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李伟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6-03
主办律师:李伟律师
涉嫌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H 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G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其家属通过网络委托广强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为其代理辩护,李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两次细致会见,了解到关键事实:
H 某销售的商品存在实际退货情况,其实际销售数量远低于单据记载数量,现有证据可能无法形成完整闭环,存在证据不足的辩护空间。
结合我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向办案机关提出以下核心观点:
1、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 H 某达到 “情节严重” 的入罪标准;
2、H 某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67 条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辩护结果】
经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海珠区公安分局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 H 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案件启示】
本案凸显了刑事辩护中程序及时介入与证据细节审查的重要性。在假冒伪劣商品类犯罪中,“销售金额” 常为定罪量刑关键,辩护律师需结合交易习惯、退货凭证等客观证据,精准把握 “证据确实、充分” 的证明标准,同时借助刑事政策导向推动程序优化,为当事人争取最佳辩护效果。
(附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