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校园霸凌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办案律师/作者: 谢政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4-01



反对校园霸凌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近年来,不断有校园霸凌的事件被曝出,其动机之卑劣,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令人咋舌,尤其是河北邯郸男孩被三名不满十四岁的小孩敲诈钱财并霸凌至死的案件传出,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愤怒,网上喊杀声一片,甚至有人还要求追究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作为一名专门办理暴力犯罪案件的专业的刑事律师,笔者对三名不满十四岁小孩的残忍行为深表震惊,支持并呼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罚三名施暴者,同时向被害同学及家人表示慰问。

笔者认为,治理校园霸凌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进行,单单严惩几个霸凌者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即使霸陵者也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本律师坚决反对让霸凌者承担法外责任。要想从根本上消除霸凌现象,应当通过完善立法,动员学校、教育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反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机制,织就一张反对校园霸凌行为的大网,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校园霸行为,让霸凌行为无处遁形。

首先,全社会应当广泛宣传校园霸凌的危害性,在全社会形成反对霸凌行为的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告知全社会,尤其是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校园霸凌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极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年龄不是逃脱法律责任的护身符,警告有霸凌企图的在未成年人悬崖勒马。同时,要告诉孩子们,校园霸凌不可怕,鼓励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霸凌行为,勇敢地向校园霸凌说不。鼓励他们在遭遇霸凌或者看到其他同学遭遇霸凌的时候,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及公安机关报告。

其次,教育部门应当出台反对校园霸凌行为的相关制度规则,建立打击校园霸凌行为的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对校园霸凌行为坚持漏头就打,将校园霸凌行为消除在萌牙状态,绝不能姑息迁就,听之任之。学校老师发现霸凌行为的时候,即使是极其轻微的霸凌行为,则要立即制止,对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的霸凌者,要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责令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公开检讨,同时通知家长加强管教。对于屡教不改,多次霸凌的,可以考虑予以开除劝退,对于霸凌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绝不能因为霸凌者还是孩子就听之任之或者轻描淡写。

其三,公安机关要建立校园霸凌绿色通道,对于霸凌案件应当快速调查,根据其性质、情节和后果,分别处理:对于情节轻微尚不够不够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对霸凌者给予严厉的法治教育,同时通知学校及其家长到场,责令家长加强监护,向霸凌者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损失;发现霸凌者涉嫌违法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

同时,建议修改治安处罚法,规定对于多次实施实施霸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视其情节,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治安拘留等治安处罚;对于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建议修改刑法,扩大对于已满十二岁,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对多次实施霸凌行为的,持凶器霸凌的、造成被害人受伤、精神失常、自杀、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能因为其是未成年人就网开一面,坚决杜绝刑不上未成年人的错误做法。

反对校园霸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学校、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社会舆论、校规校纪、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形成全社会反对霸凌行为,人人对霸凌行为说不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校园霸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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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政敏

诈骗、暴力、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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