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桂某案看中国刑事法治进步与人文关怀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8-04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贾慧平

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桂某案已引起了有良知的人们的关注,关注的人群中并不仅仅是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桂某案,这一个案至少可以反映当下非常严峻的两个社会问题,一个是刑事法治如何对待民营企业的问题;一个是司法者是否应当具有最基本的人文关怀问题。从桂某案件下一步的走向,我们不难判断中国的刑事法治将走向何方,更将引起我们对司法者最基本素质——人文关怀缺失的关注。

桂某捕前系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桂某所带领的团队研发的LC0S新型显示技术作为国家高科技项目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和相关部委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江西省有关领导承诺给予优惠条件和政策倾斜。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土地问题与福建某利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争议。后南昌市政府曾出面协调,要求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将配套项目转让给南昌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月6日,桂某致函江西省纪委书记尚勇,举报某利抢夺某源公司研发配套用地,擅自将工业项目用地开发为房地产。举报之后不久桂某即因涉嫌单位行贿被江西警方网上通缉。2010年3月5日,桂某在深圳被抓。2010年3月18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批准逮捕桂某,之后桂某案件又陆续被增加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等三个单位犯罪的罪名。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桂某案提起公诉。2012年3月15日第一次庭审,2012年5月16日第二次庭审,2012年11月27日第三次庭审。以上就是桂某案的简单情况。

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桂某是一名“海归”民营企业,所涉嫌犯罪均是单位经济犯罪。单位经济犯罪与暴力型犯罪具有天壤之别,在考虑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方面无疑具有天然的优越性。所有在中国改革开放之“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无一不具有时代特性。本案起因非常简单,桂某案仅因与另一家公司为一块地发生矛盾而引爆,内中详情纷繁复杂,本文作者不欲多言。案件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使稍微有智识者便会认为司法已涉嫌成为政治工具。在中国,法律问题往往是政治问题的结果,也就是我们常常所听到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与我们所强调的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格格不入,这更应当引起关注法治中国的人们的警醒。

其次,在桂某案件发展过程中,桂某作为一代民营企业家曾经辉煌,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但却被南昌司法机关以单位犯罪的刑事案由拿下,司法机关办案应以法律为唯一准绳,理所当然,司法机关更应当公平公正阳光司法,我们看不到,司法机关对被举报的对方公司者何?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第六十六条(三)规定“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第八十条(一)、(二)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六十五条(三)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10年3月5日,桂某在深圳被抓至今已被羁押近二年另9个月,现在桂某由于其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羁押期间病情加重,多次病危,但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法院竟不顾桂某的刑事辩护律师所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于不顾而强行开庭,在2012年5月16日和2012年11月27日,桂某两次用担架或者担架车抬进或推进法庭受审,由此可见,法庭是在肆意剥夺被告人桂某的辩护权。2012年11月30日上午,南昌市经开区法院竟然将法庭搬到江西新康监狱医院,因庭审无法进行,法庭宣布休庭,并决定于2012年12月5日第四次开庭。辩护律师已强烈呼吁南昌市经开区法院应对桂某案件的审理暂时中止,这本是合情合法合人性的呼吁,相信有关方面会采纳!

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不得被认定有罪,这是我们法律中的一个基本原则。现在的被告人桂某身患危重疾病,不管被告人桂某是否将来被法院裁判有罪,既然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对身患重病的被告人取保候审,为何南昌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却对被告人桂某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拒之于千里之外?由此可见,南昌市经开区法院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践踏宪法、践踏人权的行为。

第四,从桂某案的走向,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刑事法治尚步履维艰!从桂某案,我们不仅看到了权与法的激烈斗争,更看到了司法者极有可能丧失作为一个人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善良人性!

人作为万物之灵长,作为高级动物,与低级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不仅具有未泯灭的良知,而且还有最基本的人文关怀!物伤其类,由桂某案可见,尊重人权、人文关怀尚未进入司法者的视野。国家权柄如被一群没有人文关怀的践踏法治的人所掌控,如何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何能够建设和谐小康的社会?其置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于何地?本人相信南昌经开区法院的司法者是善良的,是能将人文关怀的阳光照到被告人桂某的身上!

中华民族是一个被宣扬为具有传统美德的民族,他们是勤劳善良勇敢的一群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涵就是人人皆有恻隐之心,司法者不应拒绝同情和人文关怀!同情和人文关怀是人成其为人的最基本素质,何况作为司法者?我们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不能忘记,我们同样是善良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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