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

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201119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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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广强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执业号码:14401202011199592

我的当事人是否有罪,不取决于他是否认罪,而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他有罪。

——张春律师

张春律师,专业化与精准化的实践者,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研习、实践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多年,具有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尤擅长办理诈骗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外汇期货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精准化辩护。具有较强的案件辩护能力。除此之外,张春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深入研究承办案件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先后发表了文章,如《炒外汇案件中,不能仅凭言词证据就定性为诈骗》《律师如何在侦查阶段进行有效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罪辩护观点》等实务文章。

张春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因篇幅有限,仅列举近两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名称皆为化名)

1、虞某某被定性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建议21年,最终只认定构成诈骗罪,作为主犯被判处2年10个月)

甘肃某地“530”特大“套路贷”犯罪系列案件,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共涉案14个团伙400多人,被指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提出不构成“套路贷”犯罪、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无犯罪事实及调查取证申请,并当面向检察官说明意见,同时也将上述法律意见提交给办案的检察院检委会成员、上级检察院主管领导。在移送法院后,检察院未认定敲诈勒索罪,以三个罪名起诉,量刑建议为十八至二十一年(诈骗罪十至十一年,寻衅滋事罪五至六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三至四年),提交多份调取证据材料、证人/被害人出庭等申请书,在一次延期开庭,召开三次庭前会议,两天庭审的情况下,最终虞某某只构成诈骗罪,打掉了检察院指控的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虞某某为诈骗犯主犯,但减轻判处二年十个月,为所有被告人中判刑最轻的,比许多从犯更轻。

2、钱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37亿元)

南京白某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37亿元,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根据对案件的分析,认为并案处理最有利于当事人,向经办检察官提交并案申请、调取证据申请,并与检察官沟通对案件的意见,就某些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达成一致认定,补充侦查中侦查机关调取有利的证据材料,特别就是否构成自首在充分沟通后,另行提交专门的法律意见。

3、丁某某涉嫌诈骗案(特大保健品诈骗,办理中)

目前逮捕24人,为近年来梅州地区最大的保健品诈骗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在接受家属咨询时,通过网络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针对后续的辩护提出较具体的方案。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在检察官阅卷前及时提交法律意见并交流意见,争取案件补充侦查。审判阶段提交了从犯、定性(非法经营罪)等辩护意见,目前正在按计划办理中。

4、张某某涉嫌诈骗案(往非法经营罪方向辩护)

涉嫌以网络平台方式(MT4)实施外汇保证金诈骗,经过会见、阅卷后分析认为该平台可能有FCA颁发的许可牌照,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和诈骗的行为等辩护意见,不构成诈骗罪,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目前案件在审判阶段中。

5、吴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无罪辩护方向)

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罪,目前逮捕40余人,经过在案的事实、证据分析本案不属于立法机关规定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传销模式;同时也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负责的公司有实体经营项目,不构成犯罪。并向办案单位提交了数十份辩护意见。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6、郭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搭建网上商城,销售化妆品,无罪辩护方向)

本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经过会见、阅卷后分析,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均为真实发生的交易行为,不是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进行传销活动,其销售的是具有真实价值的产品,不存在“入门费、拉人头,设立层级”的情形,商品由正规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商城是以“真实的产品+真实的销售”不符合传销的本质特征,因此郭某某等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7、罗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虚拟货币诈骗,往非法经营罪方向辩护)

本案系网络虚拟货币型网络传销,涉案的虚拟货币可以兑换为主流的虚拟货币比特币、USDT等数字货币,还可以在线上和线下挂单交易,出售这些主流虚拟货币就可以变现或盈利。同时涉案的虚礼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具有真实数字货币属性及投资价值的虚拟代币,设立保证金制度和回购机制,保证该货币的的真实价值,因此罗某某的行为违反《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禁止性规定,违规发行代币、违规经营代币交易平台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8、善林金融广州第N分公司负责人Z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办理中)

9、崔某某涉嫌P2P平台中介方涉嫌诈骗罪一案(办理中)

10、钱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办理中)

云南省大理市某县的重大案件,目前仍在侦查阶段,涉案人员超过50人,罪名众多。

11、柴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广东首例新型诈骗案,办理中)

柴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为广东省第一起“电商代运营”的诈骗案,最初刑事拘留96人,批捕55人,代理主犯之一。

12.夏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办理中)

结合案情,从罪与非罪多角度进行分析,提出无罪辩护的辩点。

13.张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办理中)

向番禺法院提出建议以介绍卖淫罪或者协助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

张春律师发表的部分文章 :

1、《p2p平台暴雷,如何收集证据报案?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投资款?》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罪辩护观点》

3、《从11份不起诉决定书看“骗取国家补贴”涉嫌诈骗罪的八个无罪辩点》

4、《行为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兔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5、《“传销”犯罪一层级在三层以上可追诉,实务中如何认定层级?》

6、《从7份判决4份不起诉决定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无罪裁判要旨》

7、《人民法院在审理传销案件中对《鉴定意见》不予采信的几种情形》

8、《炒外汇案件中,不能仅凭言词证据就定性为诈骗:律师如何在侦查阶段进行有效辩护?》

9、《炒外汇期货涉嫌犯罪投资者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有效吗?》

10、《炒外汇期货涉嫌犯罪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委托协议》无效后,投资金额如何返还?》

11、《如何准备报案材料,立案的可能性才会提高?》

12、《侦查人员如何讯问及对违法侦查的救济途径》

13、《刑事案件质证要点总结》

14、《刑事案件中一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如何高效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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