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谢政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7-09
谢政敏律师办案札记丨到河南许昌市继续办理杨某被控诈骗罪一案。杨某于2017年11月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本律师于同年12月接受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
期间一年又六个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本律师封锁案情,不告诉涉嫌罪名,不告知案件进程,甚至在增加了一个罪名,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时候依然对本律师进行封锁。好在,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落实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的消息,和办案人员取得了联系,在和办案人员交流的过程中,意外得知侦查机关在移送审查逮捕的时候,又增加了新的罪名骗取贷款罪。本律师连夜加班,针对骗取贷款罪撰写了新的辩护意见,紧急提交办案人员。经过努力,最终打掉了骗取贷款罪,但是检察机关仍坚持诈骗罪成立并予以批捕。在审查起诉阶段,在本律师的坚持和努力下,办案机关调取了对杨某有利的有效债权凭证及杨某储存在他人处的价值二百余万元钧瓷,将同案人员童某归案,查实了杨某在外有一千余万元有效债权,总资产近两千万,完全具有偿还涉案借款能力的事实,证实了被害人通过杨某借款给他人谋取利益的客观事实,使控方指控的所谓的被告人没有还款能力还虚构做玉石生意的诈骗行为根本不能成立。
案子移送法院后,一直迟迟未能开庭,控方还在一直补充相关证据,所幸从专业角度看,相关证据对我们是有利的,进一步证实了在涉案借款发生时,杨某拥有的一千多万元的债权是完全真实的,杨某完全有偿还能力的事实。案件于2018年10月提起公诉,期间经历了两次延期,经过九个月的漫长等待,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今天,本律师和来自河南郑州的孙律师将出庭为杨某做坚决的无罪辩护,以专业、执着,以不可更改的铁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杨某是完全无罪的。无罪辩护,我们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