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的价值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5-07-20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梁栩境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他们的家属就刑事案件咨询律师时,往往会认为既然律师无法保证案件取得较好结果,就不应收取较高的费用,也有人认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仅是跑跑腿、走走程序,不应收取高费用。然而,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决定着刑事律师的价值。

首先,刑事诉讼程序较为漫长。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往往需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几个阶段,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日到逮捕、提起公诉、审判,前后需经历三到四个办案部门,过程短则半年,多则接近两年。在这段时间里,律师将根据案情需要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与委托人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同时又要与不同的办案部门反映律师意见,一个角色三方联系。而且在过程中,律师都将为委托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帮助,可见其中所花费的时间之巨。

其次,刑事律师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书繁多。

刑事律师提供的辩护帮助,并非会见、出庭、提交《辩护词》如此简单。在犯罪嫌疑人刚被刑事拘留时,刑事律师将会根据情况向侦查机关作出《律师意见书》,反映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又会提出建议不予提请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并附上《取保候审申请书》;在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律师将根据案件材料,向检察院提出无罪或罪轻的意见;到了审判阶段,若案件较为复杂,在提交《辩护词》后,律师还会适时提出《补充辩护意见》等。上述文书仅为刑事律师所需书写文书中的其中一部分,针对不同的案件、证据、辩护策略等,律师将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刑事案件需制作的文书之繁多,可见一斑。

再次,律师阅卷工作量大,花费时间长。

刑事案件往往会有案件涉及面较广、同案犯较多、案情复杂的特点,案件的卷宗一般也有近百卷,笔者曾办理的一起横跨全国六个省份的走私案件,卷宗多达2000卷。每一卷卷宗都关系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每一卷卷宗都是辩护律师不可错过的辩护焦点,尽管律师的《辩护词》不到万字,但却是律师在认真阅卷案件、审核资料后的成果。将数量众多的卷宗一一阅读完毕,刑事律师除花费了较长时间外,亦付出了较多的心血。律师的工作价值不言而喻。

最后,律师将根据所了解的信息,还原事实、归纳焦点。

还原案件事实,是取得较好辩护效果的关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均在不同程度上反映案件事实,但只有通过律师专业的分析,才能转化成有利的辩护观点。如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在了解犯罪嫌疑人与他人一起砍人后,律师将会发散思维,进一步了解本案的召集人、谁买的刀、是否有动手、有无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是否自动投案、第一次讯问时如何回答等问题,上述问题涉及区分主从犯、有无自首、坦白、是否会涉及罪名上的转化等问题,律师通过提问,尽可能还原案件事实,归纳有价值的辩护观点,为成功的辩护奠下坚实的基础。

现阶段我国法制逐渐健全,对律师权利的保护亦越趋完善,像以往的公检法动用刑法黑打律师或律师收到不明人士攻击、恐吓的事件已越来越少。但不可否认的是,刑事律师仍然存在相当的执业风险。刑事律师由于常需和各办案部门打交道,一言不合之下难免会发生矛盾,尤其是部分机关存在一些“土规矩”、“领导命令”等,律师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权利时亦会面对不同的突发情况。行业内已有不少律师明确表明不办理刑事案件,于此,我们更应对奋斗在最前线的刑事律师予以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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