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微信与博客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6-07-10


一梭烟雨-余律师

读了王思鲁律师《律师如何树立自己的线上形象》感受颇多,写篇文章谈谈自己的心得。律师的“线上形象”其实就是在微信与博客中的图文,如何既能让受众感受到律师的专业水准又能感觉到律师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是一个专业性话题。

1.律师应该“谈法律”

律师的第一身份是“法律专家”,因此他们“谈法律”是行业义务。律师坚持每天发表或转发一篇法律文章,这不仅是知识积累而且是让读者认识到律师的专业与敬业。一名不谈法律的律师不是“好律师”,除非他已经功成名就可以展示自己更多的“私人爱好”——他的客户是对他慕名而来,不需要通过他的微信、博客对他“再认识”。如同“小律师”总是西装革履严谨认真,“大律师”却可以从容着装举重若轻。

2.律师应该“评热点”

律师不仅应该“埋头赶路”,而且需要“抬头看路”甚至“高声问路”。对于各种热点社会问题的法律分析、热门案件的律师点评,律师都应该积极跟进。这既是展示自己“专业素养”,也是通过网民反馈检测自己职业眼光。一个能够“跟着走”甚至“领着走”的律师,他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营销。

3.律师应该“懂政治”

律师毕竟不是“公共知识分子”,因此他们需要对政治保持一定的距离,例如不谈政治的合法性只谈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立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敏感的政治问题”,律师尽量采取“间接道路”方式,毕竟“人权律师”很容易被猜忌,也很容易“法律问题政治化”。律师可以谈自由民主可以谈人权宪政,但需要策略性处理。律师应该是“法律专家”,他是建设者而不是简单的破坏者,如同联邦德国的“建设性不信任案”。律师不懂政治,很容易把自己送进看守所甚至监狱——不能规避自己的风险,如何帮助他人规避风险。

4.律师应该“晒幸福”

一名幸福的律师才能给别人带来幸福,适当展示自己的阳光明媚晒晒幸福,也是告诉潜在的客户我把律师行业当成“事业”而不仅仅是“职业”。游山玩水、体育锻炼、朋友聚会、文人游戏之类,都可以体现在律师的微信与博客中,让人意识到此人不是“法律机器”而是活生生的“法律人”,同样“热爱生命”,擅长“享受生活”。

5.律师应该“会普法”

律师应该有公益性,帮助他人“普法”。律师在微信 或博客中提出一系列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例如如何写欠条、如何讨工资、如何固定证据,这都是“赠人玫瑰”。对于一些网络谣言,律师应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质证”消息来源是否合法、消息内容是否违背法律规定,这及时网络公益服务也是网络普法。

律师的网络上也是律师,既可以结交朋友又可以发展客户,还能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当然,法律知识是律师的日用品,个人爱好则是律师的奢侈品,只有“吃得饱”的律师才可以更多展示自己的“个人爱好”。如同学生时代,谈恋爱是“奢侈品”,只有“学有余力”的同学才能享受,其他人很容易影响自己的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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