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税案背后,折射着企业家刑事风险的间歇性发作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10-06


作者:胡丹,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商事犯罪、税务犯罪辩护律师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律师

 

范冰冰在公众视野消失了一百天后,以补缴高额税款、滞纳金和诚恳的致歉信重新进入公众视野。有人直乎大快人心,因为逃税就该罚;有人眼红仇富,一介女流凭什么赚我一万多年才能挣到的钱?有吃瓜群众拿刘晓庆与范冰冰对比,认为她玩弄权力花钱免刑;有人暗自伤神,这一刀砍向娱乐圈,下一刀会挥向何方?

范冰冰是一名演员,一位红极一时的名人,但她同时也是一名企业家。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范冰冰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多达6家,关联公司9家,其中100%持股的公司2家,以上还不包括其作为隐名股东或者幕后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在中国大陆明星最高片酬排行榜中,范冰冰长期稳坐第一把交椅。2013年至2015年,范冰冰连续三年蝉联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榜首,2016年上榜福布斯全球最高收入女星前5名。

范冰冰终归有一个身份是“企业家”,可能会有人说她不配,配不配姑且不论,但事实却摆在眼前。只要是企业,就是我国市场运行的重要主体之一,时刻与市场发生着经济往来与物质交换,触及法律的活动和场景更加频繁。有吃瓜群众说,范冰冰只是一个替死鬼,身后还有大把“背后的人”,一查一个准;也有吃瓜群众说,娱乐圈随便抓,肯定不会错……真相我们不得而知,妄议也非明智之举。但近段以来的各行业震动,让我趁着国庆小长假重新梳理了一些数据。

十八大以来,公开可查的2013年企业家犯罪人数599名,2014年企业家犯罪人数799名,2015年企业家犯罪人数921名,2016年企业家犯罪人数1827名,2017年企业家犯罪人数2481名。这还仅仅只是已判决的数量和涉案企业家(董监高等)数量,不包括企业中的其他普通职工,以及已涉嫌犯罪而暂未被发现的其他企业家。

    四年前,王石在接受《中国企业家》杂志采访时说,这些年我走访了很多狱中的企业家,他们有的是被冤枉的,有的是罪有应得。看到他们,有时候我会想,下一个也许就是自己,会忧虑,毕竟我也是企业家中的一员。看他们更多的是出于人道主义,他们即便是犯了罪,也总得有人关心,万一自己某天到了这个地步,也希望有人来关心

在中国,普通老百姓的犯罪率是1/400,老总的犯罪率是1/200,司法公务人员的犯罪率是1/150。从概率学的角度来讲,企业家比普通老百姓的“刑事法律风险”要大得多。

刘强东性侵事件、马云着急退休、李嘉诚抛售内地资产……偶然中似乎映射着必然:企业家是一群刑事风险高危人群。

《人民的名义》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真实地表述了中国企业家刑事犯罪风险之高的现实。

总裁办公室与监狱只有一墙之隔,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刑法有400多条罪名,其中与企业(家)有关的经济犯罪接近两百条。从1979年刑法到2017年的刑法修正案(十),我国的刑事法律经历了数十年的更新和变迁,罪名(包括经济犯罪)不断增加,刑罚种类不断调整,适用尺度不断变化。十八大以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进一步铺开,许多以往几乎很少被适用的“僵尸罪名”被重新激活,“企业家犯罪率”(发案率)在不断攀升,经营5年以上的企业只要严查基本都可入罪,这也是为何我常常跟身边的企业家朋友说:“刑法四百多条罪名,总有一条适合你。”这与大环境有关,也与企业家自身刑事风控明显不足有关。

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愿景。但不置可否,目前很多地方、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这也是为何范冰冰事件之后许多行业开始人人自危。扪心自问,企业税务问题,有几个行业、几家企业敢说自己清清白白?企业日常经营、财务管理、采购、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贸易、招投标、融资、薪资管理、工程承揽、公司设立、人事变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各个环节,有几家企业敢说自己完全没有问题?

在经济上行的时代里,许多问题往往被繁华所掩盖,过去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政府是默许的,政策是倾斜的,很多问题似乎都不是问题。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安全地活下去才是首要的目标。

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国家和人民内部利益的不断调整与切换,必然会衍生出部分错位和罅隙,易诱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被犯罪”。企业的天然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政府的目标是发展经济、民生大计、缩减贫富差距、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等等。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目标会有针对性地倾斜。当政府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趋同时,政策自然是利于企业发展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随着目标焦点的阶段性转移,当二者发生错位甚至是冲突时,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亦会随之增加。

而这些风险或许是间歇性的。因为一棍子打死没得玩。这也就意味着生死大权操控于他人之手。所以我们似乎不难理解,为何达60%的中国富人(净资产150万美元以上)已决定或正考虑移民;净资产在150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中,27%的人已办理移民手续。

过去的9月似乎特别人心惶惶,用人人自危来形容一点都有不为过。各种“小平”、各种税负、各种唱衰,内忧外患。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是一群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的群体,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国家肯定民营企业的市场地位,习大大也强调党中央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企业家,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更应该打起精神,不信谣、不传谣,打铁还需自身硬,提升品牌和产品能力,同时做好法律风险管理特别是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企业家是一群社会精英,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对社会各界产生着广泛影响。因此,企业家犯罪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企业家个人命运和家庭幸福、一个甚至多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大量员工就业问题、危害地方经济发展、负面的社会示范效应等等。

因此,打造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体系势在必行。目前,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但基本是偏重经济类的,或者蜻蜓点水式的全门类,主要负责业务合同、劳动和知识产权等。市场上的一些专项法律服务,一般是融资、上市等领域。而最为重要的刑事风险,前端预防非常薄弱,还基本上没有专项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没有刑事风控律师把关,而传统的法律顾问“顾而不问”,因此,每天都有企业家和高管落马,每天都有明星企业濒临绝境的新闻报道,每天都有中小企业破产。刑事法律服务的主流模式还是在被刑事立案之后,再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而到那个时候,巨大的损失已经不可避免。所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迫切需要重新提上日程,整合各方资源打造中国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控体系,让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不再提心吊胆,不再因为没有后台背景而成为选择性执法的对象。

 

阅读量:337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