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师应当具备过人胆识和工匠技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19


事件回顾: 面对中国社会、司法现实,既然选择了做律师,笔者的做法就唯有一个:行使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依法举报、申诉、控告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这既是为民除害,也是为案件本身的代理,扫除障碍。

“死磕派律师”是当前法律界的热门话题。究竟哪个流派的律师才称得上是优秀律师?笔者认为:在中国现实法律环境下,优秀律师应当具备过人胆识和工匠技巧。

不同流派的律师分类应运而生

在律师行业内,以至在法律界,有所谓“技术派”、“艺术派”、“死磕派”、“体制派”、“勾兑派”等流派之称,但其并非学界对律师的划分,而是律师们自嘲式产物。其实各个流派之间并没有非常确切的划分,而且互相有交叉的部分。

目前最有影响力的派别是“死磕派律师”,李轩将其赞为“先锋派律师”。王荣利定义了“死磕派律师”:客观地说,“死磕派律师”就是采用一般正常辩护手段无法发挥有效作用的情况下,被逼出来的一种几近“同归于尽”的手段进行刑事辩护的律师。这些律师,往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许这只“大老虎”会吃人,但这些律师们不怕被吃,他们冒着谭嗣同“舍生取义”的风险,向“大老虎”发出挑战。常言道“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但“死磕派”律师就是偏偏要摸一摸“老虎屁股”的人。

上述律师分类,产生于中国特定的法治环境。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觉得死磕派律师“不像律师”,但是“律师不像律师首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民主与法制时报》在“死磕派”为什么不“死磕”了一文中提示:“没有公权力过分的违法,就没有刑辩律师不得已的‘死磕’。我们不愿意到处磕来磕去,‘死磕’真不是闹着玩的。”这是“死磕派”律师的心声。随着特定情况的消失,这种分类也必将走向消亡。

实际上,就像死磕只能磕程序,没办法磕实体一样,大多数分类方法是出于办案手段的不同。

过人胆识成就丰富的办案手段

“舍生取义”体现了优秀律师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令人欣慰的是,一大批公益律师活跃在全国各地的舞台上。这些律师有信仰,有追求,做律师不仅仅为了挣钱,也不是为了豪宅名车,而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要对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承担神圣的使命。这些律师的眼睛像鹰隼,捕捉着每一个社会热点和矛盾;思维像一张网络,将这些热点和矛盾纳入到法律框架下解决。党和政府应当感谢律师在政府和人民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朱明勇的一位优秀大学英语老师朋友在淋巴癌晚期长叹一口气说道:“年轻的时候都奋斗过、拼搏过,人从出生到死就是一段旅程,你觉得这个事情你喜欢做,而且对社会甚至对整个人类的文明都有意义,是值得去做的。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国家里,作为律师,通过个案的努力,能为这个国家的民主和法治的进程贡献一点力量,这个意义是非常大的,担一点风险也是无所谓的。”

勇于担当延伸办案手段。美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哈弗大学教授艾伦·德肖微茨曾说:“只要我决定代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在律师代理案件特别是做刑事案件的时候,你所经常面对的,或者是一个强大的公权机构,或者是地方上的个别权势力量,或者是非法介入案件、干预案件的行政机构。笔者在执业活动中,经常会接触到案中案。这些案中案涉及各级地方官员、公检法办案人员询私狂法、贪污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听之任之,案件代理就会遭遇极大的阻力,或者根本就无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要触动他们,谈何容易不说,往往还会引火烧身,甚至危及自家性命安全。面对中国社会、司法现实,既然选择了做律师,笔者的做法就唯有一个:行使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依法举报、申诉、控告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这既是为民除害,也是为案件本身的代理,扫除障碍。

工匠技巧成就丰硕的办案成果

优秀律师应该像工匠一样对自己的做案技巧有严格的要求。笔者的体会是:每个案件,对优秀律师来说,都是一次工匠技巧的展现。即使不把自己作为社会精英来对待,律师做案也要研究案件细节和庭审方案,防止大局着眼不计小节的粗犷作风。

结语:司法实践中,检察官、法官听得进去的,是律师对案件的关键事实、法律适用精准到位、细致入微的分析研究。由于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多学科知识,因此超强的学习能力,对于优秀律师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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