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涛:西安市年轻律师薪酬标准知多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8


文/谭敏涛

按语:本文所说的年轻律师是指入职年限在五年以下的律师群体(当然,此种五年以下执业年限只是本人所定的标准,并不能就此认为,只要是执业年限五年以下的律师都是年轻律师),他们原本即没有从事过法律职业,完全把律师职业当做人生新职业的启程,一切都得从头开始,跟着老律师学习法律实务技能,学习待人接物,学习如何接案如何办案,对于他们来说,律师职业是他们法律学习的新起点,也是新征程。而每一个职业都免不了得以一定的薪酬标准来养活自己,律师职业也不例外,作为年轻律师,作为西部省份陕西西安的年轻律师,他们入职以后的大致薪酬标准有多少,我对此简要做一总结和探析。

西安市年轻律师薪酬标准大致可分以下五种模式:

1、薪金制

薪金制是律所给予年轻律师每月一定的工资,工资按月支付,一些律所还会支付保险费用,这就如同年轻律师在企业上班一样,按时上班,单位按月给付工资,年轻律师从事律所或是老律师分配的工作任务;此种薪金制主要根据年轻律师的业务能力而定,薪酬范围在西安市大概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有的是律所全额支付工资,有的是律所支付一部分,再由指导老师支付一部分。

2、提成制

西安市很多律所内部都施行的是办案提成制薪酬标准,多数律所以以下三种分配比例为标准:四六分、三七分和二八分,其中以三七分为多数,其中办案律师的分成包含律师应当缴纳的税费,给予律所的分成打到律所账户后律所直接予以截留。一般情况下,年轻律师不适合提成制薪酬标准,因为其刚进入律师行业,还没有多数案源和业务技能,提成制是以办案数为业务收入标准,没有案源即没有收入,对于年轻律师而言,他们首先很难独立办案,而且少有自己的案源,只能跟随老律师办案,而老律师的分成或多或少没有定数,这也就难以保障年轻律师的基本生活开支,所以,此种纯粹的提成制我建议在执业初期最好不要使用于年轻律师。

3、底薪加提成

底薪加提成相比于纯粹的提成制,多了每月的固定底薪,此种底薪一般应当保证年轻律师在西安市的基本生活开始,例如租房、吃饭、交通、通话费、生活用品开支等等。对于年轻律师而言,进入律师行业之后能获得起码的底薪,至少在生活上不用担忧,这样便可以向理想慢慢靠近。在西安市的底薪大致为1000元上下,而随着物价的上升,我建议底薪提升为1500元每月。而提成比例从2%——20%不等,年轻律师除了底薪之外,当参与某一案件时,办案律师再给予一定比例的分成。但此种提成比例一些律所并不会真正的遵照执行,同时,一些标的额大的案件,有的律所并不会按照高提成比例给予年轻律师分成,只会不断降低提成比例。而一些标的额小的案件,具体办案人员可能就是年轻律师,老律师负责把关和宏观指导,有的老律师分成时即会让年轻律师拿大头,自己拿小头,但还有一些老律师,不管这个案件自己参与了多少,每次都是自家拿大头,这样,一些年轻律师便不愿下次再和这位老律师合作办案。

4、底薪加补助制

底薪加补助制和底薪加提成相比,只是把提成换成了补助,底薪差不了多少。此种补助一般包含每月的交通、话费、生活等补助,而案件补助不是以提成而定,而是办理案件的数量而定。例如,年轻律师参与一个案件给予300元至几千元不等的补贴;此种以补助形式支付收入的做法相比于提成制,我觉得难以提高年轻律师的办案积极性,本身而言,补助的发放就是以老律师的个人喜好而定,标准相对难以统一,补助金额比起提成制也较低,年轻律师难免心有余悸,所以,我不太赞成律所将底薪加补助制使用于年轻律师。

5、无底薪制;

无底薪制也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年轻律师每月获取的收入不一,很可能某一月年轻律师一分钱都拿不到,也有一些律所,除了无底薪之外,年轻律师参与案件后,给予分成也仅是象征性的几百元,根本难以保障年轻律师在西安市的基本生活。在西安市,一些律所培养年轻律师也的确毫无底薪,只有年轻律师办理案件时才予以支付提成,但提成的多少是由所带老师决定,没有统一衡量标准,完全由所带老师掌握,这样的年轻律师培养模式只会慢慢打消年轻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年轻律师慢慢就会远离律师职业而另谋他路,所以,我很不赞成,也比较反感一些律所招聘年轻律师时不给予基本的生活保障,在此,我想送给西安市相关律所一句话:如果你不想给年轻律师基本的生活保障,请你不要招聘法科学子,因为,这些法科学子已经毕业,他们进入律师行业不仅仅是为了学习,还得保障基本的生活开支。而有的老律师认为,年轻律师跟着自己学习不让其掏钱就很好,缘何还要给他工资呢?对此我认为,年轻律师跟随老律师虽然是学习,但也不仅仅是在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年轻律师也在为律所付出劳动,在为老律师贡献自身的才智,如此,律所以及老律师必须给予年轻律师起码的生活保障。

上述五种年轻律师的薪酬模式也并不一定可以全部涵盖所有西安市律所的薪酬标准,我只是宏观地描绘了年轻律师的大致薪酬标准,通过上述五种薪酬标准的宏观分析,我们认为:薪金制可以作为年轻律师刚入行时的薪酬标准,此时,年轻律师进入一家律所,各类资本都较少,所拥有的只是法学理论,但在技能上较为欠缺,此时,律所即应以自身的各类优势为年轻律师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生活和学习环境,至少应当解决年轻律师的生活之忧,给予年轻律师可以保保障基本生活之外还略有剩余的薪酬标准,此时,年轻律师便可以安心从事律师职业,一心向学,少有他念。当然,还有一些只是把律师职业当做跳板的法科学子,他们进入律师行业只是不得已之举,律师行业只不过是他们临时找不到工作的落脚之地,在其从事律师职业期间,他们一边还在寻找其他工作或是考公务员,等到其他工作落实,他们便会另谋出路,对于这些法科学子,律所肯定不愿意精心培养和全力付出,对此,我也建议律所在招聘年轻律师时——要分清哪些法科学子一心想做律师还是仅把律师职业当做跳板。

在上述对年轻律师施行薪金制几年后(我认为最多以三年为限),便可以逐步过渡到底薪加提成制,因年轻律师刚进入律师行业时业务能力有限,案源有限,直接断绝年轻律师的底薪不利于年轻律师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此时,可以给予年轻律师一定的生活开支,在西安市,我认为以1500元为最低标准。薪金制过后,即可以施行底薪加提成制,年轻律师代理案件后给予其一定的提成比例,慢慢培养年轻律师的独立办案能力。待到年轻律师可以独立办案时,便可以取消律所或律师对年轻律师的底薪制,施行与多数律师一样的提成制,年轻律师自己接案,自己办案,自己拿提成。如果遇到需要合作办案的机会,年轻律师便可以与老律师合作办案,两人之间分成,但不影响案件给予律所所缴纳的提成,此时,年轻律师即会慢慢成长为具有独立办案的律师,律所的队伍发展不断壮大,老律师在办理一些大案时也可以让年轻律师参与,如此,律所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不断提升,律所的收入也会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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