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案谭医生突发精神疾病,别误以为取保候审就是无罪

办案律师/作者: 周筱赟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5-16


周筱赟:税务犯罪案件辩护、广强律师事务所税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核心提示: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办案机关认为当事人无罪,谭秦东医生存在再次逮捕或直接判刑的风险。当事人和家属切记不可掉以轻心。只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谭医生才是真的恢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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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曾因吐槽鸿茅药酒而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追捕并羁押近100天的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媒体报道突发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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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谭医生的妻子刘璇称,5月11日10时许,内蒙古警方在广州车陂派出所传讯谭秦东,11日晚10时出来后,便开始胡言乱语。11日晚12时开始,谭秦东将自己关闭在房间内,出现哭泣、自言自语、情绪失控扇打自己耳光,甚至以头撞墙等自残行为,朋友及家人紧急将其送医,现已在广东省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住院治疗。

显然,见到来自羁押他97天的内蒙古凉城县警方,对谭医生造成了强烈的精神刺激。真是难以想象,谭医生在凉城县看守所里三个月,到底经历了什么?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无罪

这次谭医生突发精神疾病,显然是一种“创伤后应激障碍症”(PTSD)。这是医学和心理学讨论的问题,我作为法律人,想讨论的是,虽然在舆论关注下,谭秦东于4月17日恢复自由,但并非无罪释放,而是办理了取保候审,谭医生所涉嫌的“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并未撤销案件。因此在法律程序上,取保候审期间,谭医生仍存在被逮捕或判刑的可能性。

很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往往对于取保候审有着一种迷信,只要能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就误以为已经无罪。这种想法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谭医生之所以突发精神疾病,原因很可能是他误以为取保候审就是无罪,误以为事情已彻底结束,所以他完全没想到凉城县警方会再次跨省讯问,且长达12小时,让他心理崩溃。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其中,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同样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并不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是一种程度较轻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取保,是指当事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当事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保证人和保证金是选择关系,择一使用,而不能同时使用。

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四种情形: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那就没有必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羁押当事人。

二是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了避免超级羁押,采取取保候审。

在司法实务中,前两种的情况最为常见。谭医生所涉嫌的“损害商品声誉罪”罪名如果成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谭医生的情况很可能属第二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同时又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因此,凉城县警方到广州车陂派出所讯问谭医生,在没有撤销案件情形下,取保候审的谭医生也有义务随传随到。仅从法律程序上而言,并没有违规之处。

谭医生存在再次逮捕或直接判刑的风险

我早在此事被曝光之初,就发表《广州医生吐槽鸿茅药酒是毒药被逮捕,应当怎样为他做有效无罪辩护》,认为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谭秦东医生都不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关键在于谭医生没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鸿茅公司也无法证明其经济损失是由谭医生文章直接导致。鸿茅药酒如认为谭秦东医生文章失实,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动辄将民事纠纷刑事化,是非常可怕的。刑法是国之重器,应当保持其谦抑性。

但侦查本案的凉城县警方显然并不这么认为,办案机关总是处于一种有罪思维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和家属在取保候审后,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在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和家属往往认为已经“无罪”,误以为“释放证明书”即是办案机关认为其无罪的证明文件,在取保后没有继续进行有效的辩护。此后就很可能遭遇两种情况:

一是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被再次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是“不捕直诉”。即取保候审期间的当事人,办案机关直接向法院移送起诉,导致当事人被判刑的情况

司法实务中,确实存在办案机关认为无罪而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有办案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在取保候审后对案件不了了之的情况。对于上述两种情形,取保候审从形式上确实有类似无罪的效果。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办案机关并不认为当事人无罪,而是认为当事人符合上引《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所以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刑事诉讼过程仍在进行中。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收到通知案件开庭,出庭后被直接判处有期徒刑。

总之,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办案机关认为当事人无罪,当事人和家属切记不可掉以轻心。只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谭医生才是真的恢复自由。然后,就是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了。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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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经济案件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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