘留(见附件1)。越赌越狂,家人多次劝告也于是无补。多年来对家庭不顾不理。在外面拈花惹草、纵情声色,至家庭和公司不顾。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0年9月发现其包养二奶三奶并育有婚外子女,另本人痛不欲生,就立即与其分居并协议离婚。

没料到的是,林某权从2011年7月份就已失踪,当时家人也报了警。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在这样的情况下,2010年9月就已与林某权分居的本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个个所谓的债主骚扰、恐吓、上门讨债等。家里甚至被人上门泼红油,写大字。工厂被某些债主堵住了门口。外面据称林某权欠债高达5000多万元,巨额的债务短短发生时间在2011年上半年间,其中已有7宗案件诉至法院,金额达1218万元。

随后,林某权写回家属承认他欠下几千万赌债,动用一切资源赌博。(见附件2)

经查,在2010年底至2011年7月短短数月期间,林某权前往香港、澳门丽某邮轮集团旗下的一只赌船刷卡套现61笔共计800余万元,刷卡时间大多发生在凌晨,全部用于赌博。(附件3)

林某权的司机廖某明反映,他常常接送林某权去香港、澳门赌博,林某权长期赌博,赌博数额以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在2011年上半年,赌得更频繁,输光了就借钱继续赌,金额远超过往年。(附件4)

诉至法院的1218万元债务,几乎全部都没有资金来源、转账证明,全部都没有担保,均是连续发生,完全符合赌债的特征。经了解,这些债务实际上是林权权在黄某豪、罗某元、冼某伟、吴某国、邓某泉、梁华星等人开设赌场中赌博所欠下的债务。(附件5)

例如,黄某豪的四张借据涉及借款金额356万元,均无担保,无利息。这完全符合赌债的特征:

1.借款数额巨大,既无转账证明,又无资金来源证明。

2.既无担保,又无利息。

3.前面未还款,后面还不断提供无担保、无利息借款。

凭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即可判断这些债务都是虚假的。因为:

其一,大笔借款往往伴随着银行转账。哪怕是现金付款,也会有相应的取款记录。因为没有人会天天准备着几十万、几百万的现金等着别人来借。黄某豪无法说清这356万元的来源,也没有相应的取款记录。

其二,大笔借款往往也会伴随着担保和利息。但是,本案356万元借款,均没有担保和利息。这完全不符合常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林某权没有还款,黄某豪竟然还接二连三地借钱给林某权,竟然也没有任何担保。

因此,此356万元借款如此荒谬、如此不符合常理,而黄某豪又没有转账证明或者资金来源证明,显然356万元借款是虚假的。

又例如,邓某泉的借据显示,小写金额是300万元,大写金额却是叁百三拾万元,相差金额有30万之差。是300万的巨额借款,而不是3000元,这明显不是正常人借钱会犯的低级错误。也是明显的赌债特征。

又例如,罗某元的借款合同,我们查明罗某元根本没有转钱给过林某权,后其又称是他老板冼某伟借的,但是又冒出吴某国等经办人,乱七八糟的关系。他们之间的供词全都有所出入。而且他们又是开夜场的。

又例如,华维公司杨某星的借据,借款期间林某权身在香港,杨某星不断为其提供赌资赌博,杨某星同时也是香港人。极可能是带林某权出境外参与赌博。在境外开设赌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走向破碎,固然与林某权好赌不无关系。但是,真正将林某权推向深渊的,是黄某豪等这些赌徒和贪婪的高利贷。正因为他们不断引诱林某权赌博,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赌资,才导致了这一起人间悲剧。他们原应该得到法律的惩罚,但却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林某权长期赌博,赌资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而黄某豪等人开设赌场,为林某权提供赌资,其行为也已构成赌博罪。

林某权等人的行为对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侵占了我家庭的合法财产,对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为此,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控告。望贵局迅速立案侦查,尽快查明事实,将这些危害社会的祸害、害虫、不法之徒绳之于法。

此致

肇庆市公安局

控告人:

日 期:

附件:

1.林某权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回执

2.林某权的家书

3. 境外刷卡消费单

4. 廖某明的证言及联系电话:

5.黄某豪、邓某泉、罗某元、杨某星等人的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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