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九名初中生被砍死事件背后之“十年何以不让仇恨自灭”?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4-28


黄坚明: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美国校园枪击案频发,那是国外新闻,不会让我们感到切身之痛。俄罗斯的恐怖事件,苦难是异国他乡无辜母亲,离我们拥挤的布满安防设备地铁生活有点远。桂林致17死的龙舟翻船事件,那是死者不穿救生衣和未经政府批准的违规训练等因素所致。遗憾的是,此事未彻底平息,陕西风波再起。新华网报道:米脂县第三中学19名学生被砍,致9人死亡,死者7女2男。对此,笔者特别关注两细节:一是犯罪嫌疑人赵某出生日期是“1990年1月20日”,绝非“保命无忧”的未成年人;事件起因竟然是赵某十几年前就读初中时被其他同学欺负。笔者深感纳闷:十年光阴,为何不能让小小的仇恨种子自灭呢?

笔者至今不忘一事。时间应是2005年9月中旬,笔者回广西本科母校看望某留校同学时,其向笔者陈述:“就在昨天,一本科生在楼梯乱砍,多名女学生被砍,其中一女生已被捅死,其他周边女生太过于恐惧,脚迈不动,当时根本不会逃。”此时笔者在读法律硕士,已看过不少书本上的刑事案件,心理承受力强些。笔者虽深记此事,但当时内心的相对平静,反而让笔者可以看清亲历砍人事件女同学脸上的恐惧表情。笔者在本科母校就读时,也曾和同宿舍的全校足球明星同学起冲突,各自动手在所难免,但好在没有发生流血事件,其他在场同学也帮忙劝止。但几年后发生的马某爵事件,让甚多有志青年抒发“感谢同学当年不杀之恩”的感情。陕西19名学生被砍致9人死亡事件的发生,估计会让不少中年家长堪忧:幼儿园周边环节本已不够安全,“禽兽教师”事件也时而发生,现在又要考察小孩就读中小学是否常有欺凌事件,难保又要祈祷小孩前辈校友“不杀之恩”?活着不易,这么多无辜学生家长,正蒙受丧子丧女之痛,何日才能迈过这一关呢?

上述犯罪嫌疑人赵某,当年就读中学是否被同学欺凌,被欺凌到何等程度,笔者不得而知。此事件既拷问法律人,更拷问教书育人的学校老师和我们的社会。是谁?是什么因素让赵某心里的仇恨种子不自灭呢?又是什么让赵某挥刀砍向无辜的十九名学弟学妹呢?笔者才智不够,对社会学问题研究不多,无法对此作出更深刻的解读。

但人非圣贤,必然有爱有恨,由爱转恨,由恨转爱,恨生恨灭,这是生活常态。笔者为何喜欢广州这座城市,最直接原因是切身感受,觉得这里法治环境相对较好,也给自己带来一定的职业成就感。如笔者和梁栩境律师亲办的、被媒体纷纷报道为“1.87海洛因”走私毒品大案,李某涉嫌贩卖260公斤冰毒大案,吴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最后均取得无罪辩护成功的结果。笔者当事人也曾亲自到广州市某区检察院控告该院全国优秀检察官,要求该区检察院、法院整体回避某案,最终广州中院裁定将该案移交另外一个区的检察院和法院管辖该案。尽管笔者曾和上述优秀检察官当面争辩得“面红耳赤”,但事件平息后,笔者也是发自内心的认可该检察官。当广州市检经办人员询问其本人对该案的观点时,该检察官也是说出对我们有利的意见。

反之,笔者前段时间到内蒙古某地办案,结果被当地看守所及刑警队办案人员违法禁止笔者会见当事人。当律师合法会见权被违法剥夺时,哪怕笔者再有修养,笔者也是要骂人的。笔者到公安局刑警队交涉无果,找公安局督察人员陈情;找督察人员督察无效,笔者再找监察委和司法局交涉;找监察委和司法局无果后,笔者再向检察院、看守所领导反映相关情况。需要强调的是,当地司法局领导对律师的合理意见还是比较重视的,局长当着笔者的面,给当地公安局领导打电话,还安排办公室主任陪同笔者到公安局交涉,要求办案机关安排律师会见。但比较遗憾的是,最后还是没有无法会见当事人。笔者自然不会就此罢休,还通过其他渠道继续合法抗议,最后笔者被安排会见了当事人。但笔者看到当事人手上被捆绑、吊打的痕迹,带着脚镣“蹩脚”走路时的痛苦状,笔者对办案人员的“恨”油然而生,这样的司法环境,怎能让笔者爱上内蒙古呢?

回到陕西九名初中生被砍死事件,不管犯罪嫌疑人赵某内心有何痛苦,有何合理辩解,其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但更值得法律人关注的是:赵某内心所谓的不公,缺乏适当的人性关怀和心理压力排泄,估计案发前的生活也不容易,最后在十几年后酿造了今天的惊天惨案。显然,并非被羁押之人才渴望公平和关爱,并非仅仅是律师才渴望公平和程序公正,社会上任何人都渴望爱和关注,而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天使或恶魔。笔者发自内心的渴望法治,希望公正永在身边。


阅读量:1279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黄坚明

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