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批评:乡愿律师易胜华注意了

作者:​邓忠开 日期 : 2016-08-31


易胜华律师因其一本《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一书,而在律界扬名立万。入行时,我也翻过这本书,其实此书并没有什么实案经验可借鉴,引用的案件真实性存疑,参考价值并不大,说白了就是标题党,讲故事。故此,对其所知仅此而已。

2013年3月因其或盈科未依法为其助理购买社保而起纠纷,整个京城律师界都被此案闹得沸沸扬扬, 至今还记得其助理在一篇博客里写下的一段话: “昨天易胜华律师给我写邮件中提到1:‘你有多大的本事,竟然自不量力,敢于挑衅我,敢于挑衅盈科。’”此话出自一名律师口中,令人咋舌。一名律师如此据“理”恐吓,看后令人艰于呼吸。在法律面前,难道你和盈科都可以逍遥法外么?

2016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一位当事人,因债权债务移转纠纷(涉案标的额近900万元)被人诉至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其对移转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服,上诉至九江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以不同理由判令维持。因《债权债务移转协议》缺乏此当事人的合意,自然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当事人冤案在身,遍寻全国名律,后幕名而来寻得王思鲁律师。王思鲁律师因专攻刑辩,为保证办案质量,其所有民商法大要案都是由我经办。我看了一审、二审判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想得最多的当然是这个案件的代理思路及答辩策略,而此时如影随形有一个极其奇怪的想法时时折腾着我,九江的当事人,竟然不远千里来广州委托律师,难道他不知道有一个生于九江,长于九江,现客居京城的老乡“名状”易胜华律师么?经此,王思鲁律师与易胜华律师两相比较,心里谁优谁劣不言自明。纯属巧合,难以令人置信的是易胜华律师在其刚公开发表的《煮酒论英雄——戏说中国刑辩江湖》一文中,竟然公然侮辱王思鲁律师“不知天高地厚”。一名律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用了洪荒之力,真是奇葩啊。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正义是正义者的墓志铭。一名辗转三地自称寻得“真经”的易胜华律师,难道你不知道“江湖”、“派”、“山头”,都是乡愿的东西么?你面对众位前辈、同仁,特别是还在成长中的各位在校就读同学们,大肆谄媚京城律师、红颜律师,而舐毁杨金柱律师、王思鲁律师和王亚林律师,你这近交远攻的策略意图何为?你想向他们表达或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你上半身忙于奴颜谄媚,而用下半身思考出来的这山哪派,这是想造反么?你这脑袋还是被驴踢歪了,但我宁愿相信是后者,否则你这脑袋有异地之虞。一名法律人不讲法条是可耻的,戏说一文伤害了别人,更是误导了行业。实话相告,妄想这门哪派,我辈同行是不行的。一名骨子里满是乡愿的律师,还是分飨一下如何掏得“第二、三桶金”的经验更靠谱(其在《别在他乡哭泣》一文中明确已在京城掏得了“第一桶金”)。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一名律师都是不容易的,没有谁比谁更高尚,也没有谁比谁更卑微。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律师职业就是尊重当事人。

虽然你自我感觉很硬气,但真不愿看到你丢脸(多沉重的担子我不会发软,多严峻的战斗我不会丢脸。——引自易胜华律师一书中的诗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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