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李泽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6-02-02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律师 李泽民
摘要:刑辩律师需先修“内功”—专业,再修“外功” ”—展示推广,内外兼修,相辅相成。
关键词:内外兼修专业刑辩
什么样的律师可以做刑事辩护?
答案:每一位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都可以做刑事辩护。
那么什么样的律师才是专业的刑事律师呢?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也没有标准答案,以下是笔者的观点:
做专业的刑事律师很简单
每一位律师都具备了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专业知识,只不过不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平时用得很少。因此,笔者认为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应该在接受委托之后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做什么和怎么做我建议参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对律师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要做的事情都有规定,比如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和案情,提出意见;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请和控告,执业律师照做就行了。照做了,我觉得你就是专业的,很简单。
这样说来感觉有点空洞,以一审开庭的刑事案件为例。在开庭之前律师需要阅卷,阅卷时要对全案证据进行分类,如分为:1.实体证据和程序证据;2.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3.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有罪证据又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且对每一份证据都要有“质证意见”。在证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全案的辩护思路。在开庭之前,你应准备好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论提纲。
做了这些准备工作之后,在开庭的时候,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就会在法庭上胸有成足,有话可说,有事可做。要做到这一点,我觉得也不难。你只要用心去做,一定能做到。而非专业刑事律师往往打的是随机应变,即兴发挥的主意,甚至胡说八道。
所以,笔者认为做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不难。这里需要说明一点,专业和专业水平是两回事,专业的刑事律师做足基本工作,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了,但高水平的专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体现出的是谋略和艺术,最终会反映到结果上来,这个结果有两个表现形式:一是案件本身的结果,二是法律文书。而提高专业水平只有一条路:办案、办案、再办案,在办理案件中学习、思考、提高,别无他法。这就和开车一样,你开了十万公里,技术自然就好;拿了驾照从来没开过车,当然不敢上路。
以上都是律师的自我修养,我称之为“内功”,也是基本功,笔者提倡由“内”而“外”。
二、 怎么看,你都是一位专业刑事律师
所谓“外”就是对外的形象展示。这个更简单,但真正做到可能会感到痛苦。对外形象展示大概有三个层面:
1.对外宣传是一名专业刑事律师。你的名片,个人简介,发表的文章,办理的案件都是和刑事有关的,不熟悉你的人,经过网络搜索,对你的认知就是一名专业刑事律师。
2.日常言行表现出自己是一名专业刑事律师。不论是在亲戚朋友,客户同行面前,都声称自已是刑事律师,只办刑事案件,其他案件别找我,这会不会让你感觉有点痛苦?真正的痛苦在后面。
3.我只做刑案。这个是很痛苦的,执业一段时间,总会这样那样的案件找你办理,对于一些肯定会签单的非刑事案件,诸如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案件,法律顾问等,其中不乏有高收费案件,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怎么办?推掉不干或推荐给其他律师。笔者也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一位朋友的非诉案件,他知道我是做刑案的,但还是对我信任,代理费是6位数。苦口婆心之下,好不容易说服他由其他民商律师代理。相信有一天,你也会体会到这种“痛苦”。 能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你的“外”功已经修炼到家了。现在怎么看,你都是一位专业刑事律师,没有人会反对。这反过来,会促进你“内功”的修炼,名不符实,会佷丢脸。
内外兼修之后走专业刑辩之路是必然的结果,当你和当事人洽谈时,你是专业的,也是有能力的,如果刚好又有同类型的成功案例,他的案件肯定找你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或有好结果时再适度的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知道你是专业的刑辩律师,就会有更多的人找你寻求帮助,慢慢就会形在良性循环,从而推动你的功力越来越深厚。
作者简介:
李泽民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律师、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成员。
李泽民律师于2001年正式执业,致力于刑事辩护专业化发展。在十数年的执业生涯中,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逐渐形成了自已独特的办案风格,开创了诸多刑案辩护先河,取了骄人的成绩。
李泽民律师对刑事辩护的指导原则是:从法律角度向有关部门提供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材料和意见;制定和实施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方案,影响;说服相关部门作出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