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持刀砍人案:好人只能逃命,正当防卫让人窒息!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8-30


昆山持刀砍人案,是让人窒息和绝望的。

昨天我们在圈内也讨论这个案件,但不少人的看法让我无语。

有人说,人家是用刀背砍你的,你怎么可以把刀抢过去就捅人家两刀?

有人说,人家都逃命了,你怎么还可以继续追杀?

还有律师接受采访时说,这个案件要定故意杀人罪。

最高检发布的通告,更是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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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懂中文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样的通告句句有问题。

实际情况是什么?

监控视频摆在那里,是宝马车违规别到电车男,然后车主下来找电车男算账。坐在二排的纹身男下车殴打电车男,然后回车上拿刀去砍人。

通告说,这是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暗示有电车男语言挑衅他人导致升级为持刀伤害,暗示是互殴。

因口角发生互殴,后续所有反击都会变成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无从而谈。

昆山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有监督职能,又是公诉机关。在案发第二天就提前介入,喧宾夺主。

昆山砍人案有重大社会影响,你们提前介入没问题,但介入进去是监督公安依法侦查,不要搞冤假错案,而不是提前介入定罪。

你们这样把菜谱都定制好了,公安只好去买菜了,这样的菜还能吃吗?

回归到这个案件来,大家关心的是:

第一,纹身男拿刀背砍电车男,电车男能不能进行无限防卫?

第二,电车男往宝马车方向跑时,能不能视为侵害已经停止?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这只是网上视频解说讲纹身男用刀背砍人,是黑社会大哥吓唬人的方式,但实际情况未必就是这样。即使真的是这样,电车男也可以进行无限防卫。

为什么呢?

因为电车男当时是面对三个人,纹身男气势汹汹,前面被他殴打,后面又被他持刀砍,不管是用刀背,还是刀刃砍,他在情急紧迫下,哪里知道纹身男下一刀不是用刀刃?

有人些现在都是用上帝视角去看,电车男当时完全可以判断出来人家是吓唬你的,不是真的要砍你。

那我们面对人家持刀伤害的时候,还得先看准对方用的是刀背,还是刀刃?

如果是刀背,你就只能躲闪,只能像战狼吴京那样迅速抓住他的手腕,用力扭断,让刀掉地上。

如果是刀刃,你就可以用随身武器进行反击,或者把到抢过来再砍。

这是把每一个被害人当作散打冠军、武侠高手了。

我们来看下这位电车男最后都被打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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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二个问题,争议更大。

很多法律人认为,人家刀已经被夺了,也往后逃跑了,侵害已经停止,电车男还拿着到去追砍人家,就已经不是防卫了,而是行凶了!

这种解释实际上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缩小解释。

理论上,要判断不法侵害是在进行中,还是已经停止,我们还可以进行一种能扩大解释:

第一,主观上,不法侵害人还有继续侵害的犯意。

第二,客观上,不法侵害人还有继续侵害的可能。

在这个案件中,从纹身男持刀砍人、刀被抢、中刀和往宝马车方向跑,仅仅持续不到30秒。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想跑到车的旁边,完全有可能是去车上拿武器。只是,纹身男很快就追上,他才继续往别的地方跑。

在这么短短的时间里,纹身男既没有跪地求饶等表示再侵害的意思,客观上也有继续侵害的可能。

当然,电车男当时为何要追上纹身男,这也是案件的关键。

如果在他当时以为纹身男回车上拿刀或枪,那就没问题。

事实上,这样判断也是符合当时的情景的。

这跟别人多门而逃有本质区别,纹身男第一次打人,就是往车上跑去拿刀。在电车男的认知里,第二次往车上跑,也可能是拿刀。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和连贯的场景中,如果正当防卫要求等确定人家是拿出刀后,才能继续去砍他,那么很可能就是自己被反杀了。万一人家拿出的是枪,那岂不是更完蛋?

就算电车男打到纹身男跪地求饶,也难保纹身男不会用藏着的利器捅死。

这不是电视里常见的情节吗?

所以,在面临行凶、杀人、绑架、强奸这里严重的暴力侵害时,被害人只有把对方打到没有还手之力,才是真正安全的。

这才是应有的正当防卫,这才是保护好人最应该有的方式。 

只有这样,才能让纹身男这种人不敢随便刀去欺负人,以后这种恶霸欺负人的时候也得想想要不要带武器,万一被抢了反杀就麻烦了。

如果这案件判电车男有罪,社会影响会怎样?

以后恶霸就可以拿刀到处欺负人,而好人只能逃跑,只能跪地求饶,还不能反击。因为你不知道你能不能精准反击,万一把人打死了,你就得坐牢。如果把人打得不够伤,那自己就会被杀死。

不过,这种保护坏人的正当防卫,在以往的案例中才就传递了这种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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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起以“正当防卫”辩护的案件里,只有4起是成立的,20起防卫过当,76起是故意伤害。

最后,连江苏检察院微博都说,100起刑事案件告诉你,正当防卫还得跑!

只是,在昆山案出之前,大家都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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