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的取胜之道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8-07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贾慧平

一、被告人万某某被控受贿案

1.案情简介:

被告人万某某是我自己承办的一起受贿罪案,目前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万某某是某资产管理公司的总经理,正厅级官员,被捕前某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的总经理。他被控与他人共同受贿517万,一审南昌中级法院判决16年。

我是担任二审辩护律师出庭辩护。被告人万某某拒不认罪,现在未开庭,两次报最高法院延期各三个月。本案属于间接受贿,不和行贿人接触,其余被告人受贿后分赃。我就从这个案件谈裁判案件的证据标准问题。

2.成功的刑事辩护没有捷径

之前,陈虎老师要我给他一些我办案的细节,我认为,其实一名成功的被当事人信任的刑事辩护律师并没有捷径,只有认真和刻苦。就我办理的万某某受贿案,我写出10万字的辩护材料,对一审法院的定罪证据进行了全面彻底地分析,把辩护意见交给承办的检察官和法官,交给当事人,此举得到了法官检察官的认可,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昨天,钱列阳老师曾经讲过职务犯罪当事人的特点,说的确实精到。给高官辩护,没有高素质确实难以胜任,辩护律师不仅需要广博的社会知识,对法律的娴熟掌握,对案件证据的把握也同样重要。

3.我是如何办理高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钱列阳律师昨天讲到的如被告人刘志军的高官犯罪,被告人刘志军确实是存在受贿的事实,所以他存在那种态度,但不可避免的是,官员的职务犯罪也存在被诬陷或者扩大化的案例。控方证据存在疑点与不存在疑点的案件,当事人的心理期望值是不一样的。

被告人万某某受贿案就存在证据存疑的严重问题,当事人对辩护律师的期望值高,他拒不认罪,且声称,办案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当事人需要认真负责的辩护律师。我是被告人万某某的第六拨律师,前五拨律师,没有任何一名律师对指控的所有证据做出全面的质证,分析,当我把多达10万字的关于证据分析的辩护词交到被告人的手中的时候,当事人被感动了。你要知道,你是否被当事人信任,你所做的认真的辩护工作非常重要。这是做律师最基本的工作。

被告人万某某在看完我写的辩护词后恍然大悟,他对我说,他在见到我并看了我给他写的辩护词后才知道他为何被抓进来,他讲,我是他所有聘用过的工作最认真的辩护律师,真正的吃透了案件,我和当事人一下子就建立了信任。

我喜欢历史和诗词,当事人也特别喜欢历史和诗词,之后我便和他通过交谈历史和诗词建立了信任。

我现在是辽宁省高级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袁某某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的二审辩护律师,我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写出了达15万字的辩护词,我对全案的证据包括定罪证据,量刑证据,认定涉黑资产的证据均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这样的成绩不仅感动当事人,法官,检察官能不重视吗。这些辩护词经过当事人允许,我都放在了我的新浪博客中,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上网看看。我说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辩护律师的取胜之道没有捷径,必须谦虚学习,刻苦钻研,吃透案情,全面客观分析指控证据。

4.如何在被告人万某某受贿案中进行辩护

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职务犯罪案件均各自不同,具有相同特点,但也有其共性。万某某受贿案件中存在以下问题:a,所有共同受贿案的共同犯罪行为人被分案处理,七个共同犯罪行为人被分在七个不同级别的法院。b,没有提交全部的录音录像资料光盘,均不允许律师复制。c,被告人均提出遭江西省检察院反贪局的变相的刑讯逼供,均要求非法证据排除。d,所有行贿人以及证人均未出庭。以上应当是所有职务犯罪案件所存在的共性问题。被告人万某某受贿案的证据几乎全部都是言辞证据。

受贿罪的证据包括行贿人的口供,受贿人的口供以及同步录音录像,处理不良资产的合同,会议纪要,贿金的来源等。被告人万某某本人的有罪供述只有一次,其余均辩解被反贪局变相刑讯逼供。同步录音录像提交法院不完整,有20次讯问笔录,只递交了8次供述的同步录音录像。最初的五次讯问笔录没有同步录音录像。我向法庭指出,经辩护律师申请法庭要求检察院交出这五次讯问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检察院不向法院移交五次供述的同步录音录像,就可以认为,被告人所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成立。

5.本案胜出的细节之一

陈虎老师在之前交代过,在这次师生互动沙龙中必须结合案件谈细节,我现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太多的矛盾。

我现在就讲一个细节。据公诉人指控,被告人万某某的第3次受贿指控受贿数额是210万,被告人万某某本次受贿出于帮行贿人解封抵押银行的土地所有权。但是经过我仔细阅卷后发现,在检察院指控确定的所谓行贿人行贿之前,被抵押在银行的土地所有权早在10天前就通过当地政府办理了拍卖公告,以及土地所有权人变更手续。根本未通知被告人万某某所在的资产管理公司。在行贿人不需要被告人万某某配合以及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就已经办理了土地所有权转让手续后,行贿人有无必要去行贿?这些细节都需律师仔细阅卷,我把这些重要的细节给法院指出来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后法院对我的意见予以极大关注。

二、被告人王某某受贿罪案

1.案情简介:我承办的由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某受贿罪案件就属于错误扩大化的案件。这是一起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统一抓捕的农机系统的受贿案,全山西省一共抓了100多名农机系统的官员。我的当事人除了在农机局工作外,还给一个农机厂商做中介推销,售后维修,配件销售的工作,农机厂商后来给了被告人五万元,作为中介,维修的报酬费用,结果一审法院认定为受贿罪,判处了五年徒刑。我担任二审辩护律师,后我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开设门市部的证据,进货的证据,销售的证据,申请法院到监狱调取行贿人的证据,结果证明这起案件为错案,后发还重审,现在正在审理过程中。

2.本案胜出的细节

这个案件胜出的细节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允许经商办企业,但是,这是党规,并非国法。当事人违反党规,不构成犯罪。另外,公诉人讲,办案被告人的受贿款即存在合法报酬,也存在非法的贿金,因无法予以区分,就一概认定为受贿。

我指出,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被告人原则是法律规定的原则,既然你法院无法区分何为受贿款,何为合法报酬,如何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关于这个案件的辩护词,我已经把它放到我的新浪博客上,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搜来看一看,提出宝贵意见。

三、如何在办理刑事案件胜出同辈律师?

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一点也不假。尤其是刑事案件,来不得半点马虎,粗心,懒惰。刚刚听了大家的高论,的确很受启发,每个人办案都有自己的方式和方法,都有自己的特点。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辩护律师只有虚心,诚实,不自傲,只有深知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才能把任何一个接受委托的刑事案件办理好。

我办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在开庭前都有准备详细的阅卷笔录,用表格的方式固定下来,一目了然,做详细的发问提纲,做详细的质证意见,做完备的辩护词。与当事人庭前沟通,这些都是细节。

此次学习之前,我本月八号在我们当地刚刚开完一个公安部批转山西省委书记的寻衅滋事罪案,从早晨九点开到晚上十一点半的刑事案件,由于庭前做了以上精心的准备工作,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别的没有做如此精心准备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现就显得很有差距。我说这些话,并没有离题太远,我只是想讲,你在庭前为辩护工作准备的越充分,你的主动权就越多,胜出的机会和空间也就越多,你距离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也就越近。

最后总结一句话,看过金庸先生所著的射雕英雄传都知道其中有两个人物,我希望大家学郭靖,不要学杨康,要学无敌手的降龙十八掌,不要学九阴白骨爪。朴实厚重,而不是华而不实,这应当是每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应该修炼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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