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丛书《金玉良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
丛书总编 王思鲁
编辑 胡寒冰
卷首语
写给律师团队负责人的一席话
完美的法律服务依靠相应专业的律师团队,而完美的律师团队必定是律师事务所、团队、律师个人三品牌间的完美结合
——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王思鲁
何为团队?木吉铁平在其漫画中曾有过经典的描述,“团队不是单个人单个人的守护,而是每个人互相守护,这才叫团队。团队不是单单被守护的东西,守护他人也是团队应有的姿态,不是因为有了团队大家才会相互依靠,而是大家相互依靠才可以聚在一起,这就是团队”。
律所团队建设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每个律所管理者需要面临的问题。对于大部分律所团队而言,面对团队成员的流失,往往只能被动面对;某些大型律师团队在面对团队建设时,往往也只有两种方式:较高的薪酬待遇与晋升空间。但是随着律师行业之间竞争变大,人员流动性增大,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也变得更加激烈。往往一个律师团队辛辛苦苦刚建立,万事俱备,但转眼间又有大批核心成员流失。尤其对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而言,团队成员的培养及团队成员间的磨合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及时间,组建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往往需要组建者投入大量的心血。对于律师团队负责人而言,时间才是团队建设最大的投入。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由于当前大部分律师团队运营模式,团队律师与团队之间往往只有利益的往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当其他团队抛出更大的诱惑时,对律师团队而言,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工作,但是对团队负责人而言,则是团队莫大的损失。对于律师行业,如何培养律师团队成员,如何保持律师团队成员的稳定性,是值得每个律师团队负责人深思的问题。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组建专业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的律所,其团队核心成员一直保持着稳定,新生力量不断涌入。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思鲁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本书详尽的收集了王思鲁律师关于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的金玉良言174篇,并精选了部分律师关于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方面的文章,试从律师团队理念、律师团队建设、律师团队成员发展以及人才招新四个方面探讨专业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
一个律师团队层次有多高取决于整个团队的短板,但一个律师团队的前途有多远,取决于律师团队建设的领路人。本书虽然是探讨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但同样对其他专业律师团队建设有参考意义,也期望抛砖引玉,共促律师行业团队建设的良性发展。
金牙大状丛书编委会
2019年1月
目录
第一篇 律师团队理念
刑事辩护精准化是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未来方向
广强律师事务所建立刑事团队律师理念
支撑刑事辩护走得更远的是情怀
对未来刑事律师界的预测
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宗旨“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的解读
对广强律师事务所宗旨“精益求精 ,铸造经典”的解读
律师事务所品牌建设的核心是经典辩例
参加合伙人会议感言录
寄语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每一名成员:这是刑事辩护职业生涯的终极目标
刑辩律师、刑辩律师团队的至尊荣耀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真正强大的核心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发展靠什么?
刑辩律师团队的终极追求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金玉良言”
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精细化和品牌化
精准化刑事辩护必然是品牌之路
刑事辩护的风往哪里吹?
刑事辩护前沿
优秀的律师团队应该具备什么素质?
浅谈刑事辩护那些事
重大共同犯罪案件,合力辩护效果好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四大“逆潮流”
第二篇 律师团队构建
金牙大状:坚不可摧的刑事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建设之前瞻
思考刑事律师团队如何铸造
怎样打造强大的刑事律师团队?
关于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化、规模化的思考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三大经验
关于构建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的意见:答一律师朋友问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登顶”的六大前奏条件
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对自身团队建设的无止境追求
刑事辩护必须团队作战才能高质效,最大程度上赢
品牌律师事务所的关键
律师事务所运营之道
律师事务所如何变强大
打造金牌律师团队经验分享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建设的思考
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建设关键词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品牌的六大核心力
刑事律师事务所品牌与团队核心律师之间
律师事务所、团队、律师个人品牌共赢模式的刑辩平台顶尖精准化刑辩律师战略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接办案三大特点
咨询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三大规则
刑事律师团队如何强大
真正巅峰的“金牌”刑事律师团队看六项指标
优秀的律师团队应该具备什么素质?
刑事律师团队卓越智慧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在年度业绩上相较律师行业标准,可行目标
极致的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可望创收指标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律师团队管理层对团友必守的原则
律师团队机制构建不能“算计”“员工”
律师团队最易出现的负面现象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劝退”三规则
律师团队不能一枝独秀
律师团队的领航者
顶尖刑辩律师团队“队长”的五项硬性指标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个罪、类罪案件首席律师岗位六大基本条件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领头人五个基本条件
律师团队成员带头人职责
刑事律师团队领头人的首要责任
有什么样的掌舵人,就有什么样的律师团队
诚信,对于律师团队带头人很重要
律师团队领头人,要有带头作用
负责任的律师团队该如何选人
担心自己“难以驾驭”团队?
吸纳众将如云型律师团队合作伙伴
有感于广强律师事务所的“后浪”:拷问一个律师团队的未来
完美的刑事律师团队跨越巅峰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要淡定地发展,不断跨越巅峰必须后继有适合的人才;这是很多领头羊想到的,但做到极艰难
另一视角评判刑事律师团队之追求完美
律师团队应形成人才链
律师团队中人才之合作关键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培养新人专业三方面
如何稳定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核心律师
要掌握高超的刑辩艺术,三点很重要
关于律师团队建设的两点思考
金牙大状团队印象
第三篇 团队律师发展
对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每一位核心律师的期待
如何解决律师执业的迷茫?
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
刑辩律师的真情怀
关于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律师之间关系的思考
问苍茫大地,谁与争锋
刑事律师如何处理好营销式培训与办案的关系
刑事律师成名之正道: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实干创未来
律师、律师事务所品牌营销的最高境界
律师的天职(一)
刑事律师出庭能力九个关键
刑事律师办案技能掌握、提升之王道
从面对各种考试想到:烂熟基础教材是专业刑事律师之本
刑事律师的赢之道
刑事律师必须有专业水平及独立的案源渠道,才能拥有职业尊严、人格和财务自由
给刑事律师新人说几句
“微读”律师文书有感:刑事诉讼案件中优秀的律师文书极具营销价值
经典案例才是律师最核心的竞争力
律师间合作的原则
中国三十万律师中单纯的刑事律师肯定是极少数
青年律师的成长
关于律师的品牌
律师如何做?
对于律师,怎么择案办案?
律师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
律师,是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一)
作为刑事律师,专业技能很重要
专业能力为基础,辅之以贴位的营销
办案感悟:刑事律师最需要的是什么?
专业律师与“商业”律师区别
律师得以赢未来的几个决定因素
律师的商业性及专业性思考
律师办案技能怎么来?
律师职业生涯启示
酸甜苦辣话律师
律师与办案
律师唯办案
对年轻律师的忠告
酸甜苦辣话刑辩
刑事辩护输赢对律师职业及性格的影响
律师感悟
专业性是律师工作的固有属性
刑事律师应有的职业态度
律师的恒久之道
律师是法律之师
律师
律师走向成名的王道
真正专业的律师链是怎样的?
品牌与专业律师之间相辅相承
律师读什么书?
律师通过说、写、“行为艺术”体现职责
真律师必是完美主义者
与法科生谈律师
论律师职责
律师之道
律师应据自己的特长、精力接案
律师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
律师不应该以名和利为人生主要目标
律师不是政客
律师不是商人
律师何以“专注、专业”成就未来
律师掌握、提升技能主要靠“临床”经验
律师的基本技能是法律
是律师就应是“抗争律师”
律师之本份
实干律师
与人到中年万事休者沟通
律师应持续研究
专注、专业、坚持是专业型律师的职业格言
律师应有“双重人格”
做律师,你面对的是什么
律师业务要以能力为中心之机制
将律师当作员工管的几大条件
关于律师品牌和实力的提升
律师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
酸甜苦辣话律师(二)
论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律师通过传媒发出的应是专业的声音
律师的天职(二)
律师,职业使然
律师,不能空谈公正、法治
论律师发展之道
专业、资深、品牌
律师就应钻研业务、提升实战能力
专业的律师首先应考虑的问题
新入行做律师
刑事辩护勇气比技术重要
关于刑事辩护的几个用语
专业的刑事辩护很多时候需要无罪辩护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进阶快速通道
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刑辩律师在中国
没爹没娘的苦命律师,路在何方?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必备的七本权威期刊
律师是这样造成的
知名律师和好律师
聘请律师要三思
第四篇 团队招新篇
广强吸纳未来刑事律师之星感悟
招聘新人感悟
致“准律师”的几句话
哪些法科生不适合到律所应聘?
招聘新人感悟一
招聘新人感悟二
律界新人如何选择优秀的律师团队?
法律学子如何走上成功律师之路?
招聘律师新人关键点
律师新人的专业培训关键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考察新人的八大标准
招聘律师助理有感
律师助理应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师傅
后记
金玉良言之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
编者按:拥有共同的理念是一个律师团队长久发展的核心支柱,是贯穿于每个团队成员心中的信念。在对外宣传或招新时,每个律师团队都说要认同团队理念,但在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律师团队成员并知道团队理念是什么,或者律师团队成员并不认同团队理念,团队理念反而成了律师团队对外宣传的噱头。一个团队无核心理念,或者虽有理念,但团队成员并不认同,各自为战,与散兵游勇无疑。面对未来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发展,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思鲁通过“金玉良言”的方式,畅谈律师团队建设的理念。
【金玉良言一】
刑事辩护精准化是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市场之呼唤,是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未来方向。精准化刑事辩护的二大特点是诸如毒品犯罪、诈骗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走私犯罪、税务犯罪、暴力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环境犯罪、产品安全犯罪、责任事故犯罪等类罪上精细化辩护和有效辩护。诞生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时代的要求,其有最低“配置”:一名领头人,必须是实战型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每一类罪领域必须有三名以上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五名以上精准化刑事辩护方向的实习律师。目前中国真正的刑事律师团队极少(标榜的多),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未诞生。
【金玉良言二】
不以当下流行的总创收、平均创收作为目标,而是以致力于帮助每一名律师将专业做到极致,完美实现律师职业价值作为目标;不以规模作为目标,而是以培养在刑事等某一领域专业水平在中国处于前沿地位的品牌律师为目标,宁缺勿滥;对每一名律师看重的不是创收能力,而是对法律相关领域的浓厚兴趣及至深的情怀。
【金玉良言三】
律师者,做刑事辩护比不上民商事诉讼、非讼业务有钱;若过分追逐金钱,难以坚持将刑事辩护作为唯一的选择及进行到底,更难现刑事辩护路上的精彩。律师者,唯有对刑事辩护独有情怀,是乐意享受刑事辩护带来的酸甜苦辣,以刑事辩护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才能将刑事辩护进行到底并一路精彩相伴。
【金玉良言四】
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的刑事律师越来越多,并更精细化:极精细化的专业技能(精细化到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金融犯罪、诈骗犯罪、税务犯罪、职务犯罪、刑事风险防控等)+以众多经典案例支撑的品牌+有尊严的、整合的营销,三者结合,进入“以敬业精神、专家品质打造经典案例;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以品牌开创未来”的良性循环。
【金玉良言五】
N个极致:1.极致精细:专业精细到职务犯罪、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财产犯罪、税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性犯罪、暴力犯罪等某一类犯罪。2.对当事人及案件极致挑剔:仅择特长范围内有一定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每名律师每年亲办案件6至15起。3.服务极致:从咨询案件至案件终结,流程极致,文书极致,不能因律师的不敬业或不专业影响结果,做到无遗憾。4.极致的品牌铸造: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整合营销品牌,开创未来。
【金玉良言六】
律师事务所不在于规模而在于精专;律师技能不在于多面而在于专一(或刑事,或婚姻家事,或民商事);律师办案不在于多而在于经典;律师撰文不在于多而在于专业。律师营销:办好案件是最好的营销;极致的专业服务,完美的传播。
【金玉良言七】
律师事务所品牌建设的核心是经典辩例;唯有众多的经典辩例才能彰显办案技能及完美包装。当下流行的品牌建设舍本逐末,头重脚轻腹中空,名牌衣服全身套,效果不好。
【金玉良言八】
心有多高,事业有多大;放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共同的理想及事业心,是成功合作的前提。
前途一片光明,还是险象环生,在于与谁同行。
没有包容,过于计较短期及个人利益,走得不远。
走向世界,得靠团队。
【金玉良言九】
寄语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每一名成员:这是刑事辩护职业生涯的终极目标
融入并充分助力广强平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缜密规划,执着践行未来,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团队建设的基础是众团队成员的成长,精英汇聚使团队有无以伦比的战斗力。
【金玉良言十】
不追逐金钱,不缺金钱,而是刑辩职业情怀和远方。读懂、拥抱,自然顺未来。
【金玉良言十一】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要真正强大,核心是必须有强大的战斗力,而这取决于择对人及协作共赢机制(非“公司化”机制);保证强大的战斗力的核心是让每一名团队成员由衷感受到:这里,令我刑辩职业人生登顶。
【金玉良言十二】
唯源源不断的、这样的新人:好家庭+名高理科+名校法本+名校优秀刑事法学研究生(应届)+法律天赋及思维+走正道的价值观+对做纯粹的刑辩律师有浓厚的兴趣及怀揣大律师梦的;要有这样的新人,必须有让看得见的现在及可憧憬的未来。
【金玉良言十三】
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法治,推动社会进步的经典辩例及专业实务论文;这二方面的成就决定着团队的“含金量”。
【金玉良言十四】
一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说:“人品是首要的,无品,走不远”;一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说:“人与人相处一旦失去信赖,难以弥补”。品正、靠谱,乃立世之根本。
【金玉良言十五】
一、理念: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铸造经典;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律师事务所、律师均走市场化品牌路向。
二、模式:以专业化为基础的精细化刑事法律服务产品对接全国乃至全球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法律业务。继续成就一批分别专注诈骗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走私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财税犯罪、网络犯罪辩护的精细化专业刑事律师。
三、人才:招聘适合的人才并将其培养成律师精英。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用最好的薪资及看得见的未来招聘最适合的人才是欧美顶尖所和国内顶尖所唯一不变的战略。我们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要壮大有着刑事辩护情怀、追逐“名利”、怀揣大律师梦想的刑事律师队伍。顶尖人才主要通过传帮带方式培养。为此,吸纳有着名牌高中、大学法律本科、研究生院刑事法学专业的学历背景的、极具刑事大律师潜质的优秀学子。在培养方面,从实习到执业律师传帮带式地指导;而在薪酬方面,第一年实习阶段提供一线城市基本生活保障,在第二年则以年收入25万以上且快速成长的职业规划指导作为优厚回报。
四、竞争力:高超的办案技能是律师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竞争力立足于自身团队诸多具有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的经典案例,转化为全方位总结办案经验的法律服务产品。我们将持续在诈骗犯罪、毒品犯罪等类犯罪上研发出成熟的精细化刑事法律服务产品。
五、营销:获得律师同行的广泛认同是最好的品牌营销。我们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将在办案之余加强和全国专业律师同行的专业分享、交流,持续刷亮刑事辩护品牌。
【金玉良言十六】
精准化刑事辩护必然是非“资源型”的,是实力派品牌之路。精准化刑事辩护的巨大投入及极致完美的辩护质量决定着其市场的极窄(仅适合极小比例的刑事案件)及极广(面向全国乃至全球)。
【金玉良言十七】
更加专业化:只做刑事的刑事律师将在刑事案件辩护,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中占绝对优势及主导地位;“高大上”逊色,精细化彰显:从务虚走向务实,看得见的精细化专业辩护将领风骚,技术派刑事律师大江南北不断涌现。
【金玉良言十八】
凭技能走正道已过星星之火,渐成潮流,走向法治使然;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乃走正道律师之专业追求,刑事法律服务市场之需。
【精选文章一】
王思鲁: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优秀的律师团队应该具备什么素质?或许见仁见智,王律师总结其律师执业生涯,提出以下四点经验之谈,以飨读者:
1、优秀的律师团队,集广博的文化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于一体,秉承法律人的基本良知,具备诚信勤勉的敬业精神、严谨缜密的执业风格、精益求精的执业要求、高度负责的团队合作,可为个人、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2、具备跳出法律看法律、换位思考等开放性思维,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的桎梏,而是具备丰富的公司经营管理、广告营销学、心理学、哲学等多方面的学识,才能从宏观和微观上为客户制定最符合其利益的解决纠纷,谈判和诉讼的策略。
3、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无论是法律知识还是特有的工作经历,在诉讼、仲裁、公司、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严谨的工作态度,全方位的服务赢得了客户广泛的称赞。
4、具备高学历的深厚法律功底、广博的知识底蕴、高效解决问题的行动力、深厚的专业基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技能是金牙大状律师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中心对自身律师团队的要求。更是为了能在客户发生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的时候,可以雷霆出击,及时快速地为客户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尽可能地争取决定胜负的每一刻。金牙大状律师网在不断提高每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充分发挥其专长的同时,更注重提倡团队精神,加强整体优势,强调协作和团结,以整体团队的力量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无微不至的服务。
【精选文章二】
肖文彬: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专注于诈骗类犯罪辩护十余年)
何嘉铭:专注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力求在诈骗犯罪案件辩护领域做到极致专业
我们是诈骗犯罪案件刑辩律师,我们想说说刑事辩护世界里面的那些事儿:
第一、刑事案件,“找关系”真的没有用。不可否认,从古至今中国都是一个“人情社会”“关系社会”,一旦遇到棘手的事情,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靠人脉关系找人帮忙,也往往从不吝啬“找关系”的花费。刑事案件也不例外,希望能靠“找关系”解决案件的当事人不在少数;但是,司法实践规律表明,“找关系”不仅在刑事案件上不起作用,甚至还会误事害人,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99%还是依赖于案件的事实、证据与法律。对此,笔者在《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说“关系运作”不靠谱?》一文中已有详述,本文不再赘述。
如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责任制、法院检察院员额制、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记录在案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表明了国家消除司法权力寻租空间的决心,这就意味着试图“找关系”解决案件在当下必然是“死路”一条。
在如今的司法大环境下,还能大拍胸口向当事人保证“找关系”就解决案件的,不过是为了骗取当事人的信任的大忽悠罢了。这样的人(含律师)长年专注于“忽悠”,必然是缺乏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实务技能的,糟糕的情况在于直接为当事人进行“妥协投降”式的有罪辩护或进行“隔靴搔痒”式的无罪辩护,更坏的情况是这样的律师为了迎合讨好司法人员充当了“第二公诉人”的角色。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导致案件“烂尾”,遭受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不迷信“找关系”,而选择委托专业负责的律师介入,也许案件早已取得理想的效果了。
好的结果不是关系运作出来的,而是通过尽责、专业的律师努力争取出来的。那些无罪案件,那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所取得的理想结果,无一不是有专业水平的律师通过据法力争、据理力争而得到的。
第二、天下没有免费而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除外)。专业有价,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与之对应的必然是合理的律师费。
不可否认,付费咨询与当事人没有咨询付费意识有关。实务中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亲友、熟人介绍而来,另一种是互联网上的当事人。受人情关系传统的影响,传统的观点认为“我们是朋友介绍来咨询的,而朋友是讲心的,不是讲金的”;第二种当事人会认为“律师不就是跟我在电话里、微信里跟我说了几句话吗,出一份法律意见也花不了多少时间,还需要支付咨询费吗?”
殊不知,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早已明文禁止律师提供免费服务,免费法律服务构成了对同行的不正当竞争,恪守职业操守的律师是不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可以向法援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虽然当事人没有付费,但法律援助机构还是给了律师以办案补贴。
除此之外,律师的付出往往是在于当事人看不到的地方。尽责、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意见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具体案情、检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起草专业的法律方案,这些绝不是几分钟就能完成的。如果说,一个不愿付费的当事人与一个愿意付费的当事人同时找到律师,律师必然是倾向对付费的一方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更高质量、更专业有效的法律意见反馈当事人。因为律师的时间是有限的,而专业是有价的,免费的咨询还可能成为“法律入门者”“法律爱好者”的练手,最后反而得不偿失,得出“免费的才是最贵的”血泪教训。
第三、刑辩类罪化、个罪化是刑事辩护专业化分工的要求。“专注才能专业”,律师行业如同医生行业,都存在专业化分工。以诈骗犯罪案件为例,许多新类型的诈骗类刑事案件层出不穷。而且涉诈骗犯罪刑事案件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重罪与轻罪等方面皆复杂、疑难,尤其在罪与非罪方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皆出现了不少界限不清、错误入罪的案例。因此,迫切需要对诈骗犯罪内外(理论与实践)兼修的专业律师介入才能有充分的应对。
【精选文章三】
——重大共同犯罪案件“专业团队辩护”探析
张元龙: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大共同犯罪案件近年来,有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经济犯罪领域、扰乱公共秩序犯罪领域、走私犯罪领域,主要是以集体出现,有组织、有纪律、有机构和有规模的开展进行的。这类案件一旦被侦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多人,甚至十多人、几十人。这类案件,家属聘请的律师分别来自不同的律师所,或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参与辩护,最终的效果往往是不太理想的,有的还造成了辩护非常被动局面,导致一审二审均全盘“皆输”的结果。
笔者上次写了一篇“刑事后律师再发展路径探析”文章,谈到了刑事辩护领域的多种专业团队形态共存发展。现再次作出分析,专业刑事团队辩护是重大共同犯罪案件公诉方的克星,2016年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市场的变革。
一、重大共同犯罪案件之辩护
重大共同犯罪案件是指由三人以上的行为主体实施,行为共同指向同一犯罪,互相配合、相互分工和联系,有组织、有纪律、统一实施的犯罪活动。这类型案件存在这些显著特征:
人数众多。重大共同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三人以上共同完成,为共同实施行为目标,较为固定的组织,行为结果较严重、影响面广的犯罪组织形态。在类型上,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领域、扰乱公共秩序犯罪领域、走私犯罪领域等,常见的犯罪有如: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卖淫罪、走私犯罪等等。这些犯罪尤其是经济领域犯罪,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很多在线上实施行为,牵扯面广,涉案人数众非常之多等特点。
2、辩护上易散难合。由于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数众多,家属也相应的很多,家属四面出击,到处找人、托关系严重等。在聘请律师上,也存在有先有后,律师价格有高有低,律师专业水平亦有高有低,有付出多有付出少等。这样就导致参与辩护的律师也多兼顾个人利益,却很少和很难兼顾整体的利益,在辩护水平发挥上也就存在了难度,因此存在辩护分散容易,联合却很难。
3、辩护空间很大。重大共同犯罪案件,根据的类型的不同,个案之间相互有差别,但是总体上复杂程度高,牵扯面广,有的还跨地域、人数多、取证难等,因此此类案件侦查难度也相对较大,定性也有难度。有些犯罪是“正常”之商业活动,由于国家调控政策手段未出台,行为开始是合法合规的,后来经营到一定阶段,国家政策出台界定为犯罪,但是经济行为并未停止,与为了盈利冒险,而涉嫌犯罪的。正因为如此,相应的律师辩护空间也是很大的,是罪也非罪、疑罪也无罪、可以是有罪可以是无罪。侦查活动中,需律师配合之行为走向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定罪活动。
二、传统分散式辩护
如前所述,重大共同犯罪案件,由于家属互不认识(当然也有家族犯罪特别情况),有的认识但也是临时“出事了”才走在一块的。这时家属由于案件敏感,出现相互不是很信任,或基于案情,互相猜疑,推卸责任等。家属的因素有部分,法律服务市场因素也有影响,结果导致就是件分别会聘请来到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或不同专业团队之律师来参与辩护。笔者把形容成传统分散式辩护,那么这种辩护劣势是很明显的。
辩护人相互不认识。由于家属聘请的律师分别来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或不同专业团队,辩护人水平很难相当,参差不齐,有专业型律师有不以刑事为专业方向律师,有擅长的也有不擅长型的。另外,有的家属贪图便宜,或自己没有资源原因,会聘请非常便宜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一方面造成了,案件嫌疑人家属间会相互攀比价格,降价竞争,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很难聘请到好律师。
2、辩护人缺乏沟通。由于聘请律师来自不同所或不同团队,导致辩护人相互之间缺乏沟通,有的基本没沟通过,在开庭时,才是第一次见面的。这样辩护人间就很难形成默契。各辩各的。
3、辩护思路对整体不利。由于律师基本是为委托人着想,根据自己当事人需要而定辩护思路,导致各自为阵、各辩各的、四面出击、互不理睬。辩护人相互间缺乏沟通和默契,也没有一个人牵头等因素影响,没有整体案件的辩护思路。作为首辩的辩护人,由于后面辩护人之间没有过沟通,在法庭上,一旦公诉员问话,前后顺序调换一下,或审判长把律师问话顺序调换,很快案件不攻自破,有的先已认罪,有的辩护人与被告人早有沟通把责任推弃给别人,因此,有好的辩护要点也难以发挥了。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相互推责、互踩、相互诋毁等(部分案件,笔者不讲全部)。
诸如这类辩护的案例非常之多,例如2014年《焦点访谈》报道引发的东莞太子酒店十多人被控组织卖淫罪一案,就存在诸多不如意的地方。
三、专业团队合力辩护
重大共同犯罪案件既然是由三人以上,共同实施之犯罪,有的还把法人牵扯到了其中,共同列为了被告,那么辩护人在确定辩护思路上,除了考虑为个人辩护的层面,还应首先考虑是整体角度辩护的策略上,从而双重受益到具体的个人。那么,专业团队辩护具备分散辩护不具有的优势。
1、专业型律师所与一些刑辩联盟为专业团队辩护---了基础。近几年,信息化的调整发展与我国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辩护人才发展迅速。一些专业型律师所,还有大所刑事部、以及以专业方向的刑辩联盟,集中了大量的刑辩人才。在面对重大的共同犯罪案件时,能迅速的组建“专业刑事辩护团队”,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法治大环境下,辩护能很好的发挥,定能取得相当好的效果。例如:北京尚权律师所、京都律师所、广东广强律师所、四川卓安律师所、广东登润律师所等,要组建刑事辩护团队,不仅自己有优质的人才资源,也可调动联盟律师组建优秀刑事辩护团队,实现横向联合,优势互补。
2、阅卷上有便利优势。由于每位辩护人都可以阅卷,当一位律师阅卷后可以提供给其他辩护人共享,需要补充阅卷时,又可安排另一名律师阅卷,不仅节省了资源,同时也增大了阅卷的强度。这是传统分散辩护无法比拟的。
3、便于共同确定辩护思路。对于一宗重大共同犯罪案件,侦查部门是有完整成熟的侦查研究和讨论机制的,到了批捕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也是有成熟的集体研究讨论机制,甚至还会邀请侦查部门一同参与共同研讨。唯独辩护人一方,是没有研究和讨论机制的,这样出庭,势必被动,往往不是公诉方的对手。但是近几年刑事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已经在做这一块了,这是好的。对于重大共同犯罪案件,专业刑辩团队可以进行研究和讨论,甚至可以邀请有专业知识的人一同参加。这样为共同辩护思路的拟定,以及对个人辩护思路的确定都是非常有益的。(至于是否涉及到了刑法306条规定,或变相串供,是另一主题,这里不作讨论)。
4、不四面出击,容易制胜。由于辩护人来自同一个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团队,相互间水平相当,形成默契,在整个案件辩护过程中,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会使案件往有利的方面发展,甚至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当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加上之前有辩护作铺垫,在首辩、次辩、第三辩护人、第四辩护人方面有作安排,当辩护人出庭时,根据原有辩护策略,与公诉方针锋相对,相信会取得相当好的辩护效果。
这种辩护模式成功案例也是相当多了,例如2011年被誉为“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件”之“宁波地沟油”柳某等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就是由金牙大状为核心的专业刑事辩护团队参与辩护,形成合力,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2014年度被《中国法制报》评为“年度中国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香港亮某思江某某等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由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参与辩护,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成果;北京律师组建团队到地方进行合力辩护的案例等等。
当然,专业团队辩护在进行合力辩护时,也需平衡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利益,处理好各种诉讼关系,与不触及刑事诉讼法上之禁止性规定等。重大共同犯罪案件,由专业型律师所或专业刑辩团队,形成合力辩护,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正当权益和维护国家的司法正义上取得较好的成效。
【精选文章四】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四大“逆潮流”
刘佳明
广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践行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多年以来坚持以经典辩例、精准技能支撑这一国内刑辩前沿品牌。与此同时,广强刑辩律师团队选择的是一条“逆潮流”的路——
“逆潮流”之一——辩护业务方向极窄。如今刑事辩护走向专业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社会对于法律、专业、服务意识开始觉醒,不少的专业刑事律师已经意识到专业化的要求,他们也会专注在刑辩领域内深耕细作。然而,广强刑辩团队“逆潮流”之处在于借此刑辩专业化的契机,实行了刑事辩护类罪化、个罪化的精准辩护,向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精细的法律服务。广强刑辩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追求“凭精准”,这一追求确实让辩护业务方向非常窄,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诈骗犯罪、金融犯罪等领域;但正是因为精准,所以更专业,使广强拥有将刑事辩护做到极致的能力。
“逆潮流”之二——不追求粉丝数量。如今大部分的律师意识到社交媒体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将社交媒体作为市场营销以及业务拓展的重要渠道。主流的观点认为,粉丝基数决定了律师潜在当事人的数量,坐拥数十上百万粉丝的大V律师必然是不缺业务的。然而,广强刑辩团队“逆潮流”之处在于从不刻意追求“涨粉”,而致力于追求粉丝的质量。广强刑辩团队放弃“涨粉”带来的虚荣心,依靠与粉丝建立起真实的联系,以高质量的互动带来高质量的粉丝,从而使律师与目标当事人顺利“牵线”。
“逆潮流”之三 ——目标当事人极少。不可否认,如今当事人寻找律师的主要途径依旧是熟人介绍为主,仅有一小部分当事人会通过互联网寻找专业律师。除此之外,由于人情社会的传统,大部分当事人寄希望于通过“关系运作”解决案件,仅有一小部分当事人坚信“关系运作”走不通,相信法律服务有独立的价值。广强刑辩团队“逆潮流”之处在于目标当事人的范围极小,在所有刑事案件当事人中占比非常低。但广强刑辩团队的目标当事人均是通过互联网了解到我们,认可律师服务本身价值,不要求律师“关系运作”的,坚信律师尽责、专业才是办案正道,不强求以结果论英雄的。
“逆潮流”之四——不追求办案数量多。广强刑辩律师团队每位律师一年内只办六至十五起左右有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以中心专业领域内案件为主)。因为办案数量少,所以律师都能确保有足够的精力、时间来亲自参与到案件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只承办的刑事案件是有理据的,加以律师在事实、证据、法律层面上据理力争,所以广强刑辩团队承办的案件才能往往取得理想的辩护效果。因为不追求办案数量多,只追求办案质量达到极致,所以广强刑辩律师团队才能以一系列看得见精彩辩护的经典案例铸造品牌,以案例作为做好的营销。
有人说,广强刑辩律师团队不仅选择的是一条“逆潮流”的道路,还是一条“奇葩”的道路。但正是因为这样一条专业分工极度细致、目标客户极少、办案数量极少质量却能极高、辩护效果极好的道路,使得广强刑辩律师团队能在刑事辩护领域内走出一条成功的大道、正道。
金玉良言之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
编者按:律师团队的构建不是简单的人才堆积,也不是简单的团队首席律师带领一批授薪律师、律师助理办案件。在团队建设上有个著名的“项链理论”,即“人才竞争不在于把最大最好的珠子买回,而是要先理好自己的一条线,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把一颗颗珍珠串起来,串成一条精美的项链。而没有这条线,珠子再大再多还是一盘散沙” 。律师团队构建应当在团队建设之初,架设、平衡首席律师与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不仅仅是金钱关系,而且应当包括首席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助理之间“传帮带”关系,让每个律师团队成员都有团队归属感,让每个律师团队成员都感觉到团队理念的传承,而非让每个团队成员感觉是个打工者。
【金玉良言一】
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是传帮带培养出来为主,认同理念的空降兵为辅的团队人员构成;团队内名将如云,而非一览众山小;各自特长不同,各有案源渠道;互相之间是合作或协作关系,而非谁给谁打工的关系;律师费分配向一线办案律师严重倾斜。这样的团队,方能做到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以骄人的业绩开创未来。
【金玉良言二】
律师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必须确保每一颗皆是闪耀的星星;律师必须心系团队,和谐共赢,确保没一个“感冒患者”。这二方面做到了完美,则既是完美的个人,也是完美的团队。
【金玉良言三】
铸造顶尖的刑事律师团队,几乎就是培养、吸纳认同团队理念、对团队有归属感、优势互补、有一定梯队层次划分的顶尖品牌刑事律师;这样的品牌刑事律师是不能速成的,而是本着“宁缺勿滥,不求人数,但求质量”的宗旨培养、吸纳,有一位得一位;一个拥有众多品牌刑事律师的刑事律师团队,无比强大。
【金玉良言四】
就刑事律师、刑事律师团队、刑事律师事务所而言,刑事法律服务规范化是刑事诉讼业务走向成熟的标尺,规范化程度越高表明服务能力越强,服务质量越稳定,服务水平越高。当然,刑事律师、刑事律师团队及刑事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是经典案例;当以众多的经典案例练就顶尖办案技能,铸造品牌。这样,刑事律师、刑事律师团队及刑事律师事务所将会在“规范产品”基础上攀登刑事法律服务的巅峰。
【金玉良言五】
1.必须以100%的成员有刑事辩护真情怀+独立的办案能力为追求目标;少量的人员流动,力免“爱过之后要分手”。
2.必须以80%以上的成员有刑事辩护大律师梦想+达成力。
3.金牙品质,一脉相承;各具特长,强强联合,和而不同,优势互补,合作+协作共赢。
【金玉良言六】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三大经验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三大经验丨1.必须每一名成员有共同的价值理念:凭技术,做品牌,走法治之道;一般要平台培养;2.必须是非公司化的合作、协作共赢机制,否则无人才,缺战斗力;3.留住人才不能靠“卡住”而是让每一名精准化辩护律师始终感觉这里最好。团队不可能迅速走高,因为真正的精准化辩护律师培养必是“老火靓汤”;精准化辩护律师的数量及配套决定着团队的高度;个人及团队均能以律师之巅峰作为目标。
【金玉良言七】
关于构建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的意见:答一律师朋友问丨做纯粹的刑事辩护律师,甚至精准化类罪乃至个罪辩护律师是潮流了,必当先。要真正实现刑事辩护专业化,合伙人(领头人)必须是纯粹的刑事辩护律师,而不是杂家。他(她)的能力(主要指案源能力及办案能力)、牺牲精神(主要指愿花钱及给人发展空间)及重用有潜力的年轻律师二方面是核心;用一句话概括是:跟着某某某学到东西赚到钱,职业人生淡定有发展;这不能是说得好听,是要实际的(说的跟做的相反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合伙人有无钱及愿意花多少钱。
【金玉良言八】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登顶”的六大前奏条件丨1.核心律师“莫回头”地成为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辩护律师等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2.源源不绝的未来之星,这决定团队的未来;3.核心团队成员及业绩逼近100%,这令团队后劲澎湃;4.大负面因素不存在,这避免污染;5.较完美的人才结构且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强劲发展,无路可退或没更好的平台可攀登;6.“老中青”三结合。
【金玉良言九】
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网(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对自身团队建设的无止境追求:保证每一名团队律师成员均胸怀法治,渴望成为实战型大律师;只做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不做其它;刑事辩护精细化推进到成就100名以上名符其实的精细化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诈骗犯罪辩护律师、金融犯罪辩护律师、走私犯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律师、有组织犯罪辩护律师、暴力犯罪辩护律师;专业服务上追求极致精细完美,以源源不绝的无数成功辩例开创未来。
【金玉良言十】
刑事辩护的特点要求律师必须动若脱兔,静如处子,但在浮躁的当下,相当多的“资深律师”是动若脱兔,为开拓案源参加各种活动、撰写各类文章(实为营销活动、文章),做不到静如处子,不能静下心来完整看一本书,更不要说动轧要静心一周甚至几个月时间精阅案卷证据,查阅法律法规案例,撰写法律文书了。
刑事辩护中,恰恰是法律文书为王,成与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律文书的说服力。刑事辩护必须团队作战才能高质效,最大程度上赢。一个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不能分工太细,如分为所谓谈判律师、策划律师、文书律师、合规律师、会见律师、出庭律师等,有能力不愿意这样“被分工”,太细易欠缺综合而使刑事辩护形式化,有效率无质量,这是将律师业当生意做的恶果。
有质效的刑事辩护团队最低限度要策划、会见、出庭、监督四合一的主办律师,会见、合规、文书、辅庭四合一的协办律师;这样分工,可二名律师,也可多名协办律师;这样的团队辩护过程看得见,最大程度达成结果;所谓专注、专业成就未来,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就是立足于这样的刑事辩护团队。
【金玉良言十一】
品牌律师事务所的关键是拥有一批资深律师来完成百分之八十的创收,并以他们为核心形成各具特长、专业齐备的律师团队。而要吸纳资深律师的核心在于律师事务所的机制,特别是分配机制和团队机制。
【金玉良言十二】
律师事务所运营,需建立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律师团队、各律师品牌共赢机制,方能赢未来。只有律师事务所品牌,“消灭”团队、个人品牌的“公司化”运作,难以保证法律服务品质,也不长久;只有律师个人品牌,则是一盘散沙,很快溃败。
【金玉良言十三】
没有人可以用钱包装成为成功的律师,只有历经磨练,经过“传帮带”,才能真正成为专业律师;没有律师事务所靠投资而做强,只有科学的运作机制和集聚律师人才,才使律师事务所变得强大。
【金玉良言十四】
作为领头人,在能力、人格、心态等上要做得比伙伴更好;要以博大、谦卑的胸怀拥抱世界;要言必信,信必果。正所谓:领头人有多高,团队就有多大。
【金玉良言十五】
完美的法律服务依靠相应专业的律师团队,而完美的律师团队必定是律师事务所、团队、律师个人三品牌间的完美结合
【金玉良言十六】
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团队建设关键词:刑辩精英培养及引进、原创、类罪化个罪化辩护、看得见的刑辩力、经典辩例、无罪辩护研究、冤案申诉。
【金玉良言十七】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品牌的六大核心力丨强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精英汇聚、各具特长、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以众多经典辩例立世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以有担当、敬业精神及专家品质致胜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择有理据重大刑事案件办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实干、亲为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金玉良言十八】
刑事律师事务所品牌与团队核心律师之间丨刑事律师事务所品牌的特点对团队核心律师接办案件的类型、收费、办案等有巨大的影响;无品牌,则无影响;大品牌,则大影响。律师事务所应重力于符合自身价值观及运营宗旨的品牌铸造、刷亮。
【金玉良言十九】
律师事务所、团队、律师个人品牌共赢模式的刑辩平台顶尖精准化刑辩律师战略
律师事务所、团队、律师个人品牌共赢模式的刑辩平台顶尖精准化刑辩律师战略丨顶尖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是精准化刑辩及网络营销皆国内一线水平且身处刑辩品牌平台者。这样的律师可面向全国网上找律师的重大刑事案件当事人实现:咨询收费每小时XXXX以上(有时可达XXXXXX元以上);平均每天一起以上咨询但接办案件(最低收费XXXXXXX元)需要平台内精准化刑辩律师团队及有全国性的跨所合作模式。一个实行律师事务所、团队、律师个人品牌共赢模式的刑辩平台,这样的顶尖律师可培养、“空降”30名左右。(金融犯罪、诈骗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税务犯罪、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暴力犯罪、境外人士在华犯罪等领域及刑事风控等部门各2名左右)
【金玉良言二十】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接办案三大特点丨只择接全国各地有一定理据的重大刑事案件;几十名刑事律师各自特长不同,只接办特长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每名刑事律师每年只接办六至二十五起刑事案件。
【金玉良言二十一】
咨询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三大规则
咨询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三大规则丨咨询是要付费的(免费的不会是好东西,甚至有害);付多少费是明确的、有尊严的;法律意见由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出具,必须是专业的、精准的。
【金玉良言二十二】
律师团队成员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孤身走我路者,可能是英雄,但对团队无益;期盼平台照顾案源者,可能适合“公司化”团队,但不适合刑事战队。团队成员之间合作在深广度、默契度、专业度“三度”上达到了极致,无疑登上了行业的巅峰;“三度”是由适合平台的“精英律师”铸造,而“精英律师”是在三观合、专业强、宁缺勿滥原则下吸纳,这靠平台培养及严格考察下吸纳“空降律师”。
【金玉良言二十三】
真正巅峰的“金牌”刑事律师团队看六项指标丨任何一项达标皆强大:众将如云,和谐共处;精英新人,源源不绝;傲群的众多经典辩例;有效辩护前沿研究卓越;以众多个案促公正,弘扬法治;最低业绩、平均业绩卓越。
【金玉良言二十四】
优秀的律师团队,集广博的文化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于一体,秉承法律人的基本良知,具备诚信勤勉的敬业精神、严谨缜密的执业风格、精益求精的执业要求、高度负责的团队合作,可为个人、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具备跳出法律看法律、换位思考等开放性思维,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的桎梏,而是具备丰富的公司经营管理知识、广告营销学知识、心理学、哲学等多方面的学识,才能从宏观和微观上为客户制定最符合其利益的解决纠纷、谈判、诉讼的策略。
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无论是法律知识还是特有的工作经历,在诉讼、仲裁、公司、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严谨的工作态度,全方位的服务赢得了客户广泛的称赞。
具备高学历的深厚法律功底、广博的知识底蕴、高效解决问题的行动力、深厚的专业基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技能是金牙大状律师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中心对自身律师团队的要求。更是为了能在客户发生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的时候,可以雷霆出击,及时快速地为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尽可能地争取决定胜负的每一刻。在不断提高每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充分发挥其专长的同时,更注重提倡团队精神,加强整体优势,强调协作和团结,以整体团队的力量为客户提供高质高效、无微不至的服务。
1+1如何远大于2?最大的智慧是真正令到每一名律师的技能、行动力和团队力“三合一”地、由衷地发挥到极致及永恒;数十个、数百个乃至千个智慧100%无缝融合,那是巅峰。
【金玉良言二十六】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在年度业绩上相较律师行业标准,可行目标
平均业绩应是行业平均业绩的五倍以上;平均每起案件收费应是行业的十五倍以上;最低业绩应是行业的二倍以上;最高业绩应属“技术派律师”中的“高端”。(N百万到N千万不等)
【金玉良言二十七】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非“公司化”团队,也不适合“公司化”)做到极致,也能做到极致,在创收上的年度指标可望:平均创收X百万以上;平均每起案件收费N十万以上;最低创收N十万以上;最高创收N千万以上。
【金玉良言二十八】
所谓“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是领头人以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为宗旨构建团队的“洗脑”口号。就刑事律师团队而言,那是不可能;那只会是众多羊供着一只羊王或狼。强大的刑事律师团队的领头人一定是战神而非“商业律师”;每一名律师成员不是领“高薪”的“薪酬律师”而是“分成律师”;任何一名律师成员有成就刑事大律师梦的空间,有超越领头人的高概率;不用“洗脑”,只需给每一名律师成员看得见的未来。
【金玉良言二十九】
律师团队管理层对团友必守的原则:言必信,信必果,做“官”的不守信于“民”,必然是一盘散沙、队伍不稳。这原则的落实程度一看“官”为何人;二看运作机制。
【金玉良言三十】
好的机制应人人是赢家,包括领头人、每一位团员和客户。任何一方输,都会导致全员皆输,团队散伙。
【金玉良言三十一】
律师团队最易出现的负面现象是:干不了事、态度消极、互相拆台、人员流失。避免对策:领头人要有共赢理念、能力和择人眼力;吸纳有品、适合、有成功潜质之新人;具有竞争力的收入分配、可预见的人才生成机制、传帮带式工作机制……
【金玉良言三十二】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劝退”三规则丨不守团队规则者;不践行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者;不融入团队的。几十年来,平均每年被“劝退”的一名左右。(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须宁缺勿滥,粒粒珍珠,和谐共进,方有强大的战斗力)
【金玉良言三十三】
律师团队不能一枝独秀,否则会成为孤家寡人,团队浪得虚名。律师团队须有红花绿叶,每人彰显其最美。没有完美的个人唯有完美的团队。
【金玉良言三十四】
律师团队的领航者,往往首先是某法律服务领域的权威,全球皆如此。否则,难以指点及服众。一个好的领航者,肯定是管理人才,其组织、协调能力往往决定着团队有多强大。目前,国内律所领航人往往欠缺的不是专业水准而是管理能力。
【金玉良言三十五】
顶尖刑辩律师团队“队长”的五项硬性指标:1.年创收500万以上;2.成功、稳定带“徒弟”2名或以上;3.有卓越的才智开创未来;4.有博大的胸襟拥抱行业的世界;5.强大的协调能力。
【金玉良言三十六】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个罪、类罪案件首席律师岗位六大基本条件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个罪、类罪案件首席律师岗位六大基本条件:1.融入平台,承担责任;2.从本所高级合伙人中诞生;3.年创收稳定地在XXX万以上;4.相关个罪、类罪案件有效辩护水准顶尖并有大量的实务文章;5.办案以相关个罪、类罪案件为主;6.稳定地拥有共赢的律师专业助手。
【金玉良言三十七】
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领头人五个基本条件丨1.相关类罪、个罪案件有效辩护系统研究全面、精准,实务文章达200篇以上;2.全程、尽责、专业、成功经办十起相关类罪、个罪案件;3.年度经办案件100%属相关类罪、个罪案件,80%以上案件与同事分享;4.与得力助手一名以上,合作伙伴三名以上共赢;5.年创收N百万以上。五个基本条件均达。
【金玉良言三十八】
作为律师团队成员的带头人,不能与团队成员在制度外争利。否则,他们不会忠诚于制度,你到头来失去更多的利。
【金玉良言三十九】
刑事律师团队领头人的首要责任丨选好人并努力使每一位同事拥有波澜壮阔而又踏实淡定的刑辩职业人生;明白到领头人应有的责任,就会坚定,无惧压力,勇于担当。
【金玉良言四十】
大牌律师是律师团队乃至律师事务所的灵魂。有什么样的掌舵人,就有什么样的律师团队、律师事务所:掌舵人是战神,其下往往名将如云;掌舵人是不会打仗或不愿打仗的“指挥家”或“资本家”,其下必缺能战者、愿战者反而是不缺未来“指挥家”或“资本家”。
【金玉良言四十一】
作为律师团队的带头人,对团队成员必须言必信,信必果。否则,不要指望他们真正对你负责。
【金玉良言四十二】
作为律师团队的领头人,要在团队成员面前时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状态,不能表现迷茫等消极情绪。否则,他们将被你的负面情绪感染,做不好工作,要么离开。
【金玉良言四十三】
一个负责任的律师团队,对进人是有严格条件的,并不能有证及愿意承担一定费用即可。否则,将是八国乱军,矛盾重重,更无从统一服务,铸就品牌。
【金玉良言四十四】
在选择空间甚大的现代社会,有心加盟律师团队的人无论名望、才能有多大,一般都无心和无能与团队领导“抢位”。基于这样的认识,不必担忧团队人才荟萃导致自己“难以驾驭”。
【金玉良言四十五】
吸纳众将如云型律师团队合作伙伴丨吸纳强大的合作伙伴,绝不能指望将他人洗脑。人品、思维和性格决定命运,而这些在十八岁时已基本定型;要找对人,而不要指望将乌鸡变成凤凰。一个无能的人肯定状态差,而状态差的人肯定无能;一个能力卓越的人肯定状态好,而状态好的人肯定能力卓越。状态和能力是亲兄弟。吸纳合作伙伴,绝不指望唤醒状态差(实也能力差)的人,而是借一双慧眼,找对状态好(实也能力超群)的人。
【金玉良言四十六】
有感于广强律师事务所的“后浪”:拷问一个律师团队的未来丨律师团队的未来唯在于:有“后浪”么?有啥“后浪”?保持源源不绝的、强大而又“井喷”的“后浪”是令律师团队攀向巅峰的根本。
【金玉良言四十七】
完美的刑事律师团队跨越巅峰丨“领航人”可以换,但须经验老到、激情澎湃;数十名众将要如云,无缝合作(协作),绝无一人是“垃圾”;须强大的“后浪”源源不绝;须经典辩例及实务“金文”频出如“井愤”。
【金玉良言四十八】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要淡定地发展,不断跨越巅峰必须后继有适合的人才;这是很多领头羊想到的,但做到极艰难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要淡定地发展,不断跨越巅峰必须后继有适合的人才;这是很多领头羊想到的,但做到极艰难丨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后继无人必亡;后继何人则决定着团队走得有多高:后继志大才疏者,“高大上”忽悠之路,不值评说;后继才学平庸、胸无大志者,磕磕碰碰、平平凡凡刑辩路;唯后继刑事法学功底了得,对刑事辩护独有情怀及天赋,心存法治梦想的新人,才有踏实、光芒四射的未来。
【金玉良言四十九】
另一视角评判刑事律师团队之追求完美丨“流水”的是虽经千百倍扶助仍是“垫底”的“兵”;这样的“兵”另择平台仍能异军突出;如此做到了,你的刑事律师团队接近完美,但:“精英团队无弱兵”乃最高境界。“老臣子”八方云聚乃铁打的金盘,但:老中青三者形成金链且团队主力是八零后、九零后青年精英;唯这样的团队方是动力澎湃、激情万丈。
【金玉良言五十】
无论一个律师所还是一个律师团队,如无形成一个乃至若干个传帮带的人才链,终将溃败并且很快。
【金玉良言五十一】
律师团队中人才之合作关键在于公平的分配机制而不在通过打压和“挑拨”来驾驭人或制造“平衡”。若如此,首席律师终成“孤席”律师。
【金玉良言五十二】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培养新人专业三方面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培养新人专业三方面丨1.面试考核:一周内撰写5000字左右实务论文(命题撰写),通过则专业过关;2.培训:让目光放在前行者的大要案上;跟随前行者脚步,顺着前行者的办案顺序,全面了解前行者的办案轨迹,“读透”案件相关所有文书、文章。这样的“培训”,是广强律师事务所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的常规,前行者的大要案就在金牙大状律师网。3.协同办案。
【金玉良言五十三】
如何稳定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核心律师(表达平淡,内容深刻)丨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迷力无限,是几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要“挖”的。极具迷力的“挖”有三种:1.会长级大佬。到我这里负责刑事部,名利双收,达飞猛进,还做D的接班人;2.“宇宙大所”负责人。来吧,我们的金融犯罪辩护部由您领衔。3.品牌刑事部负责人。用数据说话,到我这里成核心,学到东西赚到钱,名利双收,前途无限。我们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每一名成员均遭受过各种“挖”,至今未见被“挖”走的。我们的处理原则:依靠价值观、共赢文化留人(在这里最适合,最有发展,怎会走呢?);若要“高飞”,坦言利弊,祝愿走好。
【金玉良言五十四】
要掌握高超的刑辩艺术,三点很重要,即专业、情怀、团队。专业给人以信心,是由内而外生发出让别人信服、让自己心安的力量;情怀让人坚韧,是千转百回的前进路上经历任何打击与挫折都会当作成功路上的必然,而矢志不渝坚持自己所爱的刑事辩护;团队就是面对每起案件,都能基于成员的经典成功案例、自带鸡血般的高亢斗志,投入烧脑的每一个细节,进而赢在法庭。因此,成功的案例、专业的法律文书、表里如一的职业操守,是专业刑事律师的标配。
【精选文章五】
黄坚明: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广东刑辩律师同行围绕某篇辩护词是否专业的问题展开了一场大讨论,由于被指出辩护词欠缺专业水平的律师团队对辩护词在专业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不予回应,却将同行间的理性探讨歪曲为同行围攻、恶意诋毁,从而使这场讨论持续地发酵和深化下去。
有意思的是,我原先对律师团队建设的两点不成熟意见,却是在这次论战的过程中渐渐清晰起来,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望诸位指点。
一、律师团队应当是成员间的合伙,共同价值追求是团队建设基石,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与团队品牌价值之间相互背书
律师作为自主性比较强的职业,大多数律师都有着鲜明的个人性格,要将数十名、数百名甚至数千名律师联合起来建设成一个团队品牌,必然需要有一个彼此认可的“共同纲领”,也就是在这个团队成员共同价值追求的要求下,团队成员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力图使自己的执业行为能够为共同价值追求的实现提供贡献。
需要通过共同价值追求将个性特征明显的律师联系起来的律师团队,就其性质而言是人合性的“合伙”。在这次辩护词论战中,我觉得律师团队的这种人合性的重要体现就是:每个律师团队成员都是“执行合伙人”,都会在自己办案过程中对团队品牌造成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由于律师行业的现实情况,规模较大的律师团队的成员基本以独立执业的律师为主,这些使用团队品牌的独立律师,其办理自己案件的过程就是塑造团队品牌整体形象的过程,正是从团队品牌要对该成员的行为负责这个角度出发,每个团队成员都是执行合伙人,如果办案效果理想,那么在个案中就会树立正面的团队品牌,反之亦然。
例如“牛律师团队”和“草原狼律师团队”,都是以“提高辩护律师专业水平”为目标而形成的全国性律师团队,正是因为团队成员认可了以专业能力为导向的团队建设目标并从中得到了自我的提高,团队才能够持续地发展和壮大。也正是因为团队以“专业”为价值追求,所以团队成员才会以团队成员身份而自豪,而团队品牌也因为团队成员锲而不舍地追求专业上的进步而持续地增值,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相反,当一个律师团队的某名成员因为洋洋自得地公布了某篇专业水平不足的辩护词而遭到同行非议时,团队品牌的形象就会遭到贬损。尤其是,团队在面对同行非议时没有采取正确的“危机公关”,而是将非议归结为同行相轻的诋毁,则会让同行们形成专业水平不足是该团队的普遍情况这种不利印象。
二、律师团队建设应坚持以专业能力的分工和协同为方向,人脉资源和经济利益共享的“资合性”团队建设虽然能够营造知名度,但不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模式
律师团队的建设需要有一个共同的价值追求,但是这种价值追求既可能是“专业水平的自我提高”,也可能是“经济价值的叠加”,前者是指律师们围绕着专业水平而组成团队,而后者则是指律师们围绕着如何提高收益而组成团队。
在各个律师微信群中,时不时会看到有律师公开声称自己“在某地某司法机关有资源可利用,欢迎合作”或者咨询“我在某地有案件,何人有资源可运作?”抱着这样的目的形成的律师团队,往往能够在短期内通过个案的“效果”形成知名度,但这对律师的总体形象造成了不好的评价,并且团队成员也难以获得职业尊荣感。
另外,也有些律师团队善于利用“新闻事件”吸引公众眼球营造知名队,但是案件终究是要通过司法程序达成效果的,一味将营销作为主要案源渠道的团队,如果缺少法律专业方面的“硬实力”,无法在实体方面达成效果,只会牛皮吹得越高摔得越痛,营销来一个案件做坏一个案件,“知名度”变成“恶名度”。
我个人认为,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的律师团队不能以“资源共享”和“营销水平”为合作的前提和核心,而应坚持以专业能力的分工和协同为方向,团队各成员以其各具特长的专业能力形成团队内的分工、团队外的协同,从而达到对外团队品牌的增值,也能够实现团队内部的合理分配和相互提高。
诚然,律师团队内部的合作机制和氛围、对外营销渠道和方式同样重要,但已经超出了本次主题的范围,就不再多说,就此打住,同时也希望诸位同仁能够提供宝贵的意见。
【精选文章六】
田笑竹 电子科技大学
对于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的印象,基本上全部来自网络上。包括王思鲁律师以及另外几位成员的微博和博客。
在律师团队品牌宣传上,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是做的相当成功的。
王思鲁律师、周峰剑律师、刘乙龙律师、彭斌律师、吴杰臻律师、邹旴旸律师以及几位团队核心成员都是微博的活跃用户,很少会缺席重大影响案件的讨论,还会跟其粉丝互动,让人顿生亲近之感,不会给人留下孤芳自赏的印象。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招收新人的条件很独特,或者说很坦诚。
除了一般的学历、资质等方面的要求,还会要求其全面、系统精读过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核心资料,并写出一篇能令招聘方认可的读后感或评论类文章;全面、系统阅读过中国现在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及对立法的影响;全面、系统学习过最高院各类案件的审判参考;甚至还鼓励新人阅读文学、史学、管理学、心理学和成功学方面的经典著作。
这样的招聘要求就不仅仅是一个招聘,某种程度上可以当做法科学生的学习指南,我们的大学法科教育还是有些好高骛远,学到太多大道理,却很难贴合工作单位的需求。精读团队核心资料,告诉学生应当了解其求职单位;写出评论类文章是对学生文书能力的要求,同时提醒学生应当善于思考;阅读范围的规定,更能精确衡量一名合格法科学生的理论素养;至于文史管理心理学成功学的方面的素养,是本身作为文科学生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在校学生如能加强这几个方面的休养,无论是否求职于金牙大状律师团队,都将会在社会竞争中占得先机。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也十分“个性”鲜明地拒绝以下几种新人。
根本不了解团队一些基本情况及要求就乱投简介;只想打一份工拿一份工资不想成将军;如属女生,自认为被包养可理解或外表是筹码的;上班要上QQ聊私事或“儿女情长”发短信,或晚上下班归心似箭,要与家人情人饭共享“天伦”之乐的;没有每天看书习惯的;学的是法律但对中国法学界有哪些介入立法的专家,他们有何成果一头雾水的。
这提前给找工作的学生上了一课,让他们明白找工作既要有足够的专业水平,也要有职业的工作态度,更要有成就一番事业的野心。律师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行业竞争压力极大,没有野心的人很难坚持下来;态度决定一切,任何一家用人单位都不会欢迎工作态度不好的员工;决定职业高度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取决于持续学习的能力,每天看书是渴望成就自己的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对新人要求极为严格,同样也给与新人最好的回报。
就起码的工资报酬来说,月薪3000以上外加提成是我看过的对于新人最好的报酬。一般来说律所给予新人报酬有这样几种,有一定的底薪,无底薪但有一定生活补助,无底薪无补助。大部分律所招聘不确定性太大,通常只说“若干”,并且要求先实习,结果常无法预料,对于应届生来说,这样的成本实在太大。所以大部分法科学生不会把律师当做求职的第一选择。
这样也就导致律所很难选择到最好的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教育研究中心提供的调查结果显示,三年来学生的就业去向中,公务员的比例高达54.49%,成为法学院学生就业单位的主体。大量优秀的法科学生流向创造性较低的政府部门,客观上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在新人入职后马上就会有内部专业的培训,然后由师傅带着一起工作。
师傅是否用心教导新人能够决定新人的职业起点,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在这方面是行业典范。我在王律师多篇演讲中看到团队强调内部成员的传帮带,这不仅是团队持续发展的保证,而且对新人的培养有莫大的好处。我在多家网站上看到王律师被介绍为学者型律师,团队内部学习气氛极为浓厚,甚至过年放假都会要求阅读一定量的书籍。这对于一个专业律师的成长极为重要。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的分配机制很有自己的特点。
因为盈科是国内律所的后起之秀,分配体制采取了有别于合伙模式和公司制的独特体制。在盈科体系内,律所主任是职业经理人,起组织协调作用,不承办任何业务的,主任与律师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而内部团队之间也没有竞争关系,客户属于固定的某个团队或某个律师,有清晰的登记,如果因为业务范围或者地域范围的原因无法更好的为客户服务,那么可以交给更适合的团队来做,介绍者可以拿30%的提成。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这种模式比起公司制,能够更好的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比起合伙模式,可以更好地发挥团队的力量。内部公平的分配机制能避免内耗,职业经理人模式使得合伙人可以更好的专注于业务。金牙团队也得以更好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坚持以实干创未来。
培养新人也以专业律师为方向,不以忽悠为手段,有着属于自己的特长领域,主要包括刑事、合同、公司、婚姻、家庭、行政重大纠纷仲裁诉讼;政府、各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及法律危机系统应对。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大,客户需求的异质性特征越来越明显,那种大而全的“全能型”律师必然不是发展方向,只有专注于一定范围的领域才能满足细分市场的需求。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以培养专业律师为目标。
以培养文书能力为起点,然后一步一步的接触谈业务,出庭等,有基础和悟性的三年可专业地应对一般业务,四年以上可成为行业一定范围内认可的专业律师。从中可以看出团队培养新人有着一步一步具体的手段,清晰的目标,同时也给了新人以希望。这对于新人,以及团队的长远发展都有着极大的好处。
王思鲁律师以及团队核心成员都有着清晰的规划,坚持专业化发展,坚持打造特长领域内独一无二的品牌,坚持适合自己的管理体制,培养新人理念始终站在行业前列。
这样的团队是一个优秀的团队。如果要做到完美,我唯一能够提出的小小建议就是关于团队网站主页的设计。
金牙大状律师网主页的设计不够简洁,点进去满眼都是内容,除非是有心来查找信息的,对于一般网友来说很难起到宣传作用。这个网页想把所有的东西一次性全部让网友看到,却忘了这个时代普通人已经很难有足够的耐心接受纷繁的信息。大成的网站的页面就做的很符合现在网友的阅读习惯,主页面简洁,子页面分配合理,可以很方便地找到需要的信息,而不必被动接受太多不需要的信息。品牌的打造需要好的渠道,网络吸引的主要还是网民,网页设计最好符合现在网民的阅读习惯。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领头人王思鲁律师说过:“领头人有多高,团队就有多大”。王律师洞察全局,对于团队的发展有着清晰的目标和定位,这让我看到团队未来的希望,看到了一个十分优秀的团队。
金玉良言之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
编者按:团队律师的发展是每个律师团队不可避免面临的问题。有的律师团队不能处理好律师的发展与团队的发展,甚至认为律师的发展会导致律师的出走,会影响到团队的发展。这种看法其实是有问题的。对于团队律师而言,其离开并不是因为自身在团队发展的多好,更多的反而是在团队发展受限。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一直保持着稳定高效的律师团队,其中的经验,我们可以从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思鲁律师的“金玉良言”中感知一二。
【金玉良言一】
对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每一位核心律师的期待
对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每一位核心律师的期待丨刑辩职业人生目标:充分利用平台优势,用全身心的爱快速、淡地地成为实至名归(以经典辩例支撑的技能+以技能支撑的品牌+走在时代前沿的互联网“营销圣手”)的中国一线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达此,您将拥有星海般的境界。
【金玉良言二】
有年轻刑辩律师问:如何解决律师执业的迷茫?答:稳定的、律师心仪的案源及渠道是解决律师迷茫的唯一的特效药,而律师凭着敬业精神,专家品质成功辩护,通过经典辩例铸造品牌,进而整合、专业传播品牌,自然形成稳定的渠道。这还是律师之正道。
【金玉良言三】
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绝不是商人,一定是以无数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以及铸造个人品牌。刑事辩护律师最激动的战场是在法庭;刑事辩护律师一定是法庭上的战神;当失去了出庭的能力,意味着落幕萧萧,职业生命已画上句号。
【金玉良言四】
对刑辩有真情怀,一定是“我只做刑辩”;对刑辩有真情怀,一定是“我亲做刑辩”;对刑辩有真情怀,会对成功无罪辩护梦寐以求,穷尽职业人生追求无罪裁判,摘取刑辩的最美皇冠,享受“刑辩律师,案例为王”的乐趣。
【金玉良言五】
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律师(或称“完整的律师”),一定是稳定的案源渠道和专业的办案技能“二合一”的律师;这二者肯定是相辅相承的:欠其一,另一面必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使命之一是选对人后致力于做其“经纪人”,帮助其成为真正意义的律师。
【金玉良言六】
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具有不可替代性。离开了你,案子打不赢,你就享有案件选择权及定价权,因为没有人可以取代你。律师提高身价的最好方法就是提高专业水平,成为某个领域无可替代的专家,并以经典案例让人看得见。当别人要找这个领域的律师时,发觉非你莫属。这也是要强调律师为什么要瞄准一个专业方向的原因——成为专业精英是提高不可替代性的最好方法。
【金玉良言七】
当下的培训实质上基本是营销式培训。无论是做学员好,做老师也罢,若沉迷于培训,必定无心办案。这走的一条“培训师”之路,难有归途。若沉迷于办案,很多律师会忧心案源从何来。我们的经验是办案之余偶尔的、有选择的培训(做学员或老师均可),对专业提升、个人品牌等是有助的,但办好案件是最好的营销:尽责、专业办案,让辩护及结果看得见,以经典案例铸造品牌,开创未来。办案与营销完全可二合一。
【金玉良言八】
必须寻找机会办理有名案基因的刑事案件;获得机会必须尽责、专业做到最好,办成经典案例;立体传播你的经典案例;这是刑事律师成名之正道,恒久远。刑事律师亦可通过培训、营销、“法律产品”研发等方式成名;那是没办案技能、实战经验支撑的虚名,非正道,昙花一现。
【金玉良言九】
品牌的本质是核心竞争力,你必须拥有“核武器”,必须傲视群雄;没有这个,就成了无源之水。品牌营销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润物细无声的“霸气营销”,“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舍我其谁!霸气侧漏。最高境界的品牌营销从不到处闪耀自己的联系方式,但“核武器”的展示是全方位的。你的客户未见你面时已360度了解你,你已是她心中的唯一,未见已定终生;此时,不管你身处何处,她都能找到你。
【金玉良言十】
律师者,若以追逐金钱为主要目标,就会出现台上伟光正,台下假丑恶;既无责任心,也无专业度,损害当事人利益等现象。出事是迟早的事:小的是入狱,大的是律所崩盘。律师者,天职应是通过尽责、专业地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来获取名利;名利是专业服务的副产品;这样做,才是法治之道,恒久,康庄。
【金玉良言十一】
气场:这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律师之“大”还是“小”;悟性;法律专业素养;法律思维;对案件充分了解;经验;表达能力;对人心理的把握;抗争精神。悟性、气场一定程度上是天生的,难以凭努力而改变。九项能力均具备的甚少,但应成为刑事律师的职业要求;均上乘的恐怕没有,刑事律师的职业梦想吧。
【金玉良言十二】
在信息爆炸,行业极其浮躁、喧嚣的当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诸多的大咖以各种形式开展的培训活动“全日制”闪亮登场,使即将逝去的2016年成了不折不扣的“中国刑事律师培训年”,史无前例。其实,刑事律师办案技能掌握、提升最便捷亦是最有效的方式无非三种,即最传统的三种:1.常备读真正顶尖的立法专家诸如高铭暄、陈光中、陈卫东、赵秉志、陈兴良、张明楷、顾永忠等的贴近实务的专著(这样的专家不超十五人;哪些专著圈中有介绍);2.最高院、最高检资深司法人员源于办案经验而编著的实务书籍(哪些书圈中亦有介绍);3.一线资深办案律师之经验总结书籍(圈中亦有介绍),当然有机会跟师傅实战是最中之最,无以伦比。
【金玉良言十三】
关于考试,大家有个体会:不管考什么试都一样,回归其对应的权威教材,反复“研烂”才令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逢考必过。比如司法资格考试,哪些零基础、跨专业的考生为什么逢考必过呢?从学习到“烂研”“三大本”就是关键。法律科班生,自以为自己学通了,不用认真看教材了,结果呢?屡战屡败。回到我们做刑事律师的,没好好“研烂”三大本权威教材(《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即便博览群书,到处听讲座“博采众长”,结果呢?在实际办案中多是剑走偏锋,看看撰写的辩护词,就很清楚。
【金玉良言十四】
刑事律师的案源开拓形式有多种,如媒体营销、论坛营销、庆典营销、培训营销、演讲营销、文章营销、出书营销、获奖营销、电信营销、网络营销、人脉营销等等,但营销的是什么才是根本。这根本就是律师的敬业精神、专家品质、才智技巧;最能体现这根本的是看得见的辩护:全面呈现辩护的过程、结果及辩护与结果间关系的辩护。极致的专业水平与营销方式的高度统一,看得见的辩护和完美的传播相结合,才是刑事律师的恒久的赢之道。
【金玉良言十五】
刑事律师必须有专业水平及独立的案源渠道,才能拥有职业尊严、人格和财务自由
年轻刑事律师是要经过“传帮带”才能掌握技能及铸造个人品牌;刑事律师,一定要成为品牌方有前途,但不应以别人给案件做作为较长时间的目标,而应努力思考,不懈努力,尽早实现自己有独立的、稳定的案源渠道。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必须的。刑事律师,只有做到专业并独立,有了自己的品牌,才能实现职业尊严、人格及财务的自由。
【金玉良言十六】
刑事律师的工作特点决定着你是做不成“授薪律师”,因为不会真正有良知“律师老板”要你“打工”;愿意做“授薪律师”的不可能具备相当的办案能力。(若练就相当的办案能力,必经一定的办案历练;这会给你带来口碑;口碑是会给你带来案源的,或多或少)刑事律师一定要独立案源渠道及办案能力二合一。这是大家要思考及计划践行的:凭什么同行会将案源交付你办?同行没交付案源给你时,你拿什么开创未来?做一名真正的刑事律师,即有案源渠道及独立办案能力的律师,首先要有二十四小时工作的心态,其次是针对性的工作中学习、提升。希望我们广强律师事务所每一位刑事律师新人做到,没人落伍。
【金玉良言十七】
“微读”律师文书有感:刑事诉讼案件中优秀的律师文书极具营销价值
刑事诉讼案件中优秀的律师文书功能不仅仅是要“说服”或“逼服”办案机关,还极具营销价值。最能体现辩护律师的敬业精神、专家品质、才情智慧及是否有效辩护的载体就是律师文书;律师文书,是看得见的辩护;律师文书,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是以动辄数千字,甚至数万字的文字形式沉淀下来,看得见的实干。优秀的律师文书若能完美地传播,对“作者”的品牌铸造及案源吸纳比任何形式的广告好一万倍。当然,律师文书是双刃剑;若实质上“很垃圾”却是自以为“优秀”的律师文书(无知而无惧是常有的)越是完美的传播,对“作者”的差评就越大。
【金玉良言十八】
唯有经典案例才是律师最核心的竞争力而不是头衔、媒体曝光率等什么的。案例中最能反映律师综合技能的不是名案什么的,而是辩护词等律师文书(没有辩护词的辩护绝对是耍流氓),律师的庭上发言(不靠证据和法律支撑的“雄辩”是表演给旁听席看的)和最终的裁判结果(屡战屡败真不值得炫耀,好律师绝对是赢出来的)。
【金玉良言十九】
优势互补,强强联合,需特定的案件由专业的、适合的律师主办;双赢,一是律师与当事人皆赢,二是指参与案件的律师们皆赢。一言以蔽之,律师合作,特定的案件由相应专业的律师做,共赢。
【金玉良言二十】
单纯的刑事律师只办理刑事案件,绝不办理其它案件。以这样标准衡量“刑事律师”,刑事律师极少,恐怕不达千人。像我这样一年只接办六起左右有一定理由的重大刑事案件的恐怕罕见。我们广强律师事务所单纯的刑事律师有二十多位,他们能做到,是因为“三有”:有兴趣,有案源,有前途。
【金玉良言二十一】
有些人对法律严重欠缺悟性,是不适合做律师的,更谈不上成长了。谈青年律师的成长,是针对可造之才的:青年律师“自学成才”,“独自成长”不可取,因为易生成那种自以为是、牛气哄哄,只是有时乱棍打死猪八戒的“江南七怪”;青年律师长期做老律师的“工仔”,无能;青年律师唯在好平台跟个好师傅“学艺”;即便如此,师傅只是辅助,道行靠自己。自己得有良好的心态,积极进取,尽早出师,规划、践行成功律师之路。
【金玉良言二十二】
一、关于律师的品牌
律师,职业特点决定着必须成为品牌,才有前途。至尊品牌,众律师会成为你的“宣传委员”、合作伙伴;潜在客户慕名而来。
二、律师无论选择怎样的发展模式,就法律实务问题到机关、企业、高校等单位讲课、交流;接受媒体采访;撰写实务文章,不失是铸造律师品牌的好途径。
三、关于广强律师事务所宗旨“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 铸造经典”的思考
律师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极致到仅研究、办理诸如职务侵占罪或集资诈骗罪等个罪案件,是用实实在在看得见的“至尊”亮剑,当然笑傲“江湖”。精挑案、办大案、完美做、铸经典,当然大未来。
四、如此解读广强律师事务所宗旨“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 、铸造经典”
就刑事律师而言,极致精细化到专业处理诸如职务侵占罪或集资诈骗罪等个罪案件,是用看得见的实干笑傲“江湖”。精挑案件,完美而为,铸造经典;案例为王,极致彰显,品牌自然成就。
五、刑事律师必然是品牌律师
刑事律师,若非品牌律师,只有二种:他爹是法院院长,所以不缺业务;他是律师助理,品牌路上或是一个民工。刑事律师,唯是品牌律师,才有源源不断的客户,所以有未来。刑事律师,唯以成功的经典辩例铸造品牌;案例为王,极致彰显,魅力无穷,案源自然来。
【金玉良言二十三】
律师,接到案件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办好案件。律师,不要做“万金油”,是无法“万事通”的,而应专注于某一领域,将“专业”进行到底。办好案件是最好的营销。有好案,自然有品牌,有未来。
【金玉良言二十四】
对于当事人而言,案件没大小之分,皆是大案,且并不因为律师是援助好,低收费好而降低对律师的期望值。对于律师而言,可以据案件及律师费情况择案而办,然后尽责、专业做;不要因为没钱赚甚至亏损而有所抱怨或偷工减料,当事人关注的不是律师费不付或付少了而是律师有没尽责、专业做。
【金玉良言二十五】
律师是以经典案例成就品牌,而经典案例只是靠敬业精神、专家品质铸就。这样的品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而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经典闪耀,历久弥新。
【金玉良言二十六】
律师的专业技能才是最核心的竞争力,而最能体现专业技能的不是什么着装呵,口才,出书什么的,而是案例,是你经办的经典案例;律师,是以经典案例证明专业技能,展示特长、风格和智慧,打造品牌;以经典案例支撑的品牌傲视同群,无敌于天下。
【金玉良言二十七】
律师如同医生,是分专业的。作为刑事律师,专业技能肯定重要,但对于当下一些显有冤情的重大刑事案件,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勇气、担当和智慧:空有技能,没有后者,是秀才打法,鲜见“赢果”,比走流程的“形式辩护”好不了多少。
【金玉良言二十八】
律师,是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二)
年轻律师应重力放在寻找机会办案;有案在手就应该尽责、专业地办理,力求最好的效果。经典辩例是惊心动魄的过程和成功结果的完美统一。律师,是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一名靠实战成就的品牌律师,其铸造品牌过程所展示的魅力影响到众多的人,正是这些人成为其未来的当事人。
【金玉良言二十九】
做律师,专业能力是营销的基础,营销是专业能力嫁接市场的手段。现实中普遍存在忽略专业能力而以营销为王的做法,主要时间投到营销上去了。这是头重脚轻根底浅,近乎骗子;即便有些效果,好景也不长。唯以专业能力为基础,辅之以贴位的营销,方是王道:充实,走得高远。
【金玉良言三十】
对金钱的追逐?这在当下最不缺。工匠精神?这是需要的,需要有真正的专业精神,特别是知行合一。在当下,最欠缺的是担当精神:那种穷尽一切合法、合理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的精神,不是口是心非,而是知行合一。
【金玉良言三十一】
专业律师与“商业”律师:前者是以专业拓市场,有专业才有市场,后者是以市场定“专业”,有市场所以秀“专业”;前者只做其特长范围内案件,后者做各类有钱赚的案件;前者只办案件,后者有钱赚啥都做;前者亲办案件,后者钱自己收,案交“助理”做。
【金玉良言三十二】
律师得以赢未来的几个决定因素:一是专一。专一于刑事、婚姻、建筑、房地产、合同等法律服务领域之一种,甚至细化到诸毒品犯罪辩护、离婚等更细的领域分支。二是专业。即在专业领域需有研究,对法律法规政策、学理、权威判例全面深入了解。三是经验。需有相关领域有实战经验,有经典案例方可谈未来。四是专注。不要急功近利,努力一阵子觉没效果或效果微就放弃或多条腿走路。持之以恒,不管云舒云卷,方可现未来。
【金玉良言三十三】
律师职业如果太“商业”,会导致:有市场即有“专业”;本无讼却变成讼;本一讼却变多讼;本可立即解决却变成慢慢“解决”;接案前“三包”,接案后立即变脸。律师职业应以专业为本,做到:以专业能力、特长“赢取”市场,以口碑“赢销”未来;通过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来获取名和利;接案前后均态度如一,尽责、专业。
【金玉良言三十四】
律师的办案技能并非源于培训:不知是受训者基础太差,还是培训者没干货,现实是受训者自我感觉收获多多但仍是缺乏办案技能。律师的办案技能亦非源于“自干成才”:现实是虽一直在办案,实是瞎干。真正有办案技能的律师是通过资深律师传帮带方式带导出来的,而这以受带者的理论功底和悟性为前提。
【金玉良言三十五】
没案源而希望做授薪律师的律师必没办案技能(是自以为有办案技能);办案技能不是培训出来的,也不是自修出来的而是传帮带出来的;有办案技能者必然通过口碑“营销”带来一定案源,或多或少。当然,案源渠道很复杂,有案源也不代表就有办案技能。
【金玉良言三十六】
【王思鲁语录1】律师的导向是什么,即律师到底是干什么的?在我看来,律师需要做的便是,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下,穷尽所有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最大化。
【王思鲁语录2】作律师要有心,要有“三心”:责任心、专心和细心。当你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对于你手头上的案件,你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其实,对当事人也是对你自己负责;一个案件到你手上之后,你是否能够全身心投入,十分专注地应对;做律师难在什么地方。首先是方向问题,即导向问题;接下来,便是你是否细心。
【王思鲁语录3】优秀的律师,经常打的是迷踪拳,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后盾,跳出法律看法律;蹩脚的律师,也经常打迷踪拳,只不过是在法律门外打转,讲一些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话,取悦当事人。
【王思鲁语录4】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一件案件是律师最好的营销;律师当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以卓越才智开创未来。
【王思鲁语录5】作律师,做不做得好,在我看来,心理学比法学更重要。办案的时候重要,谈案的时候更重要。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打的是心理战。
【王思鲁语录6】尽管身处将律师定义为弱者的制度框架中,但我们仍义无反顾地为当事人奔走、呐喊。或许我们过于执着,然而,正是这种执着使我们无所畏惧。因为,我们一直坚信--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王思鲁语录7】作律师是理由至上,而作商人则是利益至上,这是两种不同的思维。律师强调的是辩论、胜败以及文字操作能力;经商则强调一种利弊相衡,追求利益而不管对错或是否有理由,强调的是数字,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
【王思鲁语录8】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强有力的官方反映三管齐下,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焦点而展开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万变不离其宗──不惜一切代价赢取胜诉,其宗可以万变。
【王思鲁语录9】律师应该努力做到给当事人这么一种感觉:你是专业的,你是负责任的,但是,你跟他之间又是有距离的。
【王思鲁语录10】一个案件接手过来以后,如何确定一个方向,如何进行辩论,取决于律师认知问题的高度,最高水平的法庭辩论与最低水平的法庭辩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法条。当然,对于法条的理解出现问题时,那是肯定要谈论法条的。
【王思鲁语录11】坚持做亲力亲为的实战派律师、不做只管人不管事的律师老板;实实在在地坚持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不热衷参与既得利益者的盛宴。
【王思鲁语录12】没有案源的律师欠缺经验;较多案源的律师自己做老板,把案源批发给别的律师做。我们所期望的是:更多的大牌律师不做律师的老板,而是坚持自己的本职,做亲自打官司的律师。只有经常地浸润在实战中,才能宝刀不老;只有敢于打硬仗,才能充分展示律师的真我风采,体现律师存在的价值。
【王思鲁语录13】律师不能为实践而实践,没有深厚的专业功底为后盾的实践十分肤浅,是“盲人摸象”,不着边际。实至名归的金牙大状,应该是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为后盾,累积丰富的实战经验,理论与实际结合,才能为当事人提供真正贴位的法律服务。从实际经验上升到理论精品,是“纸上谈兵”不能相提并论的,必将光芒四射。在深厚专业素养指导下的实践,是卖油翁式的“工多手熟”无法比拟的,必将惊心动魄。
【王思鲁语录14】做律师,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没有法律操作方面的悟性,工多未必能手熟;当然,即使具备上述条件,工不多手也是不能熟的。法学素养、专业悟性和实践经验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王思鲁语录15】你想要成为我们实战派的律师,有这么几类案件你是必须经历的:第一种是要么放人,要么枪毙一百次以上的案件,而你作为律师,通过自身的努力,使当事人无罪释放;第二种案件是民告官的案件,对方是我们的政府,但你帮助你的当事人实现了胜诉的;第三种案件是为弱势群体抱打不平的案件;第四种案件是申诉的案件,即冤案,一审败诉、二审败诉,但通过申诉将这个案件的结果扭转过来;第五种案件便是把贪官或“黑老大”“挖”出来,然后推向断头台的案件。
【王思鲁语录16】实战派律师致胜有三重境界:“拒人于千里之外”为最高境界,其制胜之道在于防范未然,使当事人全然无后顾之忧;“不战而屈人之兵”次之,其胜在纠纷始见于端倪便已化解,无需为诉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由于此时纠纷已经产生,因而次之;“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再次之, “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看似最为精彩,实则为背水一战,没有退路,诉讼程序已经启动,此时只有赢得胜诉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是,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即便胜诉,也需付出较大的成本,此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因而为下策。
【王思鲁语录17】诉讼,这一律师职业的传统主旋律,无疑是律师尽情施展其才华的主要舞台。而在我国,在刑事诉讼这样一场控辩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对抗中,法庭上的“平等武装”似乎仍旧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及。但是,尽管身处将律师定义为弱者的制度框架中,我们仍义无反顾地为当事人奔走、呐喊。或许我们过于执着,然而,正是这种执着使我们无所畏惧。因为,我们一直坚信——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王思鲁语录18】刑事辩护就社会而言,是体现一国司法制度、法治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刑事法治价值取向的象征,是一个国家法治情况和人权保障的具体体现。
【王思鲁语录19】专业型的律师既要对法律有深切的透视,又要跳出法律看法律,打通文史哲,渗透法情理。高水平的辩护中很少看到法条的罗列,一般情况下,法官都知道具体的条款,除非很特殊的法律条款,问题的关键已不在于条款是什么,而是对法条的理解;高水平的辩护,是将法条融化在心中,胸有成竹,再采用最能敲动法官心灵的表述方式。律师更多时候需要换位思考,考虑心理学的因素,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风格的辩护方式。类似古代武林拳术,分为乱套拳、套路拳及迷踪拳。迷踪拳则游刃有余,进可攻、退可守,超越套路,胜于套路。
【王思鲁语录20】成功的辩护是辩护过程和辩护结果的和谐统一,水平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能否以最快的速度将相关的证据、法律资料“一网打尽”,二是深刻地解读这些资料,将这些资料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作出登峰造极,活色生香的演绎,转化成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的语言或文字,让司法人员主动地采纳或被“逼”得不得不采纳。
【王思鲁语录21】一场“民告官”案件的背后,原告一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其结果往往却不尽如人意。当下“民告官”整体情况不够乐观的情况下,原告一方应该保持应有的理智,而不要盲目投入,避免输了官司输了全部。
【王思鲁语录22】律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帮坏人说话或者“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即使是立法存在应予弥补的漏洞,律师钻了空子,也是法治的要求,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国家刑事法的基石!律师利用立法上的漏洞可以引起社会对立法完善的重视,这就推动了立法完善的进程,为法治的进一步健全添砖加瓦。大家都知道,在法治社会中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才应被规定为犯罪,如果立法上的漏洞仅仅是缺乏对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规制,律师利用这种立法漏洞,作了无罪辩护,那更是法治的要求。律师的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此:现代意义上的辩护律师制度是伴随法治而生,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而设置的。律师作为民间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一股力量,其宗旨是在刑事追诉这种民与官最白热化的抗争中,力求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衡国家司法权的滥用,推动公正的实现。可以说,律师的辩护只要依法操作,胜了,是法治;败了,亦是法治。
【王思鲁语录23】在律师文书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览无遗,一见高低。律师应坚持有理由的话才说,无理由不乱说的原则,书写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要字斟句酌,力图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
【王思鲁语录24】法官或羡慕,或嫉妒,或憎恨,或鄙视,或误解,抑或是敬畏律师,都不是健康的情绪。其实,法官与律师都是独立人格者,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社会角色相异而已。他们本应在同一法律体制的蓝天下,建立良性的关系。
【王思鲁语录25】俗话说:“饥寒起盗心” 。没有哪一个是天生的罪犯胚子,没有哪一个人带着罪犯的胎记呱呱落地。一个人之所以滑入犯罪的泥坑,有个人的、家庭的、社会的、主观的、客观的等多方面原因。
【王思鲁语录26】找一个好律师是上策,不找律师是中策,找一个差律师是下策。
【王思鲁语录27】律师行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它竞争的激烈,律师需要有真才实学,才能为客户打官司、办事情;缺乏能力,其结果只能是被淘汰。
【王思鲁语录28】优秀的律师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工作心态。
【王思鲁语录29】律师应该通过大量的实战经验深度透视法律实务成功运作,探寻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使创业者防患未然及给失落者雪中送炭的王牌法律护身符。
【王思鲁语录30】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一件案件是律师最好的营销;律师当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以卓越才智开创未来。用全身心的爱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激情洋溢,富有责任心和取长补短,才能建立坚不可摧、所向披靡的律师团队。律师还应是演说家,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一份社会责任:凭借对亲历经典辩例的深层透视以及对职业律师生涯的切身感受,通过演说的方式播下法治的种子,力求为听众打造一把拯救生命、创造财智人生、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王思鲁语录31】作为律师,你一旦站在法庭上,你就一定要相信你的观点是成立的。你如果连自己的观点都不相信,法官是可以感受出来的。这个与感情问题很相似:如果你已经不爱对方,对方多少是可以感受得到的。在法庭之上,如果你满腔热情地演绎你的观点,法官会重视,至少,法官会感觉到你是忠于职守的。如果你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法官会认为你敷衍了事,是“收钱不办事”。
【王思鲁语录32】实战派律师致胜有三重境界:“拒人于千里之外”为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次之; “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再次之。“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制胜之道在于防范未然,使当事人全然无后顾之忧。“不战而屈人之兵”,胜在纠纷始见于端倪便已化解,无需为诉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由于此时纠纷已经产生,因而次之。“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看似最为精彩,实则为背水一战,没有退路。诉讼程序已经启动,此时只有赢得胜诉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是,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即便胜诉,也需付出较大的成本,此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因而为下策。
【王思鲁语录33】律师没有丰富的庭辩经验就只能充当“保健科医生”,而无法成为专治疑难杂症的“御医”。
【王思鲁语录34】在现实中国中,打官司是富人玩的游戏。无论输或赢,都得投入大量的财力、精力。很多时候,即便是打赢了官司,也是输了人生。因此,我们的做法是,提前介入为当事人提供贴位的法律顾问服务,使当事人不惹上官司;如发生纠纷,则采用巧妙的谈判等手段化解纠纷,避免官司。在我们的过往经验中,官司一般都可避免。
【王思鲁语录35】刑辩律师,最讲究专业水准、论辩技巧以及个人胆略,是难度以及风险最大,付出劳动最多的律师业务,是律师综合素质得以全面展示的一种重要方式。
【王思鲁语录36】律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帮坏人说话或者“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即使是立法存在应予弥补的漏洞,律师钻了空子,也是法治的要求,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国家刑事法的基石!律师利用立法上的漏洞可以引起社会对立法完善的重视,这就推动了立法完善的进程,为法治的进一步健全添砖加瓦。大家都知道,在法治社会中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才应被规定为犯罪,如果立法上的漏洞仅仅是缺乏对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规制,律师利用这种立法漏洞,作了无罪辩护,那更是法治的要求。律师的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此:现代意义上的辩护律师制度是伴随法治而生,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而设置的。律师作为民间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一股力量,其宗旨是在刑事追诉这种民与官最白热化的抗争中,力求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衡国家司法权的滥用,推动公正的实现。可以说,律师的辩护只要依法操作,胜了,是法治;败了,亦是法治。
【王思鲁语录37】隽美的文字、贫瘠的内容,看似赏心悦目,实则蒙蔽世人,终贻笑大方;丰富的内容、生涩的文字,虽然质朴真实,但是味如嚼蜡,终被人遗忘;唯有震撼人心的内容,谱以活色生香的文字,才能弹奏法庭战场上生死较量的动人乐章;唯有震撼人心的内容,谱以活色生香的文字,才能昭示正义与邪恶同在、雄辩与诡辩相伴的气魄;唯有震撼人心的内容,谱以活色生香的文字,才能让读者在片片书语中感同身受,犹如亲临其境,亲闻其声。大状,应该时刻保持职业思考。大状的职业生涯启示,最能反映大状的思想和品味。
【王思鲁语录38】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我经常思考“人性”两个字的含义。我遇到过不少披着一张浅薄的法律外皮、玩弄着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的人,他们干着一些既无法律依据,更无人性的践踏人权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换位思考过,他们也从来没有担心过别人会怎样对付他!作为一个人,人性是基本的特征;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是理性与人性的统一体,忽视其中任何一面都将是怪物。然而,这种怪物却不少!
【王思鲁语录39】作为律师,你一旦站在法庭上,你就一定要相信你的观点是成立的。你如果连自己的观点都不相信,法官是可以感受出来的。这个与感情问题很相似:如果你已经不爱对方,对方多少是可以感受得到的。在法庭之上,如果你满腔热情地演绎你的观点,法官会重视,至少,法官会感觉到你是忠于职守的。如果你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法官会认为你敷衍了事,是“收钱不办事”。
【王思鲁语录40】律师,应该关注民生,弘扬法治,为当事人和社会进步鼓与呼。大状,月月有新闻。关注社会、聚焦热点是大状职业生涯的一贯作风。大状关注“躲猫猫”,质疑“70码”,同情邓玉娇,愤慨“周老虎”。..。..大状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
【王思鲁语录41】律师的职业导向决定着律师不能以匡扶正义为名,欺世盗名,敛收不义之财;律师也不能声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使当事人雪上加霜。律师唯一要做的是:尽显律师真我本色,在现实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根本不用担心律师会无名无利!这一切都会在这种有效的法律服务中实现。
【王思鲁语录42】真正的实战派律师是很少开设博客或做法治论坛的版主或斑竹,因为他们把90%的精力放在了办案上,而没有闲暇每日都写文章。事实上,律师是不应该通过写文章扩大影响,招揽案源的。能写文章,常写文章是作家的事。做律师的正道是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用满腔热血推动法治。
【王思鲁语录43】专业型的律师既要对法律有深切的透视,又要跳出法律看法律,打通文史哲,渗透法情理。高水平的辩护中很少看到法条的罗列,一般情况下,法官都知道具体的条款,除非很特殊的法律条款,问题的关键已不在于条款是什么,而是对法条的理解;高水平的辩护,是将法条融化在心中,胸有成竹,再采用最能敲动法官心灵的表述方式。律师更多时候需要换位思考,考虑心理学的因素,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风格的辩护方式。类似古代武林拳术,分为乱套拳、套路拳及迷踪拳。迷踪拳则游刃有余,进可攻、退可守,超越套路,胜于套路。
【王思鲁语录44】著书立说须建立在自身职业实战基础上,是成功亲办大案要案疑案难案的经验总结,是律师职业思考的启示,是一般书本上难以找到的金玉良言。
【王思鲁语录45】办案总结,法治思考,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应成书。大状,实务著作是职业生涯的必然产品。
【王思鲁语录46】刑辩律师,最讲究专业水准、论辩技巧以及个人胆略,是难度以及风险最大,付出劳动最多的律师业务,是律师综合素质得以全面展示的一种重要方式。
【王思鲁语录47】在婚姻法律事务中如何有效保障财产利益;在财产继承上如何有效避免纠纷是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之难点,当然其亦是资深专业律师的热点。
【王思鲁语录48】成功的辩护是辩护过程和辩护结果的和谐统一,水平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能否以最快的速度将相关的证据、法律资料“一网打尽”,二是深刻地解读这些资料,将这些资料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作出登峰造极,活色生香的演绎,转化成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的语言或文字,让司法人员主动地采纳或被“逼”得不得不采纳。
【王思鲁语录49】没有一个大状不喜欢演说,不是演讲家。演讲,在最有限的时间展示律师职业生涯最精彩的一面。精彩纷呈,尽在其中。
【王思鲁语录50】真正的律师,首先是人,得有人之善根和良知;真正的律师,肩负着时代使命:为权利而斗,为法治而呼,有时不惜生命。
【王思鲁语录51】在律师文书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览无遗,一见高低。律师应坚持有理由的话才说,无理由不乱说的原则,书写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要字斟句酌,力图每一篇辩护词、代理词都具备法理性、逻辑性、鉴赏性、鼓动性。
【王思鲁语录52】任何高喊着做“当事人满意”口号的律师,不过是举着理想主义的旗帜自欺欺人,更或是祈望着以讨好当事人的方式,蒙骗非专业人士,得以瞒天过海。然而,任何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好律师,绝对是对自己的职责和当事人负责的律师。
【王思鲁语录53】律师当然亦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尤物,生存、发展离不开“钱”,然而律师的社会角色应定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律师的真我本色是匡扶正义,而非盯着当事人的钱袋。分分钟讲钱的律师绝不是好律师,而从不讲钱的律师,也不是有能力的律师。
【王思鲁语录54】不管大状现在有多牛,大都师出名门。泰斗级的法学育人教父成就未来的大状,值得我们永远尊敬。
【王思鲁语录55】大状,需要权威的法律专家库。他们的著述是大状不断学习和进步的源泉;他们的大师风范和大家气度是大状涵养和人脉的保障。
【王思鲁语录56】律师,是一种“天生我才(财)自己创”的职业。律师因为职业需要,往往表现出如保险推销员般的自信、激情,律师与律师之间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无可否认的现实是能力绝对不平等,修养上也参差不齐。
【王思鲁语录57】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立良性的行业竞争环境和人才培养机制,最大可能地开拓新业务和主动地参与国际竞争,才能够在竞争中成长、壮大。也许,这才是中国律师的唯一出路。
【王思鲁语录58】律师,不能抱怨法律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也不能艳羡欧美同行驰骋辩护沙场的潇洒,不能急功近利求名心切,而应修“德”忘“名”,努力强化自己的内功,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帮助当事人实现法定利益。
【王思鲁语录59】毫无疑问,竭力赢取诉讼,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是律师的责任与天职,是律师眼中的正义。
【王思鲁语录60】有人不喜欢律师通过传媒发出声音,或因职责或因嫉妒。实际上,只要有良知有水平,教人如何不发声?律师通过传媒发出专业的声音,是在启蒙法治,监督公正,亦是提升律师现象,宣传自己之常道。真正优秀的律师肯定常在媒体发声,只有暗中勾兑发大财的大腕惧怕传媒。
【王思鲁语录61】对政策市场之把握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专业水准是制胜武器。
【王思鲁语录62】真正的律师,职业使然,受人之托,做忠人之事,在自身特长范围内帮助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支出获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来体现自身的职业价值。
【王思鲁语录63】实至名归的“实力派”律师,应有扎实的专业功底,雄辩的口才,丰富的实战经验,并通过演说和着书立说张扬个性,记录职业人生,服务社会。
【王思鲁语录64】在刑事案件中,维护当事人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律师介入越早越好,不必等到法庭硝烟中争取。
【王思鲁语录65】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结果。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竭尽所能,争取胜诉。可以说,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跃,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
【王思鲁语录66】一个人的精力、时间有限,不可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一个律师可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专才”,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或者他有“分身术”。基于我们的从业感受,一个真正有水平的律师擅长的领域不会超过3个,办好一个案件需要律师付出许多劳动,认为办案是简单的事,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王思鲁语录67】做律师,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没有法律操作方面的悟性,工多未必能手熟;当然,即使具备这些条件,工不多手也是不能熟的。法学素养、专业悟性和实践经验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王思鲁语录68】媒体是大状的亲密战友,或要媒体监督,或要媒体公关。在现实中,大状与媒体联姻,对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弘扬法治,启发民智,皆有重大的意义。
【王思鲁语录69】会说很好,实干最好;会写很好,实干最好;曝光率高很好,实干最好;与我们情投意合很好,实干最好。
【王思鲁语录70】大状,无疑是靠经典案例磨炼出来的。经典案例客观记录大状往日的辉煌;经典案例最能反映大状操守、个性、特长和水准。
【王思鲁语录71】律师业务的特长和风格都以体现在所发表的论着、所办理的案件中。律师是以业绩沉淀彰显特长,开创未来。
【王思鲁语录72】思想的大状,具备广阔的社会视野和敏锐的洞察力;有正义感的大状,冲在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有远见的大状,站在时代风口浪尖的最前沿。
【王思鲁语录73】很多精明的律师,都擅于巧妙地利用媒体监督手段,促进司法公正,以使当事人委托的事能快速解决。
【王思鲁语录74】律师的天职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惜一切代价,竭力赢取胜诉。这才称得上是一个好律师。
【王思鲁语录75】作为法律门前的卫士,律师不同于普通百姓,不能将自己的法律认识建立在感性的道德热情的基础之上,没有经过冷静、客观、仔细的分析,妄下判断只会误导公众。
【王思鲁语录76】律师是一种“天生我才(财)自己创”的职业。律师因为职业需要,往往表现出如保险推销员般的自信、激情,律师与律师之间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无可否认的现实是能力绝对不平等,修养上也参差不齐。
【王思鲁语录77】看律师工作的优劣,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
【王思鲁语录78】若律师对案件无把握,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以免令当事人雪上加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王思鲁语录79】律师当以实力打天下,用绩效论英雄,通过最大程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自身价值,成就未来。
【王思鲁语录80】君不见,时下各行各业竞争惨烈,流汗流泪又流血;君不见,律师饭碗金银铜也难端,法务皮条都来抢。
【王思鲁语录81】律师行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它竞争的激烈,律师需要有真才实学,才能为客户打官司、办事情;缺乏能力,其结果只能是被淘汰。
【王思鲁语录82】【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对撰写仲栽诉讼类律师文书的要求之一】除非投向对象已明白你意,一般要具体地引用证据和法律提出你所认为的事实和处理意见;严禁写成不引用证据和法律而凭想象一气呵成的“文学作品”,尽管更多的人想看这样的作品。
【王思鲁语录83】【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对撰写仲栽诉讼类律师文书的要求之二】文书必须针对投向对象的特点写就:估计其已“采纳”的可简写,“不采纳”的详写;用其易接受的方式写,从结构到文字风格,激情还是平和、抗辩还是求情要据案而定。
【王思鲁语录84】【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对撰写仲栽诉讼类律师文书原则要求】文书目的是“写服”决定案件处理的人采纳你的意见,所以你写作文书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写服”指向对象。这样的文书因“很专业”而令案外人特别是非法律人士读起来不爽,但这绝不能成为取悦大众的理由。
【王思鲁语录85】【律师不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律师眼中的公平正义是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保护;律师是赁专业技能和智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获取名利。
【王思鲁语录86】【律师处理“重大敏感案件”的常识智慧】先谋而后动,且要有总策划,以免步调不一;该发声时才发声,且要知怎发声,以免打草惊蛇;要运筹帷幄,局面可控可预断,以免事件演变、覆水难收。
【王思鲁语录87】【律师不能乘当事人之危实现自己名利最大化】如此,当事人将无事“变”有事,小事“变”大事,一小“变”多事;如此,当事人将事情没完没了,而律师则事事留下“造事钱”,处处传“秀照”、发“心声”、“自造”“大大律师”。不针对具体某人某事。共勉。
【王思鲁语录88】【哪些案件作无罪辩护?】三条件:从证据或法律看,倾向无罪;估计作无罪辩不会出现令法院重判或控方追加罪名或被告人;与当事人详尽沟通,告知存在之风险,尽量与当事人协调。
【王思鲁语录89】【团队式、专业性、精细化法律服务是长久之道】对于客户而言,关注的是律师之专业性而非律师如何的“大”;如浪得其“大”,没敬业之心、专业之魂,终不长久。
【王思鲁语录90】【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办理案件原则】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中心而展开一切工作但不“包赢”;可不接案但一旦接案得保证每起均能有足够时间准备,力求完美。
【王思鲁语录91】【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接案、发文、发声之禁止性规定】不受理非特长内业务;一般不受理小业务(法援外)。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就案件对外发文发声;不是团队业务特长的,不对外发文发声。
【王思鲁语录92】【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纳士心得之一】不想凭努力做将军的不要:如无将军梦,会“迟到早退”,工作无激情,拿钱不做事亦做不好并传染给团友。
【王思鲁语录93】【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纳士心得之一】没有悟性者不要来。有些人悟性就是差,表现你怎讲他都听不懂,常犯同样的错误等。对律师业来说,悟性差很致命,即便人品再好,再努力、坚持,做你的忠诚粉丝,均要忍痛拒之,否则,做不了事误了你我他。
【王思鲁语录94】【关于重大敏感案件之辩护词】此类案件往往是各种利益之博弈,要说服或逼服他人,须引“证”据“法”,字字珠玑。这样的辩词非专业人员可能不爱看,但我们不能为迎合大众而写成文学作品。
【王思鲁语录95】【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办理重大刑案庭前准备最低要求】充分阅卷、适当调查、全面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文件判例、十次以上会见当事人了解及沟通庭审程序等(每次一般二小时以上)、备详尽辩护提纲等、与法官检察官庭前交换意见。每起案件得二律师以上介入。
【王思鲁语录96】【关于律师在法庭上之“说服”法官】律师应该采用最能打动法官的方式和语言,运用证据和法律发表法庭演说,让法官主动或被迫采纳。法庭演说在情感或语言而非法律上与法官为“敌”,那会对当事人不利;抓到法官硬伤而又自留硬伤,最后受伤最大的还是律师。
【王思鲁语录97】【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接案原则…下面这样的案件不接】非我们特长、能力内的;一开始就知必输无疑的;当事人已丧失天良、万劫不复的;当事人对帮助无感恩之心不尊重律师价值;将律师当枪或保姆用的。
【王思鲁语录98】【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犯忌】准备不足、临阵磨枪、半途而废从而让世人感觉“不尽责”;极力借案以各种方营销自己而不是专注办案;专业功底不扎实,向“敌人”发空炮而己方漏洞百出还浑然不知。办此类案更需要良知、责任、胆识和专业,是这让你赢取一切。
【王思鲁语录99】【如何写好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目的在于说服人,不能凭自己的想象而写。除了要符合文书格式外,在内容上必须做到用证据和法律说话。每一个事实都需要引用证据证明,甚至要图文并貌;法律分析必须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甚至是判例、学理解释。做到层层论证,有理有据。要做到这一点,不但要吃透全部法律案例学理,还有吃透卷宗材料,把握每一个证据,否则一切都是说给自己听,无法说服人。
【王思鲁语录100】【刑事案件如何提交辩护词】庭前应写就辩护词〔草稿〕,在开庭前用U盘复印给书记员并告之二点:如有出入,以庭上发言为准;在记录辩护意见时注明“详见庭后整理提交的辩护词”。庭后再据庭审情况完善辩护词在法官要求时间内交给书记员等。
【王思鲁语录101】【涉及较多证据案件如何作质证准备】最便捷的方式是将原被告或控辩双方所有庭前可取到证据按“主要内容”、“出具方欲证明事实”、“我方意见”等制成表格并连同扫描版证据存入手提电脑,携带出庭并可用U盘复制给书记员,以便于其精准记录己方意见。
【王思鲁语录102】【重大案件如山卷宗如何复录】这类案件卷宗资料动辄几十卷甚至数百卷,复制并读透,携带出庭并就其中对当事人有利和不利的作好应对,是对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如山的卷宗如何复制?如用复印机复恐怕得半个月以上。最好是带上便捷式扫描仪,平均二秒一页。
【王思鲁语录103】【当下最易败笔的辩护词之一】故事式辩护词:不讲证据不引用法律,而是赁想象活龙活现地讲如冯梦龙之拍案惊奇故事。这引人入胜,读起来很爽,但法官当你放屁。【当下最易败笔的辩护词之二】发泄式辩护词:任由性情,笑骂自主不管控审方感受,尽泻“冤屈”和“怨恨”,哭诉窦娥冤故事。这是自以为代表了公平正义,但法官当你放屁。【当下最易败笔的辩护词之三】学术论文式:动辄数十上百页纸,论文般分点派类。唯恐控审方不明,将其当学生教。辩词一切凭心意,事无巨细皆详尽。这样的辩词法官不会当你放屁,而是直接丢垃圾桶。【最易败笔的辩护词之四】将抗争对象指向审方而非控方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是刀刀割在法官身上,只会令法官看不下去甚至生“只要我还是法官我都会搞死你”之“恶念”。【最易败笔的辩护词之五】专写给媒体、当事人及其亲友、社会大众看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让很多人觉得淋漓尽至,说到心坎上,但法官却觉得是在炒作名利而根本不在“写服”法官,只会令法官不看。
【王思鲁语录104】【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有几种常见的违法收费】不符法定法律援助条件而免费的(属“不正当竞争);以达到某结果为收费依据的(据法不能“风险收费”);超出按件收费法定标准上限。
【王思鲁语录105】【非涉隐私或国家秘密而公开审理案件能否微博直播?】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最高院文件、中央多位领导讲话,允许此阶段“舆论监督”。要注意的是:客观反映案件特别是庭上控辩审三情况,避免下不讲证据法律的结论和操纵舆论(权力方之“新闻通稿”显属违法)。
【王思鲁语录106】【对案件事实倾向于无罪的案件是否一定作无罪辩?】一般是但得考虑下情况后定:是否令侦控方再抓被告人之漏罪;是否强行入罪重判;是否作有罪辩被告人会更快自由及被告人态度。
【王思鲁语录107】律师,可以帮不到当事人,但绝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敬业或不专业而令当事人雪上加霜。
【王思鲁语录108】律师,应充满职业理想:每每办完一起案件,回想办案的整个过程,总结得失时,总是感觉了无遗憾。
【王思鲁语录109】律师,有选择接案的自由,非不特长范围的不接,明知无力回天要丑话讲前面,“人渣”的案件可拒绝,但:一旦你接手了,当竭力做好。
【王思鲁语录110】【关于赞美式营销的思考】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初时,心里甜;后来“美”你的人“美遍”了世界,你觉得这“美”太廉价太虚假。“美”人要诚,不要做表演艺术家,并“美”到点子上。
【王思鲁语录111】【将律所当作企业管理后果很严重】将律所当作企业管理,则只有老板和员工、只有上下级,没有师傅和徒弟、没有合作,老板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势必让员工“工”字不出头,这样的员工亦无法胜任法律服务工作。终会失去可成真律师的员工,失去市场。
【王思鲁语录112】【律师就能黑白颠倒歪曲事实吗?】律师可运用一切合法的、有道德底线的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黑白颠倒、歪曲事实为各国律师管理法律所禁止,律师越过此底线,会失去法官信任,受到处罚;特别是在名案中犯禁,一旦东窗事发,会危及整个律师行业形象。
【王思鲁语录113】【律师与医生的不同】律师不是越老越吃香,相反,普遍是越老越萎缩。对律师职业激情的大小是影响律师事业起落的主要因素:当你激情万丈时,你很可能成闪耀律坛的一颗新星;当你激情仍在时,你很可能是沙场猛将;当你激情逝去时,你已是事业上的昨日黄昏,无声落幕。
【王思鲁语录114】【律师与办案】唯有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对律师职业有深沉的爱,才会对办案有持久的激情;才会坦然承受办案的种种压力,尽情享受办案的万千魅力。用全身心的爱投入到办案中去,你将在法律服务的战场上获得无穷的乐趣;你极可能成为法庭上的战神。
【王思鲁语录115】【律师与办案】律师不办案,法律服务技能将褪化甚至失去;律师唯办案,才能保持、提升法律服务技能。律师不办案而做其它,可以获利,但失去了律师本色和尊严,得不到尊重。
【王思鲁语录116】做律师,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没有法律操作方面的悟性,工多未必能手熟;当然,即使具备这些条件,工不多手也是不能熟的。法学素养、专业悟性和实践经验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金玉良言三十七】
唯有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对律师职业有深沉的爱,才会对办案有持久的激情;才会坦然承受办案的种种压力,尽情享受办案的万千魅力。用全身心的爱投入到办案中去,你将在法律服务的战场上获得无穷的乐趣;你极可能成为法庭上的战神。
【金玉良言三十八】
律师不办案,法律服务技能将褪化甚至失去;律师唯办案,才能保持、提升法律服务技能。律师不办案而做其它,可以获利,但失去了律师本色和尊严,得不到尊重。
【金玉良言三十九】
律师的战场首先是在法律服务,唯踏实、尽责、专业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透过办案过程和结果彰显你的实力,铸造你的品牌,所以我常说最好的办案是最好的营销。律师"营销"的最佳方式是立足于亲办的、其它的影响性案件,以案说法,通过一定渠道广为传播,从而获得潜在客户的认可。经得起拷问的名律就是如此打造。
【金玉良言四十】
刑辩之艰乃律师服务之最;刑辩最能考验律师的职业良知、技能、勇气和智慧,从而充分彰显律师的本色。做律师,不做案件,是商人;不做刑事案件,缺了律师本色。
【金玉良言四十一】
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屡战屡败,后果很严重:要么转行,要么成刺猬型、发泄型、怨妇型或政治型律师;屡战屡胜:要么成法庭战神,要么成狂剽大状,甚少转行。
【金玉良言四十二】
律师作为专于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唯有忠于事实、证据和法律,在自身特长内发谨慎的、专业的帖,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金玉良言四十三】
专业性是律师工作的固有属性,专业的法律服务体现职业的独特价值和尊严,才能职业之树常青。律师工作亦有商业性,这与其它服务行业一样,但是,律师如过份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了专业性,法律服务欠缺甚至失了专业含金量,将没有职业的独特价值和尊严,也不长久。
【金玉良言四十四】
刑事律师,尽责、专业办案,最终是惠己。刑事律师应有的职业态度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为宗旨,尽责、专业办好案件;办好案件的副产品自然是名和利。
【金玉良言四十五】
理性中有激情、尽责中显人性、专业中现智慧、厚积而薄发,律师的恒久之道。
【金玉良言四十六】
律师是法律之师,是运用事实、证据和法律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律师作政治性甚至反体制式辩护,脱离本职,亦是司法机关不能承受之重;往往对当事人权益保护起反作用。当然,转型中的中国,非常规辩护手段促成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亦有个案,但那是高难度的,盲目仿傚,往往适得其反。
【金玉良言四十七】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在重大事件中就自身专业领域发出负责、理性、专业的声音,即便被汹涌的舆论(实际上多为操控)淹没,待风平浪静时,掌声会为你响起而长久。
【金玉良言四十八】
在重大事件中通过发微信、微博、评文、受访等方式发出律师的声音越来越多。这是律师走向成名的王道。律师发声,应该负责、理性、专业而不顾及舆论之反应。哗众取宠,昙花一现;负责、理性、专业,可能招来骂声四起但长久见人心所向。
【金玉良言四十九】
律师团队、律所专业实力的睛雨表是能否、多少生成真正专业的律师链。没专业律师、没生成专业律师链条无以保障专业服务,而其专业否、专业程度,与领头人专业水平、共赢合作的分配机制、保障的案源渠道三方面紧密相联。
【金玉良言五十】
一个品牌律所,定靠大腕支撑,没大腕就没品牌,非品牌,难有大腕;一个品牌团队,定靠专业律师托起,品牌与专业律师之间同样相辅相承。
【金玉良言五十一】
律师必须读书,因为律师业务是专业工作;无书则无以成为律之师;读书不在多而在精,要读就读有用之书:最高院资深法官、参与立法的专家所写的书。
【金玉良言五十二】
律师是通过说、写、甚至“行为艺术”来体现职责的。这一切是围绕“服”人而展开:是“服”能决定“输赢”之“人”,其他人非“服”对象;“服”则是一门艺术了,关键在于理据和表现形式。
【金玉良言五十三】
做律师,当做真律师。真律师必是完美主义者,激情、担责、专业。完美主义者不以赚钱作为显要办案目的。完美主义者酷爱法学而专业基础扎实、保持对法治的思考。完美主义者主要据自身专业兴趣、特长受理案件,用全身心的爱投入受理案件中并享受过程和结果。
【金玉良言五十四】
作为律师,工作中与人有效沟通,对法律体系、政治司法制度、司法环境要了解,特别是对沟通对象心理把握。即有效沟通得由你的知识背景作支撑,并有一定的“情商”。要知道,律师实为“说客”,语言、文字乃至肢体行为无非是要“服”人。知己知彼方能“服”人。
【金玉良言五十五】
作为律师,你可择案而接,如没理由的、不愿付费的或非特长内的不接,但一旦接下案件,就需坚信公平、正义站在当事人这一边,并竭力争取。
【金玉良言五十六】
做律师,当你赢得多时,会面临的命运:与时俱进,乘胜追击,将“赢”进行到底;得意忘形,乐极生悲,一败涂地。当你输得多时,会面临的命运:不做律师而改行,做律师教父、人权斗士、商人或其它。
【金玉良言五十七】
律师应据自己的特长、精力接案。当然在此前提下考虑钱很正常。如接大要案、凭经验,真正尽责、专业投入,每年办理五起案件已使人疲于奔命。
【金玉良言五十八】
律师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不能借机配合对手演戏从而害当事人,自己却谋利。律师应是法律之师,为当事人权益最大化而无所惧、力尽责、穷智慧、彰专业。
【金玉良言五十九】
律师不应该以名和利为人生主要目标,否则会:用钱买头衔,目的为……;接案仅谋利而损当事人。
【金玉良言六十】
律师不是政客,但应有政治触角。律师的日常工作是办案,而这应该运用一切合符法理情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
【金玉良言六十一】
律师不是商人,不应有神马商业触角。律师,当然应该有钱,但这是运用一切合符法理情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的副产品。
【金玉良言六十二】
十多年律师职业生涯给我的启示是:“专注、专业”于特长范围内法律事务,使你业务精湛绝伦、法庭常胜、有口皆碑;
“专注、专业”于特长范围内事务,使你获得业界广泛尊重、全程绿灯;
“专注、专业”于特长范围内事务,使你走得坦然、更高、更远!
【金玉良言六十三】
律师掌握、提升技能主要靠“临床”经验。这还得在传帮带式或合作的模式下亲办案件,方有实效。业余看下书听下课是必要,但要读(听)有料之人的有用之书(课)。不要被忽悠之“师”所害。
【金玉良言六十四】
律师的基本技能是法律;律师唯有办案,善办案,方能提升技能,“呈献”律师本色;如没技能或不用技能,不管披怎样华丽新衣,都欠缺律师的真我本色。
【金玉良言六十五】
是律师就应是“抗争律师”。真正的抗争律师应通过踏实、专业、充满智慧的抗争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来获取名利。律师应赚钱可“炒作”,但不能脱离当事人权益而为,也不能脱离证据和法律而为。
【金玉良言六十六】
为权利而抗(击)争(取),是律师之本份。律师不抗争,当事人权益何以维护?!还是律师吗?!律师当然要赚钱,但通过踏实、专业地为当事人权益抗争而获取。律师不抗争而赚钱,与骗子无异;一个没有律师抗争的社会,必定冤案丛生,哀嚎遍野。
【金玉良言六十七】
言于人都应做实事,律师受人之托更应做忠人之实事,以实干获得利益,赢得荣誉。现实中实干律师有几种:充当掮客,采用违法犯罪手段为当事人办成事赚取中介费,这无疑是反法治的,但于当事人而言却是实干,强于诈骗型、忽悠型、不办案的营销型律师。在法律框架内靠智慧、专业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是为专业型实干律师,这样的律师大有人在;如遇“重大敏感”案件,愿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激烈抗争,又为抗争型实干律师,这样的律师有。后面二种类型方为值得颂扬的实干律师。
【金玉良言六十八】
一些二十多岁的天之骄子能高质效地做事,是因为没有承载太多的物质和精神包袱、人生才起步输得起、精力充沛激情万丈、对未来充满憧憬而实际上未来的确不是梦幻。对屡战屡败者而言,尤其要悟透的是“心态和定位决定人的命运”十一字箴言:人生不会被别人打败,灭掉你的是你自己;人生不在于优于别人而在于孜孜以求,做最好的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成功。
【金玉良言六十九】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每遇到大事件皆发声,并用大众语言撰随性之文,较之于专业文章更能吸引眼球而有“知名度”。但是,未必有“美誉度”,因读者可能看不到你的专业。我们认为,就法律专业特定领域纵深、持续研究,一切不离其宗且发声发文引证据法,方有以专注、专业、坚持成就未来之长效。
【金玉良言七十】
专注、专业、坚持是专业型律师的职业格言。律师,靠口才、靠文学、靠营销可迅速名播天下,但如无实力支撑就是随时爆炸的气球;律师,靠专注、靠专业、靠坚持才可笑到最后,因实力让人滋润、充实和坦然。
【金玉良言七十一】
在刑事诉讼法等立法的修改中应坚决地发声,为公平正义而呐喊,为民主法治而呐喊,为律师之地位而呐喊,为律师之作用而呐喊;但是,在自身处理的案件中则只应为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而发声。
【金玉良言七十二】
做律师,如果你靠的是勾兑,从国库里拿纳税人的钱,尽管你攒的是“小头”,仍是活得表面光鲜。你面对的是:官员对你表面赞美却内心鄙视。如果你完全靠市场,你攒的是良心钱,但可能拮据亦可能攒一点,你活得坦然。你面对的是:无可非议。如果你完全做人权律师,你可能得靠人接济,你活得悲怆而精彩。你面对的是:官员对你内心喜欢却公开打压。
【金玉良言七十三】
非法律人士组成营销律师业务有成功可能,但得具备:有足够专业的律师及产品“被经纪”;专业的营销人员、精准的市场分析及有执行力的市场开拓;以绩效为核心的激励机制。总之,必须有以能力为中心之机制。
【金玉良言七十四】
将律师当作员工管的几大条件是足够的案源、有诱惑力的薪酬和较大的提升空间。
【金玉良言七十五】
—在<<金牙大状论坛 >>上的三分钟发言
我们要学习大律师著书立说,不能以我们务实不务虚为借口。诚然,市场上垃圾书不少,但诸如吴江水之<<完美的合同>>等精品也并非罕见。有专业素养,有思想,经验丰富的律师,著书立说是水到渠成的事。
我们要学习大律师能说会道,不能以我们不想忽悠为借口。诚然,忽悠是有的,但口吐莲花是大律师的必备技能啊!
我们要学习上海律师的细致,不能以我们不小家子气为借口。法律实务往往也是细节决定成败啊!
实至名归的“实力派”律师,应有扎实的专业功底,雄辩的口才,丰富的实战经验,并通过演说和著书立说张扬个性,记录职业人生,服务社会。
【金玉良言七十六】
律师的职业导向决定着律师不能假借匡扶正义来欺世盗名,敛收不义之财;
律师也不能声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使当事人雪上加霜。
律师唯一要做的是:
尽显律师真我本色,在现实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手段,帮助当事人实现权益最大化。
律师不应该半点虚张声势,而应该以无数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开创未来!
律师应该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用满腔热血推动法治!根本不用担心律师会无名无利,这一切都会在这种有效的法律服务中实现。
【金玉良言七十七】
做律师,使我能有机会广泛、深入地接触世人的“心灵”世界,了解世人的“行为”状态。
做律师,我是幸运的,经常有机会办理大要案,从而有机会“穿梭”于“达官贵人”之间。
做律师,当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已任,以无数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打造品牌。
做律师,固然也要因生活而求钱,但应心存良知作为人的基本品质。
做律师是当然的知识分子,而不是掮客。做律师,应时刻保持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考。
“只为苍生说人话,不为君王唱赞歌”应该成为律师的信条。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进步”应该是律师的责任。
【金玉良言七十八】
律师团队首席律师不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那是年少杜甫之童话。如按此言管理,将造成此山之下再无山,终成孤山无法独秀。
【金玉良言七十九】
律师通过传媒发出的应是专业的声音,其中充满良知,蕴含充足的证据及精确的法律理解。这才能树品牌及行业形象,才能对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起积极作用。
【金玉良言八十】
律师的天职就是帮助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实现合法权益(权利和权益)的最大化。律师是透过此来实现名和利的。如遇案件曝光对当事人不利的,不应该寻求媒体介入;如媒体介入,应进行危机公关,避免对当事人的更不利影响。
【金玉良言八十一】
律师,职业使然,首先是实用主义者。基于这样的认识,如果媒体介入对解决客户难题有帮助而借助媒体,无可厚非。律师,职业使然,还是法治进步的推动力量。基于这样的认识,律师通过媒体报道发出专业的声音,也属本职。
【金玉良言八十二】
这是职业决定的。律师,是通过勤勉、尽责、专业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来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社会进步。所以,我说律师应以个案推动法治进程。
【金玉良言八十三】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三十年前,做律师,无师傅可拜,摸着石头过河,自摸成材。这在情理中。三十年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专业律师。现今,律师的发展坦途已变成跟随专业律师,拜书学艺。这使新人少走弯路,目标更能实现。可能是利益和惯性使势吧,有一些律师凭忽悠或人脉接到一些如公司上市之类的大业务,不愿与专业律师合作而仍是摸索着做。这可以说是无知而无惧,往往不懂暗含的玄机而害己害人。
【金玉良言八十四】
做律师,无专业侵润五年以上,不要说自己有多专业,那只能是“包装”;无实战十年以上,别自称资深。要成为真正的实力派律师,除“工龄”外,还得成功办理大量大案要案名案疑案难案,从而实战成就品牌。
【金玉良言八十五】
做律师,如果你不专业钻研业务、提升实战能力而重心放在脱离专业实力的包装、拓展案源,那么,你可能短期获些利益,但因服务不贴,投诉连连,终是虎头蛇尾,游离专业律师之外。
【金玉良言八十六】
专业的律师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难题,其次才是在法定收费标准框架内据自己的“身价”等确定收费。商人型的律师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尽量多收钱,其次是如何少花钱,少耗时完成委托的法律事务。
【金玉良言八十七】
新入行做律师,对资深律师的肺腑之言、悉心指导、要听得明,悟得透,才有前途。如果能发扬光大,锦上添花,那有大前途。
【金玉良言八十八】
刑事辩护在当下,勇气比技术重要,因为物以希为贵,欠缺勇气比欠缺技术严重;当然,刑事辩护是技术活,欠缺技术情况也很突出:对于技术,寻找到一个好的刑事辨护实战平台,在好师傅“传帮带”下练就是最佳方式;技术的练就要多读刑事法学实务研究的经典著作(排斥占比90%以上的垃圾书);至于当下特火的培训,营销味太浓,技术含量低,偶而了解下是可以的,太投入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金玉良言八十九】
刑事辩护标签化律师,是指标榜是刑事辩护律师,实际上是“万金油”律师;刑事辩护专门化律师,是指只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但专业水准怎是未知数;刑事辩护专业化律师,是指有专业技能、只做刑事辩护的律师;刑事辩护精细化律师,是指有专业技能、只做某一类犯罪辩护的律师;刑事辩护精准化律师,是指有专业技能、只在某一类犯罪提供有效辩护的律师。刑事辩护精准化,是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未来方向。
【金玉良言九十】
无罪辩护不是胡说八道,黑白颠倒;无罪辩护是辩护律师用无罪思维从无罪视角审视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力迫掌握司法权者兼听辩方声音进而在处理案件时尽量不忽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是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执业宗旨使然,是律师的天职。
【金玉良言九十一】
经验证明“二事专注,足以动人”:类罪、个罪案件有效辩护系统研究全面、精准,一般60篇文以上;全程、尽责、专业、成功经办三起相关类罪、个罪案件。
【金玉良言九十二】
在极度成熟的法治国度,纸上的法律与现实的“法律”高度一致,法律具有极强的预测性;刑辩律师,只要娴熟法律及实务,极具工匠精神,即可最大程度上促成司法公正;工匠型律师,伟大不起来。转型时期的祖国,纸上的法律与现实中的“活法”还有距离,工匠型律师常会秀才遇到兵;常见的是技能+抗争型刑辩律师有担当,无畏粉身碎骨,激情万丈,尽责,充满智慧,极致专业,在被置之死地的无罪案件中力挽狂澜,使冤案得以昭雪。几十年刑辩职业生涯的深切感受: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刑辩律师在中国。
【精选文章七】
王思鲁: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一、同一案件中不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众生相。
几天前,我出庭为一起贩卖毒品案中的一个被告人辩护,案件的基本事实是涉案的几个被告人在交易美沙酮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可谓“人赃俱获”。当听到其他被告人的律师发表下面的辩护观点时,不禁感慨良多:
观点一:一辩护律师便主张毒品交易的事实并没有实际完成,提出了本案是犯罪未遂的辩护观点。
对此,该律师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在司法实务上,对于“人赃俱获”的毒品案件,通通被认定为犯罪既遂。该律师以犯罪未遂为由作辩护,不管其如何滔滔雄辩,万般理由,还不是“白费口水”?该律师的辩护只能博得不懂法的旁听者的同情,而对审案的法官来说,不仅没有作用,还会认为辩护律师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引起法官反感,最终弄巧成拙。
观点二: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却没有提出任何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
该律师混淆了“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的区别。哪些情形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可以减轻处罚,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法院内部还会有更详细、更明确的规定。没有法定的事由,律师怎能乱提减轻处罚的辩护请求呢?法官又会怎么看呢?
观点三:另一律师认为,检察院没有列出其所指控的罪名、量刑的具体法律依据,所以检察院没有尽到举证责任。
实际上,检察院起诉时,根本不需要随案移送所指控的罪名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作为证据,因为那不属于刑事诉讼的举证范围;况且,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是属于法院的管辖范畴,法官自然会考虑到具体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文。
观点四:在美沙酮毒品的数量计算问题上,一个律师认为,美沙酮毒品数量的计算应当参照固体毒品的计算方法,把液体的美沙酮转化为固体美沙酮,以此确定的数量作为量刑的标准。
这种说法是毫无法律根据的。虽然对美沙酮毒品的数量计算问题还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根据200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杜冷丁毒品(针剂)是以支为单位进行计算的。而美沙酮毒品同样是针剂,也是液体的,因此应当参照杜冷丁毒品的计算方法,以支为单位计算,当然法官在量刑时,应慎重考虑美沙酮液体其中毒品含量极低的客观情况。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发现,不同律师对同一个案件的理解和辩护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还有律师犯了常识性错误,这反映了律师行业律师之间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律师的业务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二、中国律师队伍有众多优秀者,但由于行业执业环境差,缺乏完善的行业规范,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泛滥,同时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还未形成,司法腐败严重,都导致了律师整体素质出现明显的下滑趋势,律师行业的未来发展令人担忧。
上面提到的例子绝不仅仅是个别现象吗,为了确切地了解情况,我在百度网上搜索“蹩脚律师”,上面的记录多达162,000条;在google网上搜索“律师丑闻”,上面的记录也多达797,000条,一些律师,甚至像“庸医”一样,病人要做胆手术,他却把病人的肝一并割掉,可以说:“蹩脚律师”遍地有,律师丑闻满天飞。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现象的产生呢?这引起本人的深思。
1、当打官司变成“打关系”时,“关系”的重要性就远远声于业务素质的提高。
中国人“厌讼”的法律文化传统和“熟人社会”的特性,加上目前律师行业业务开拓能力有限和社会法律需求总量的相对不足,使得“关系圈”、“交际网”对律师起着异常重要的作用,有各种各样的关系网,才可能有案源,缺乏有效的关系网,案源少得可怜,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这迫使律师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用在交际上,用在各种“关系”的维护上。有些律师大约90%的时间是用在找案源、拉关系上,只有5%时间用于办案,剩下的5%用于生活。这不仅导致律师办案水平倒退,生活态度也出现了问题。律师包二奶、离婚现象相当普遍,对子女也缺乏起码的管教,不少律师子女成为问题少年,打架、逃学现象严重。
为了招揽案源,律师也越来越重视自我营销。网络上已经出现这样的营销模式,一个人独揽了什么 “中国公司法律师网”、“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网”、 “中国著名律师网”、“中国律师网”、 “广州律师网”等等什么“大帽子”网站,成为 “首席律师”;身边的一些律师、律所,甚至还聘请一些权力部门的退休人员、社会关系资源丰富的人员专门负责寻找案源,开拓业务,甚至许诺给予“高回扣” 以获取案源。律师营销本身没有错,但没有实力作支撑的虚假营销只能是美丽的谎言,终将昙花一现,说不定还会被扣上“有牌的诈骗犯”的帽子。
在西方的发达国家,律师禁止做广告和私自接案件,只能由所在律所安排案件;同时,国家也会给律师提供足够的保障,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够从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绝大数的案件,必须有律师的参与,法官才能够开庭和审理。相比较而言,中国还存在着数倍于律师人数的法律工作者,混杂着形形色色依靠“内部关系”揽活干的闲杂人员,在律师行业里进行不正当的竞争,使得律师行业更加混乱和无序。
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如果律师把重心放在“关系”上,放在找案源上,律师的执业素质怎能有质的提高呢?
2、律师成长模式缺乏合理性和规范性,也会导致律师整体素质的下滑。
大凡有点成就的律师,凭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在律协里任某某职务的“政客”头衔,就心安理得地做起“律师老板”,自然无心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把大部分的时间放在维持社会关系和公共应酬中,把案件批发给用廉价的工资雇来的新律师和律师助理办理;而新律师、律师助理因为得不到专业的律师的指导,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不仅无法把案件处理得活色生香,就连基本的规范操作斗不能掌握。但为了早日脱离“苦海”,他们就更无心于提高业务能力,只想早日独立执业。更有一些新执业律师,迫于生计,常常铤而走险。当整个行业处在一种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的困境中,不依靠能力,而只祈望于各种“关系”和各种不规范因素为自己带来业务,也就必然导致律师整体素质的下降。
3、中国社会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形成,司法腐败严重,也会导致律师整体素质的下滑。
上个世纪80年代,整个广州只有80多名律师,律师不愁没有案源,大多是当事人主动找上门,案件数量有了保证,律师的主要精力都在办案上,不必费尽心机地应酬、拉关系,总体素质较高;与同时期的法官相比,律师需要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而法官却没有什么严格的考试,门槛低,形形色色的人都可以进法院。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律师、法官有了统一的门槛,律师与法官处于同一起跑线,但必须承认的是,近年来,法官的整体素质已经高于律师:法官每天要接触大量的案件,写相当数量的法律文书,同时,法院文书是一种官方文件,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组织的保障和监督使法官的整体素质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与此相反的是,律师要么没有案件或者案件数量过少,要么案件过多都交给“助手”、“新手”处理,律师业务操作也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有效的监督,律师行业“个体户”,“小作坊”模式比较流行,这都导致律师整体素质的下滑。
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具有共同的教育背景和信仰,应当说能够形成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但事实上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常常是相互排斥和相互敌视。法官、检察官整大权在握,而律师只是一介布衣,是其中最弱的群体。为了业务的顺利运作,身边的一些律师不得不行贿法官和检察官,“打官司”往往成了“打关系”,律师根本无法规范执业,提高业务能力的进取心必受挫伤。近日,中纪委南下广东,深圳中院法官集体司法腐败案曝光,十多名律师也受牵连被查处。需要指出,现实中的这些律师既可怜又可悲,可怜的是,他们要整天为生计奔波;可悲的是,这样的律师,不仅让委托人花了冤枉钱,还可能误了大事,不仅是委托人、被告人的不幸,更是律师行业的不幸,中国法治和中国社会的不幸。
三、司法机关,无法给律师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律协、律所、也不能够彻底改变律师的命运。工作颠簸,心灵漂泊,处境艰难,中国律师就是没爹没娘无依无靠的“苦命儿”。
1、中国律师是没爹没娘的“苦命孩”。
司法行政机关重在管理律师,自然不是律师的“爹娘”; 律师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对律师的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对规范行业竞争、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起到的作用不大;由于我国律师界没有“师徒”制度,实习制度也是流于形式,大多数律师长期处于单干状态,彼此之间没有户挖墙脚就已经很不错了,更谈不上什么严格的团队协作和亲情般的互助,因此,老律师也不是新律师的“爹娘”;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律师变动频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作处于一种不信任状态,律所更不是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和律师助理)所能依靠的;而当事人,只有“当时是人”。当他有求于律师时,总把律师当“菩萨”,总希望律师能够帮他解决一切纠纷和烦恼;当事情不如他所愿时,就翻脸不认人,甚至还会恶意诋毁律师。因此,当事人更加谈不是律师的“爹娘”。没有爹娘的孤儿,在恶劣的环境中能不能健康成长?
2、中国律师没有“爹娘”,甚至也没有什么“亲戚”,无依无靠,缺乏人间的温情,处在一种内忧外患、内外交困、自生自灭的成长环境当中。
网上有这样的评述:“律师已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视为高收入的阶层转为低收入、无保障阶层。”网络上还流行一种更确切的说法:“当你成为一名律师后,你就成为了‘三无人员’,无工资保障、无社会保障、无业务保障。”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行业的规范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中国缺乏法律职业的共同体,使得律师长期处于单干状态,异常的孤独和无助,就像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儿一样,缺乏一种人间的温情,独立承受着执业中的高压力和高风险,过着一种自生自灭的生活。
3、律师心灵漂泊,缺乏一种真正的精神寄托和信仰。
中国律师,不仅是工作没依靠,精神也漂泊,处在一种精神困境当中。法律人的信仰应当是法律,信仰公平和正义。但在中国这个“人治”色彩远远多于“法治”色彩的国度里,法律受到太多限制,存在太多的不法因素,使得律师充满无奈、苦恼和痛楚,法律无法成为其真正的精神寄托。目前不少年轻的律师纷纷改行,大量优秀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远离律师界,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4、中国的法治现状,注定了中国律师必然要经历太多的灾难。
中国的法治社会还没有形成,法律职业更是处于一种失重状态。律师本应该是司法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而在司法改革中,恰恰最缺乏律师的声音,特别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呼声”。司法改革成为某些强力部门分赃的“盛宴狂欢”,这也注定律师行业前途忐忑。一个命运坎坷,前途渺茫的行业,能不命苦吗?
中国律师行业已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行业困境之中。就有人言:“中国律师就是一支没有力量的队伍,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是没有力量的组织,中国的律师是没有依靠的个人,整个律师队伍是一支没有依靠的部队。”没爹没娘无依无靠,就是中国律师最真实的写照。
四、中国律师的“爹娘”,你在哪里?企业应当是中国律师的衣食父母;律师、律所应当承担培养新人的重任;而律师、律所、律师行业,都应当自我拯救。
1、企业是中国律师的“爹娘”。
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在5年内破产,85%的企业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我们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为中国的13倍。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但企业缺乏规范的法律服务,也是最核心的原因之一。
因此,中国的企业应该更加注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这一块,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来安生立命。而作为律师,更要为千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把企业作为拓展自身业务的最基本途径,从而来打破律师生存的尴尬局面, 突破瓶颈。
2、律师事务所、老律师就是新律师、律师助理的“爹娘”。
律师行业是个实践性、操作性极强的行业。仅仅靠专心于“书斋”的教授、讲师承担不了培养律师的重任;一张司考证书,也无法证明你就是个法律人才。
根据西方的律师培养模式和中国一些律所的成功经验,律师事务所、资深老律师在一个律师成长的初期,起到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它将直接影响到该律师今后的职业生涯,因此他们最有资格承担起培养新律师、律师助理的重任。甚至有资深律师建议,应该设立专门的律师学院,由执业丰富的律师来执教。
当然,新律师、律师助理也必须克服那种浮躁心理,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和虚心求教的心态,才能够尽快成长起来,最终成为一个可以独挡一面的律师。
苦命的中国律师,路在何方?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立良性的行业竞争环境和人才培养机制,最大可能地开拓新业务和主动地参与国际竞争,才能够在竞争中成长、壮大。也许,这才是中国律师的唯一出路。
【精选文章八】
陈琦: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在中国,要成为一名尽职的刑事辩护律师必须要在扎实的刑法学理论基础上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因此刑辩律师必须要及时深入地了解司法机关对具体实务操作疑难问题的权威观点。然而,中国法学研究的权威期刊绝大多数只关注“形而上”的前沿理论研究,仅有少数几本“官方性质”的权威期刊能够做到以实践为依归的理论研究。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这些“接地气”的权威期刊有哪些。
1. 《刑事审判参考》
《刑事审判参考》每年出版6集,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是最高人民法院用以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唯一刊物,其权威性不容质疑。
《刑事审判参考》设有“指导案例”、 “审判实务释疑”、“司法理论前沿”、“实务探讨”等十个栏目,均是针对审判实践中细节问题有的放矢,尤其是指导案例选材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极具代表性的疑难、经典案件,并且最高院对这些案例的关键焦点问题进行了说明、总结和评析。
对刑辩律师而言,《刑事审判参考》的意义首先在于能够了解最高审判机关在具体问题上的态度,为自己的辩护工作提供指引和思路,而且能够了解最新刑法学理论对实践的影响,从而有针对性地加理自己的理论学习,此外还能准确地把握最高院出台各类司法解释的真实意图。
2. 《人民法院案例选》
《人民法院案例选》每年出版4辑,是最高人民法院下设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辑出版的审判业务指导期刊。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负责理论研究的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是最高院的从事司法制度、政策、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的法律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担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工作,亦曾承担司法改革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研究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而其自1991年创办的《人民法院案例选》则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部综合性案例出版物。
《人民法院案例选》各辑所选的刑事案例都是各时期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以及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每个案例包括案情、审判和评析三部分,如实介绍案件事实和审判情况,着重从适用法律和运用法学理论的角度评价办案得失。
对刑辩律师而言,《人民法院案例选》所选刊的案例能够让律师“模拟办理”大要案,及时了解刑事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能够深入了解法院对待疑难问题、新问题的处理方法和理论基础,从而提升自己的办案水平和理论水平。
3.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每年出版12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文件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各类案例的权威刊物。《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各类案件的典型裁判范例。
对刑辩律师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意义在于能够通过公布的案例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上的态度和意见。
4. 《人民司法》系列
《人民司法》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也是中文核心期刊、百种重点期刊、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人民司法》每月出版两册,上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应用》,注重对审判、执行及法院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研究;下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案例》,对已生效案件进行深度开发,旨在进行案例指导、案例参考和案例研究。
对刑辩律师而言,《人民司法》系列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了解审判人员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及其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审判人员对各类案件的分析了解其思维更注重于案件事实的哪些细节。
5.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每年出版12期,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刊物,是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期刊。
《法律适用》是国家法官学院的学报,因此该刊主要立足于中国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审判实践中新型、疑难、特殊问题,着重研究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法官是刑辩律师力图说服的对象,刑辩律师通过《法律适用》了解法官思维,发现法官在具体问题上所持的倾向性态度,能够尽量在亲办的案件中着力于法官关注的重点,避免出现提出无效辩护观点的情况,从而提高辩护效率。
6. 《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国刑事法杂志》每年出版12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刑事法律专业学术期刊,是中文核心期刊,其学术性使其曾多次进入CSSCI目录。
《中国刑事法杂志》设有专论、刑法理论、个罪研究、诉讼理论、检察理论、调查报告、犯罪预防、案例分析、港澳台刑事法制、国外刑事法制等栏目,这些栏目全面反映我国刑事法领域各个学科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最新成果,及时提供国外刑事法律研究的重要成果以及立法、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
对刑辩律师而言,《中国刑事法杂志》虽然是理论法学研究的期刊,但其由最高检理论研究所主办的“出身”使得这些学术研究大多以刑事司法实践为出发点,其理论研究结论更为务实,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可以成为司法实践的理论基础,能够在亲办案件的辩护中作为理论参考。
7.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每年出版6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刊物,是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刊物。
与《中国刑事法杂志》相类似,虽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是理论法学研究的刊物,但其主办单位检察官学院的性质使其以检察理论研究为中心,从而其理论研究同样以服务于检察实务为目的。
检察官是刑辩律师的“对手”,刑辩律师通过《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能够了解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思维,对待具体问题的态度,支撑其作出相关判断的理论依据何在,从而在亲办的案件中能够针对性地制定辩护策略,提出辩护意见。
【精选文章九】
王思鲁: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信念:坚持做亲力亲为的实战派律师、不做只管人不管事的律师老板;实实在在地坚持以经典辩护打造品牌。
爱好:酷爱律师这个备受争议的职业,把她作为生命的一部分;特别关注刑事辩护、政府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个性:十分欣赏有才华而又落落大方的朋友;十分讨厌“铁公鸡”型的各类人等,不管他有多少钱、多大权或多高的声望。
感叹:自以为自己对社会了解已很深,但仍然发觉社会是一本深不见底的书,自己还是小学生。
理想: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能给社会及子孙后代留下深刻印记的律师。
风格: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强有力的官方反映三管齐下,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焦点而展开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万变不离其宗──不惜一切代价赢取胜诉,其中可以万变。
接案:特长范围内自认有把握的大要案;政府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佩服:我们国家象张思之那样的律师多一点就好了;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那样的媒体越多越好。
忧虑:没有身体可以支撑心中的律师事业;没有自由可以支撑弘扬法治;没有力量能彻底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遗憾:面对已被打入冤狱的弱者无法为他(她)洗雪冤情;面对自己已全身心投入的案件,没能如愿如偿。
恐惧:什么时候自己成为刑讯逼供的对象;什么时候自己成为职业报复的“犯罪嫌疑人”,到地狱中吃着鬼吃的“饭”。
开心:一场艰难的血战后,大获全胜而庆功,一醉方休时。
盼望: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法治中国何时到来?司法公正何时实现?
哭泣:暴风雨过后不见彩虹,你的冤情我已用心,但仍无力回天。
业余:与密友品茶、喝酒时,灵感会瞬间涌现。
特征:身上、脸上留下意外烧伤的大块疤痕。这是经历生死博斗留下的记念,我经常自我安慰:火都烧不死,好啦,还怕什么!
用人:喜欢用一些有很高的法律操作发展潜质而不好高骛远的年轻人。
吃饭:特别喜欢家乡菜和湘菜,但什么菜都吃。认为东西南北中,走四方,吃四方是思维开放,身体健康的标志。
隐患:万一我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写文章,不能再思考,怎么办?
攻击:同行说我抢了他(她)饭碗;对方当事人说我诋毁了他(她);也有时候,自己的当事人说我没有帮到他(她)(内疚,遗憾,但的确已力尽所能)
【精选文章十】
王思鲁: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做律师,如果你享有知名度,就已是知名律师;只有你享有美誉度,才能成为好律师。
要知名度,不难:
你寻找机会,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上多露脸,多发言;
你想办法使别人在搜索引擎里能搜到你很多很多资料,甚至被“推介”到“知名律师”前列;
你多些出席各种会议、论坛,与领导、名家合影……
你的名字一定会传遍天下,从而使你迅速炼就知名律师。
律师知名不知名,与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学历、经验无关,反而与炒作的爱好与能力很有关:
有通过免费做十几家媒体的法律顾问成就全国知名律师的,而之前并无过硬的学历和骄人的业绩;
有通过做众多媒体的特邀嘉宾而名震寰宇的,而之前是刚从师院中文专业毕业获得律师执照的;
有通过免费帮助权威部门,包括法院、律协建网站,打造“网络第一律师”的,而之前是获得工商管理专业大专文凭到工商局工作数年的新人的;
有通过到处发表激情演说而成为“精神教父” 、 “法律精英” 的,而之前仅仅是大学里学习“宪政理论”,毕业后因好纸上谈兵而被安排在法院研究室工作数年,最终因“怀才不遇”辞职从事律师工作的……
要美誉度,则有些难:
如果你激情四射、雄辩滔滔;
如果你表现出敬业尽职、心存当事人之急;
如果你能拿经验说事、以案说法;
做到这些,无论你通过什么形式成为知名律师,追求知名的同时往往也同享美誉,从而成为好律师。
享有美誉度,从知名律师成为好律师,自然有案源。
如果你面对当事人能提供负责的、专业的咨询意见,不信口开河;
如果你明确收费,该怎样就怎样;
如果你能接案前和后保持同样的热诚;
如果你只接你特长范围内有一定把握的法律业务;
如果你能通过办案过程和结果充分展示你的敬业精神、专家品质和职业技巧。
那么,当事人由衷地“爱”过之后不分手,其会带来回头客;
旁观者从你的实绩中深刻地感悟你、接受你。
恭喜你,你真正做到了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你已成为实干型的好律师。
你用事实证明了你是好律师,你自然案源不绝且良性发展。
如果你追求更高的境界,在选择案源中关注弱者和公益;在办案时能上升到法治建设的高度,那么,你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的同时,还弘扬了法治精神;你是在为权利而斗争;你是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再次恭喜你,你已经荣升法治型的好律师。
尽管有距离,做法治型的好律师,始终是毕生的追求。
【精选文章十一】
(摘自《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王思鲁: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金玉良言】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结果。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竭尽所能,争取胜诉。可以说,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跃,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
【金玉良言】看律师工作的优劣,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
优秀的律师,经常打的是迷踪拳,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后盾,跳出法律看法律;
蹩脚的律师,也经常打迷踪拳,只不过是在法律门外打转,讲一些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话,取悦当事人;
优秀的律师,有时也喜欢抽中华、喝轩尼诗、住香格里拉;
蹩脚的律师,却经常以此包装自己,欺骗世人;
优秀的律师,雄辩滔滔,真理越辩越明;
蹩脚的律师,却大声吆喝,胡说八道,蒙骗他人;
优秀的律师,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实话实说,穷尽一切可能手段帮当事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蹩脚的律师,却经常哗众取宠,投其所好,说出你的“心里话”,甚至在法庭上也尽说些你喜欢听,而被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士视为笑料的“大道理”。
三百六十行,律师这一行可谓历史最短、资历最浅的行业,不仅是普通百姓,包括官员、富豪等人在内,对律师这行也相当陌生。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我们深度切入大案要案的辩护时惊讶地发现,并非所有复杂疑难的案件都是由优秀的律师代理;相反,往往是蹩脚的律师充斥其中,且经常坏了当事人的大事。《聘请律师要三思》让你快速了解律师,给你快速找到好律师的金钥匙。
一思:您知道您什么情况下需要律师吗?——确实有必要的时候
聘请律师,从当事人的角度看,是法律服务方面的投资,是商业行为的一种。首先您得掂量一下,您的事有无必要请律师?
那么,何为“必要”呢?
有的案子,是非曲直泾渭分明,即使外行人也一目了然,可以称之“铁板上钉钉”的“铁案”,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逆转性、可预见性,很难找到变通之策、补救之计。这种情况下,常人都自有公断,请律师就显得多余了。
我曾接受一个咨询:有一个当事人涉嫌杀人、绑架、强奸三宗罪名,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特别恶劣,其家属仍四处奔走,希望花大钱请一位“大律师”救他一命。可以说,除非这个律师是如来佛再世,才能扭转乾坤。最后,当事人终于明白了,律师的工作只是尽人道而已。
但亦有这样一些案件,看上去好象简单,在当事人眼里,似乎是一加一等于二的事,以为只要到书店里买上几本法律常识书看一看,依样画葫芦,自己也懂得怎样操作了。其实,这些案件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比如诉讼主体如何列、诉讼请求如何提、证据如何收集?如何取舍?不是看几本法律书就可以无师自通的。如果自己“临阵磨枪”、“赶鸭子上阵”,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您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
特别是相当多的案件,证据材料漏洞百出、疑点重重、问号多多、难以定性,属于有“松动”的可能、有回旋余地的“疑案”,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值得一辩。这种情况下,请律师就显得大有必要了。
是不是非要等到“出事”之后,请律师才有“必要”呢?
不少人都是“出事”之后才想起找律师“救驾”的,他们往往这样看:在“出事”之前请律师,用处不大,甚至可以说是个“摆设”。
其实,这是一种十分近视的观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您应该把自己的视野放远一点,放宽一点。随着市场经济发育的日臻成熟,法律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律师除了法庭外,还有更广阔的舞台和前景,律师的服务相当之广,“打官司”只是律师的“传统节目”,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衣食住行,如:主持民间纠纷的调解、和解、参与项目审查与谈判、提供决策咨询、草拟、修改、审查各类法律文件、办理律师见证、资信调查、房地产转让、抵押、申请按揭、租赁、代办公证、协办验资和公司注册、为企业改制、重组等提供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等,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
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为创业者防患未然,给失落者雪中送炭。
其中前两句话形容的就是律师在“出事”之前的作用。等到“下雪”之后才想到“送炭”,毕竟要历经风寒之苦,而“锦上添花”、“防患未然”至少不用吃苦头,还可以为您的事业助上一臂之力、添上一份光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锦上添花”、“防患未然”必然好过“雪中送炭”,还能说律师在“出事”之前没有用吗?
现实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签合同时一字之差惹上经济官司花去一笔冤枉钱;洽谈生意时被人“暗算”,掉进法律“陷阱”,面临破产境地;一着不慎跌入刑事法网,饱尝铁窗之苦……
细想一下:一个是在“出事”之前,请一位律师当您的“保护神”、“诸葛亮”,为您设计创业蓝图、指点商海迷津、避免投资风险、化解刑事危机,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一个是“出事”之后,“临时抱佛脚”、“病急乱投医”,花去冤枉钱不说,还得心力交瘁、担惊受怕,甚至饱受皮肉之苦、骨肉分离之痛,“破财”之后,还未必能“消灾”。
两者相比,哪个更合算?
二思:您应该如何选择律师?——一看、二问、三比较。
您决定请律师后,就面临着一个如何选择律师的问题。时下,律师所虽不能说多过米铺,但伴随着律师数量与日俱增,您对律师还是大有选择的余地,但怎样才能选择到最适合的律师?
选择律师的学问不外乎三点:
一看。
首先,“看菜下碟”。
看案子的难易程度、标的大小、属于哪一个法律范畴、是大案还是小案、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请律师就像找医生看病,伤风感冒就不用找名医看,内科疾病不宜找外科医生看,疑难杂症不要找普通医生看。一般来说,小案子不宜请“大律师”,大、要、疑案不宜请“小律师”,刑案没有必要找房地产、知识产权见长的律师,不管他的名气有多大。
这是因为:法律科学博大精深,一个人的精力、时间有限,不可能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一个律师可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专才”,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除非他是“万金油”式的律师或者他有“分身术”。
另外,相对来说,“大律师”各项有形的成本支出大、所付出劳动的“含金量”比较高、收费也相应更高,为一个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小案去找“大律师”,“杀鸡用牛刀”,经济上不合算。反之,操作大、要、疑案,需要厚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高超的论辩技巧、游刃有余的沟通能力,就要有劳“大律师”“出马”驾驭。为图省钱、省事随便找“小律师”糊弄一下,则有可能耽误您的事。
其次,是通过“察言观色”,检阅律师的实力。
您应该亲临律师楼,看看他在什么地方办公、办公室装饰、摆设如何,有哪些法律藏书、律师的衣着打扮如何、待人接物怎样?“第一印象”往往八九不离十,“以小见大”,反映出该律师的品味和层次。
您应该通过律师的简介,看看该律师的业务专长,哪一类案件是他的“看家本领”,自己的案件是不是与他专业对口。
您应该通过律师的言谈举止,看看他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
您还可以请律师打开他的电脑,看看他撰写的法律文书。律师文书是律师法学功底、文字水平、实务经验、诉讼技巧的浓缩和载体,从其辩护词、代理词中,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一览无余,一见高低,是骡子还是马,一看便知。
有不少人选择律师走进了误区,如看挂不挂头衔(挂这么多头衔是不是做了律师的老板,不亲办案件了?);在搜索引擎中宣传内容多不多(是不是技术加工或用钱买的?);有何部门甚至自己称之为著名律师(实际情形如何?);有没有在法院工作过(是不是开除的?)。
实际上,是否适合您手上的案件,关键看:律师做过什么样的业务,特别是怎样做,效果如何。不过,得小心,的确有个别无良律师亦意识到经办案例的重要,所以,他们甚至在案例上造假!特别在互联网上。如果看到只列案例或媒体报道,不列辩护词、代理词或判决书的,可以重点怀疑是造假。甚至,即使有,也有张冠李戴的可能。所以,上法院网核实一下最为稳妥。
您还可以请律师从他的存档卷宗材料中抽出他已结案的《起诉书》和《判决书》,了解审理结果,从律师所经办的代表案例考察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效果。
再次,是看收费标准。目前,律师收费一般采取的是协商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既掌握在律师手里,也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一句话,凭双方的您情我愿,您可以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看律师开出的“价”是否合理、是否物有所值、是否与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问。
“看”,有时就象“雾里看花”,印象朦胧,除了“看”之外,您还得细心地“问一问”。
律师的人品无疑摆在第一位,很难想象一个人品差、口碑不好的律师会办出名案,即使偶尔办成一单,也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撞”上的,不具有陈年老酒的醇香魅力。
您应该通过多种渠道,问一问对这个律师或多或少有所了解的人。不要强求该律师有百分之百好的口碑率,也就是说不要指望每个人都说这个律师好,因为在目前中国这个法治环境,对律师的误解还比较严重,但好的律师仍会博得大多数人的认可。
您还可以围绕案情,设置一些问题,问一问这个律师:案子在法律上如何评判?应采取怎样的对策?能否预测一下这个案子的走势或处理结果?
多方面“问”过之后,您对这个律师不就心中更有“底”了吗?
三比较。
有的人请律师,迷信“大牌”,唯“名”是举,眼睛只盯着“大律师”,似乎大律师均具有手眼通天、逢凶化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之能,而不管这个“大律师”专长于哪方面,是否与您的案子“专业对口”。
有的人请律师,目光短浅、唯“亲”是举,只在领导、同事、亲友“介绍”的圈子中物色,似乎不是熟人介绍来的一概“信不过”。
其实,打官司对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对您来说,可能一辈子只会碰上一单官司,您不可能生活在“官司”堆里,除非你是个是非不断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请律师不允许“回头”和“失败”,不允许有第二次选择。因此,请律师应慎之又慎,权衡比较,否则,有可能一着不慎,悔之晚矣!在选律师时,您完全可以把视野放宽一点。
首先是比较律师,您可以找来一大堆律师的个人资料,筛选出其中几位“候选人”,比较他们的法学修养、执业经验、业务专长、办案风格、社会影响和社会阅历,还可以通过电话和书信形式与他们初步沟通,“投石问路”。有实力的律师真金不怕火炼,是经得起“比”的。
其次,是比较律师收费。
您可以根据律师的“报价”,进行“货比三家”。
当然,“货比三家”并不是老太婆逛市场,只挑便宜的,也不是爱摆阔的小伙子到精品店购物,只买贵的。看律师收费,不能单纯看律师收费数额,就得出“贵”与“不贵”的结论。您应当把案子的难易、复杂程度和律师可能投入到此案的办公开支、所付出的智力劳动量大小、质量高低进行对比,也可以把律师对“彼案”的收费和“此案”进行对比,从而摸准该律师的“行情”。
您还可把此律师的收费和彼律师的收费进行比较。
当然,律师之间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作风、思路、成本开支迥然不同,收费“档次”也差别很大,就好比到小镇卫生院和京城大医院看病,医疗费悬殊很大,因为医疗设备、环境、医术都相差好几个档次。正如美国著名律师克莱门凯所说:“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当根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当根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总之,从多角度进行比较之后,您就能做到“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了。
一看,二问,三比较之后,对如何选择律师,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三思:如何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看您请的律师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样?
如何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
这个问题在有的人看来似乎十分简单:这还不容易吗?看结果呗,官司打赢了,结果满意了,这个律师就有水平,否则,这个律师就是窝囊废。
这种“以成败论英雄”、“以结果论优劣”的评判标准对某些职业来说,确实可以用得上。如:用比分来衡量体育运动员的实力,用鲜花、掌声来昭示优秀演员的演出成功,用喝倒彩来给蹩脚演员下评语,用累累科研成果来展示科学家的业绩,用倒胃口的饭菜来笑话厨师的无能……但是,这种评判标准,用到律师身上就不合适了。
这是由中国的司法现状决定的:官司的输赢、结果的好坏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官司本身的是非曲直、司法人员的素质、司法机关内部微妙的人际关系、来源于社会方方面面有形的、无形的影响,也就是说,法律之外的因素占有一定的比例。在所有吃“法律饭”的职业中,律师是唯一不握有司法权力的,来自民间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优势在于他精于法律,律师所依靠的就是法律的权威,即依赖自己对法律的透彻理解和对法治锲而不舍的追求去影响司法人员的思维,左右其手中的权柄,但是对案件的终局裁定权还在法官手中。也就是说,如何判?怎么办?还是法官说了算,由不得律师。正如英国著名律师巴伦•布拉姆韦尔所说:“一个聪明的当事人,他会理智地对他的律师说, ‘我是要您替我辩护,而不是要您给我作出判决。我知道,怎么判决,那是审判官们的事。’”所以很多律师都感受到:在法院正式判决以前,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
有的案子,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不费什么神,就能得出胜诉的结论,就像医生看一些小病,不要经过仪器检测就知道开什么药,打什么针,律师开庭前无需准备,庭审时只是“例行公事”,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话就算,结果案子胜诉了,您能判断出这个律师是否优秀吗?而有的案件哪怕再有理,律师说得再多、再透,到头来法官和律师还是“两条道上跑的车”,结果案子出乎意料之外败诉了,您能说这个律师没水平吗?所以说岂能仅用案件的处理结果来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
有一位律师界前辈在“隐退”时撰写的自传中坦言,他所承办的案件胜诉率极低,大部分以败诉而告终,然而,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代著名律师。因为,他的卓越之处在于:有一颗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法治孜孜以求的赤诚之心。他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有口皆碑、无可挑剔,即使官司打输了,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对他也是无怨无悔。我亦曾代理过一起标的额近亿的房地产案件,结果败诉,两年之后,当事人又找到我,请我再度“出马”,代理另一起案件。为何不因官司输了而对我失去信心?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通过这场官司,他了解到我的专业水准及敬业精神,至于官司是否败诉,那是法院决定的事。
有的当事人要律师拍着胸脯许下“包搞定”、“包放人”、“包轻判”的诺言。有的律师为讨当事人“欢心”或为给他们吃上一颗“定心丸”,往往在案情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就轻易地下结论、作判断,好像法院是他家开的,或者他有诸葛亮式的先见之明。殊不知,这“包律师”有可能事与愿违,令当事人希望越多,失望也越大。
当然,这绝不是说,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可以只看过程不看结果。
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结果。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竭尽所能,争取胜诉。可以说,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跃,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
看律师工作的优劣,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
金玉良言之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
编者按:对于律师团队的建设应当本着创“百年团队”的精神。律师团队的发展仅靠创始律师是远远不够的,律师团队的传承才是关键。如何保证律师团队的持续发展,源源不断的优秀新人涌入是保证律师团队发展的动力。然对律师团队而言,招纳新人不是简单的人事招聘,不是仅仅依靠一个或者几个条件就能定下来。广强律师事务所一直本着对律师团队、个人负责的原则,选择适合本律所发展的人才。从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思鲁律师看来,选择正确的人是团队招新的唯一标准
【金玉良言一】
1.100名三心二意或刑事专业技能有限的律师比不上1名对刑事辩护深具情怀、纯办刑事案件、刑事专业技术娴熟的年轻律师,无论名还是利;
2.什么样价值观的律师事务所就科学筛选价值观相同的新人,不指望入职后洗脑;
3.刑事辩护只适合对职业深具情怀,有强烈的刑事大律师梦想的法学学子,人力资源制度(招聘及薪资等必然不同于一些顶尖的非诉律师事务所);唯有因十分了解才入职的才会以刑事辩护共赢未来;
4.从名牌高中到名牌法学院经法本到刑事法学优秀研究生学历背景中吸纳实习生,再从其中择适合者是最佳的吸纳人才路径;
5.起歩阶段给予广州地区行业至顶薪酬,及看得见的规划和伟大愿景是必须的。
【金玉良言二】
要令品牌增值,招聘新人必须是宁缺勿滥;新人必须认同广强律师事务所“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理念;(毋需洗脑,也无法洗脑)法律思维必须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完善的知识结构为基础方有正确的法律思维)
【金玉良言三】
在法学院毕业时,最迟在过司法考试时就应该打下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倘若要在成为实习律师后还要“补课”,你这法学院真是读得太混帐了。令人遗憾的是,混帐比例实在太高。这或与混帐老师也有莫大关系。法学学子成为实习律师后,掌握办案技能不是去参加时下各种闪亮登场的什么技能训练。技能不是这样学习得来的,为什么呢?不便公开,可面谈。我是不相信常在技能培训班上露脸的律师有办案真功夫的,不知当事人信不信。技能的掌握只能是跟着好师傅,由师傅手把手教出来,在实践中炼就。你可看看专业刑事律师云集的金牙大状律师团队。
【金玉良言四】
不了解招聘方者;不知自己能否胜任工作者;当律助就想发达者;将自己吊起来卖,要“合作”者。
【金玉良言五】
法学博士不知公安机关有政委,不知公、检、法头上有政法委,有常委。这令人惊讶。究其原因,是教科书中没这知识。
【金玉良言六】
试过几位刑法学硕士:竟然不知刑法有四百多个罪名而说是二百多个,让查法律法规结果查漏关键条款。这雷人不轻。问其原因,是导师没讲过,自己没意识了解。
【金玉良言七】
领头的律师读过何书,办过何案,写过何文,获过何奖,有何影响力,财富如何;团队中都有什么人,团队是否曾培养出优秀律师,要多长时间出师;资历浅的、资历深的,如何搭配;新人加入有“钱途”吗?零底薪?三千以下?五千以上?干的是什么,打杂?这都得看得见摸得着。如画饼让人充饥的,充其量让人爱过之后说分手。
【金玉良言八】
法律学子如何走上成功律师之路?不在看多少本律师所写的律师成功学之书,因为作者未必成功、如你理想之成功,甚至作者亦未带出过好徒弟。通过传帮带走向成功是常规之道。要成功,就找那些曾成功带出徒弟的成功律师。
【金玉良言九】
招聘律师新人,看求职者专业基础及潜力的关键点:专业学习之基础、从文章判断法律运用及驾驭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金玉良言十】
律师新人的专业培训关键是手把手式的指点,但听一些培训课亦是必要的。目前律师培训也犯了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墙里不香墙外香的毛病:喜欢聘请外地或律师行业外的专家授课。实际上,本土实力派律师、司法人士的肺腑之言更贴位,却被忽视了。
【精选文章十二】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考察新人的八大标准
真正强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必定众将如云,而将者必定是“给我一个最适合的平台,披荆之路由我担当,和战友协力勇闯”而非“给我一个最适合的平台,你提供案源我便高飞”的思维;是思维和性格决定命运。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王思鲁
广强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会从名校优秀刑事法学研究生中招聘五名左右新人。本着为每个有志向于刑事辩护梦想新人负责的态度,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思鲁律师结合自身20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提出了广强律师事务所招聘新人的八大核心指标,也为广大的律场新人加入广强提供了明确指引。
一、身体健康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个人要想做成一件事,必须具有多方面的素质,要勇往直前、意志坚强,要有胆有识、有勇有谋……,但所有这些都必须依托于一个前提条件——要有健康的体魄,只有这样,你才会做好,才会做得更好。律师作为一个高负荷、高强度的工作,尤其是广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每天面对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咨询,经办案件多为全国各地大要案。舟车劳顿,经常出差,这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案件庭审长达几天,不仅是对律师脑力的考验,更是对律师身体的考验。作为广强同仁,没有一个铁打的身体是无法适应如此高强度的工作。
二、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基于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是人认定事物、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取向。广强律所主任王思鲁曾说过“人的价值观十八岁时基本成熟,极难指望以后的日子会改变;选择与谁同行,要借一双慧眼,找到三观合的,而不要指望洗脑改变人,乌鸦不会变凤凰”。拥有一个正确、能够与广强所同仁合得来的价值观,对于律所的发展是一种前进的动力,对当事人而言是你尽职尽责外在体现。
三、对理念及规则的认同
不管是在机关单位,还是企事业单位,对单位理念及规则认同至关重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广强所作为一个人合组织,更加强调对单位理念及规则认同感。对理念与规则的认同,不仅体现在对广强所制度的认同,更是体现在对广强所品牌与荣誉的认同,珍惜广强所这块“金字招牌”。
四、法律功底
作为一个律场新人,你可能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但是作为一个有志向成为职业法律人的你,一定要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在广强所,理论功底的深厚与否,决定着你的前途及办案水平,也决定着你在与检察官、法官探讨案件问题时能否旁敲侧引、指点江山。
五、文功口才
刑事案件的辩护既需要深厚的写作功底,又需要优秀的口才。优秀的口才并非指夸夸其谈、口若悬河式辩护,而是应当是结合案件事实,一针见血的指出本案的焦点之处,然后针对检方的证据链进行逻辑严密的辩护。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尤其是在一个漫长的庭审过程中,优秀的口才可以让法官对你辩护观点的仔细的聆听,从而引起法官对你辩护观点的重视。口才重要,文功同样不可缺,一个成功的辩护应当是庭审辩护与书面辩护相结合。一份优秀的辩护词应当言之有物,应当结合本案事实,旁推侧引,结合自身法律理论,和案卷材料,提出令法官信服的理由,而非夸夸其谈、无中生有。
六、法律思维
作为未来的刑事律师,一定要有着法律思维的习惯。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法律思维不仅是律师思考案件的方式,同样也是了解法官断案、检察官公诉思维的一种方式,更是你向委托人表现你专业水平的一种体现。你可以向当事人通俗的探讨案件,但是通俗解说案件中应当贯穿着律师的法律思维。
七、法治情怀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以案说法,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是每个梦想成为大律师追求的目标。律师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尤其是刑事律师,你的一言一行决定着委托人的命运。广强所同仁一直怀着一种“法律情怀”,那就是 “案例为王”,通过个案推动法制进步。
八、刑辩梦想
一个没有梦想的人,与咸鱼有什么区别。成为广强新人,应当具有刑辩梦想,并将刑辩梦想深入骨髓,融入血液,坚定梦想,执着前进。在刑辩道路上,也许充满暴风闪电,也许道阻且长,也许荆棘遍布,而那刑辩梦想就是让你坚持走出黑夜中“指路明灯”,怀揣刑辩梦想方能为之大。
总之,广强律师吸纳人才的宗旨,就像律所主任王思鲁主任所说“用对了人,金风玉露一相逢,共赢人生;用错了人,1+1<2,共输人生。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成长之源是吸纳优秀刑事法学研究生中有刑事法治情怀,有刑事思维和天赋,胸怀刑事大律师梦想的年轻人”。
【精选文章十三】
王思鲁: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律师
【金玉良言】 优秀的律师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工作心态。
【金玉良言】我们认为,正确的职业定位,每一份工作,都是为自己人生添写的浓章重墨。定位问题,不仅是对自身负责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素养的问题。定位有两层含义:一、确定自己是谁,适合做什么工作;二、告诉别人你是谁,你能够帮助单位做什么。
我们不想长篇大论地谈求职者求职技巧,因为我们不是人才市场;我们不会连篇累牍地论述人生道理,因为那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在这里,我们只想与求职者分享我们的一些招聘感受,希望对求职律师助理者有所帮助。
我们常听人说“其实找一份工作并不太难,难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实际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我们有过这样的经验,一些应届毕业生去应聘求职时,对自己的定位不准,总是自以为自己能,能做什么,不清楚自己的能力,反而考虑更多的是自己能得到多少报酬。我们每年都收到近千份的求职信,其中不少是直接讲“希望与你合作”,甚至有些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在求职信中称呼自己为“某先生”。其实很多的求职者都没有认真考虑到定位问题,他是否具备合作的条件?他是否具备被扶持对象的条件?
用人单位面试官最不喜欢的求职者有两种: 一种是只要单位要我,让我干“什么都行”的人;第二种是要高职位、高薪水,但是能力和岗位需求明显有差异的人。对于第一种连自己是谁、想干什么都不知道的求职者,用人单位不会愿意要,哪怕你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而第二种,对于知道自己是谁,但是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求职者,单位也不会要。用人单位会说, 这样的人可能会不稳定、可能抱怨很多、可能缺乏团队精神,所以不符合要求。
我们认为,正确的职业定位,每一份工作,都是为自己人生添写的浓章重墨。定位问题,不仅是对自身负责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素养的问题。定位有两层含义:一、确定自己是谁,适合做什么工作;二、告诉别人你是谁,你能够帮助单位做什么。举个例子,看看商品定位你可能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同样是宝洁公司出品的洗发水,海飞丝定位于“去头屑”,飘柔的定位是“柔顺头发”,潘婷则定位于“营养头发”。不同的定位主要来自商家对于市场需求的理解,同时来自产品内在的品质。求职者应该在求职前认真考虑的自己到底能够做什么,能够创造什么东西,在本单位与在外单位对比创造的利益会有什么不同,自己是否具备了自己应该获得多少报酬等等。
聪明的人其聪明之处是对自己的人生有一定的规划,当然,指望刚一毕业进入社会就能找准自己的定位未免有些距离,人总是要在尝试中发现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什么是自己能够实现的方向和目标。定位自我的时间有长有短,因人而异,可至少要明白的是,你永远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份工作的意义在哪里,是不是在浪费时间。不要简单地坚信那些听起来很美妙的故事,那些做过什么推销员,后来又进机关,后来又成长为政界要人的传奇,不要只相信那些故事的形式,这种相信,只不过是看到了事物的现象,而没有分析事情的本质。
职场不欢迎毫无能力的人,同样不喜欢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花心公子,当预期与现实不符就立刻跳槽的人不会得到企业的青睐。因为在过多的角色转换中,易于迷失自我,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发现在人群中,更加无法找到自己的位置。你觉得你什么都能做,可用人单位觉得你什么都不能做,也许你能泛泛而谈,可永远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最终,你也觉得自己原来什么都不知道了,既不知道自己现在能做什么,也不知道将来到底要做什么,甚至,你都无法知道什么叫定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大概也就随遇而安,任其自由发展了吧。这个世界没有幸运神,机遇总留给有准备的人,不要想着哪天天上掉下一个金元宝,上帝忽然让你明白你 到底在哪里。
人要懂得总结自我,在寻找工作时要静下来思考这份工作之外的意义,这个行业到底是自己喜欢的,还是很有前途的呢?然后再考虑下一步的正确去向,并且尽自己所能,将这个去向的路尽量延长。不要撞到一份工作是一份工作,甚至不去考虑这份工作的性质如何,就糊里糊涂去上班了。也许,碰巧会遇上你要的,也许这将又是一段时间的浪费。所以,我们要求应聘者首先先考虑自己的能力问题,是否符合我们工作的要求,能否接受律师行业高强度的工作量和有付出与收入不相符的状况出现,然后在再来与我们谈“合作”。
还有,用人单位强调求职者的道德和心态问题。据了解,现在社会上有些求职者心态不够平衡,在旧单位没有正式地入职或是只是在旧单位实习,然后求职时说 “曾在某某单位任职,与某某人合作过。”我们明白他们是为了增加自己求职时的筹码,使自己的胜算更足,殊不知现在的用人单位都十分小心,会与旧单位联系打听求职者的情况,结果一下子就暴露了出来。这样的做法第一损害了新单位的利益,因为新单位很有可能会因为他曾经“丰富的工作经验”而录用他,但是工作起来就发现该求职者的能力根本达不到要求;第二,也会致使旧单位的名誉受损,因为会让新单位以为旧单位聘用过的人的水平也不过如此。更重要的一点是损害了求职者本身的信誉,使求职者的诚信受到质疑,这样长期以往,就仿佛让求职者名字上了黑名单,他就很难再找到工作了。所以,求职者要注意自己的道德与心态问题,否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律师这个行业,工作强度相当大,可以说,优秀的律师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工作心态。作为律师助理,如想在律师行业很好地发展下去,也必须有连续工作几个月不休息一天的思想准备。
在此,还不得不提一种人,可形象地称之为“哈哈先生”。 我们都知道,喜欢听好话,喜欢别人的笑容,是人之本性。 “哈哈先生”或者是天生的性格随和脸皮厚,或者是听从了一些过来人的“经验”,非常知道迎合他人的胃口,笑容好嘴巴甜,开始时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喜欢。如果这种特点用得好,是一个人的长处。但是,这种人往往在处理事情上,也是“他人笑他也笑,他人急他也笑,他人愤他也笑!”,遇到问题不及时有效解决,而只是“哈哈”应付了事。长此以往,这种人最终也将出局,因为用人单位,特别是律师行业,非常注重专业基础,实战能力,而并不需要这样的“哈哈先生”。
以上是我们在招聘律师助理时的一点个人感想,希望能给现在正在求职律师事务所的求职者一点启示与建议,君雅正。
【精选文章十四】
梁 文
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到那个人身边去。
——题记
毕业季临近,新的一轮求职热潮又将兴起。此时,各大法学院校中立志于加入律师行业的应届毕业生正积极准备着,期望能够就职于一个合适自己发展的律师事务所,也期望能够有一名优秀的律师对自己的成长提供指导。
在九十年代前后,一批法学科班生凭借自身的努力奋斗及不知疲倦的钻研精神,在没有师傅指导下,开创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知识庞杂,法律服务也愈趋专业化、细致化。对于现阶段的律界新人来说,若没有师傅领进门,缺乏师傅的言传身教,其自身的修行也只能是闭门造车,纸上谈兵,一到实际操作难免错漏百出。
那如何寻找一个合适自身的师傅,或者功利地说,如何寻找一个能够为自己的成功提供帮助的师傅?
首先,我们要知道律师的成长为何要找一个师傅。其一,纸上得来终觉浅。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学到的只是办案的规则与流程,但是对于具体应该怎样办案、办案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可以说是并不了解。此时,有一个带着自己办案的师傅,不仅可以让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少碰壁,少做无用功,更能让自己避免错误,以免产生法律责任。其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任何一个律师都有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跟着一个师傅办案,在学习他的办案技能与法律知识同时,更是在了解他为人处世方式与办案风格。初入社会的大学生犹如一张白纸,师傅不仅影响着自己的技能水平,同时也在影响着自己的世界观、办事风格,可以说,师傅是既是在传授他的经验,也为徒弟提供了一个了解行业的窗口。在跟随师傅办案的过程中,学习他的优秀之处,并加以自身的思考,形成一种独特的属于自己的风格,对将来职业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次,怎样的师傅才是好师傅。律师助理与律师的选择是双向的,在面试进行过程中,既是律师对于律师助理的选择,也是律师助理对律师的了解。一名律师是否能够为你提供帮助,从他带过的徒弟中可见一斑。简而言之,如果一名律师从来没有带过徒弟,且不论他的业务水平是否优秀,最起码我们可以知道他缺乏指导徒弟的经验,这时你就要考虑,如果你跟着他你的未来可能会处于一个模糊不定的状态;如果一名律师曾经带过徒弟,但徒弟出师后都是默默无闻的,那你就要掂量自己是否会成为你前辈的2.0版本了,也许你将来也会成为一名平平无奇的律师;而如果这名律师曾带出数名徒弟且徒弟出师后都颇有成就的,那这会是一名优秀的师傅,因为他不仅能够为徒弟提供提升业务水平的机会,更有自己的一套教导徒弟的方法,跟着他你将会有很大机会成为他的成功的续集。举个例子,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思鲁培养出的徒弟无一不是年创收近百万甚至过百万的律师,王律师在其所著的《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一书中曾谈及到他关于培养徒弟的“传、帮、带”理念,从中我们可以深刻理解中国的那一句古话:名师出高徒。
著名律师 :王思鲁
除此之外,在考虑要跟随一个怎样的师傅的同时,我们也要考虑自身将要加入的律师事务所是否有利于自己的发展。许多新人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都优先考虑大所,尤其是那些在各地拥有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但是律所越大对于自己的发展就越好吗?其实现阶段而言,大型律师事务所在办案时,往往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乍一听似乎非常专业,但由于每名律师助理仅负责案件的某一部分的工作,因此能够接触的也只是案件某一方面,无法对案件有一个具象化的了解,这样最后获得的办案技能是残缺的,无法独立完满地完成一个案件。而小型律师事务所,毕竟平台有限,难以接触大案、要案,无法提高自己层次,走向更高的平台。因此,对于律师助理而言,不妨选择中型精品律师事务所,毕竟这种类型律所能够为你提供一个案件全过程的办案经验,又能接触大案、要案,让你获得更多。如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其贯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办案理念,全方位的案件合作机会,在那里,无论你是一个初入行业的菜鸟或是一名颇有成就的律师,均会拥有大量合办案件的机会。
李斯当年不远万里从楚国到齐国,师从荀卿,看重的不仅是荀卿的博学,更是他所培养出的一个个优秀弟子。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而无论是男助理还是女助理,最担心的也许就是跟错了师傅,毕竟这个人是对你成长举足轻重的人物,跟着师傅的这几年也是决定将来成就高低的关键时期。
关于律师团队建设,本书只是一家之言,也不能说明参照本所刑事类罪化、个罪化精准辩护律师团队建设模式,一定能完全保持团队的稳定性,毕竟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王思鲁律师曾经说过,对于那些离去的人员,若要“高飞”,坦言利弊,祝愿走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团队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团队的溃败往往在那一夕之间。律师团队的负责人在面对团队建设方面,不应当固步自封,也需要与时俱进,时刻了解团队成员的动向,这样才能在面对团队建设时得心应手。
本书之所有能成册,非常感谢王思鲁律师在百忙之中的指导,也非常感谢为本书提供了优秀文章的肖文彬律师、黄坚明律师、张王宏律师、陈琦律师、张元龙律师以及田笑竹先生、刘佳明先生、梁文先生等人。
由于成书时间较为紧凑,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还望各位同行予以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