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招助理的“三原则

办案律师/作者: 余安平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6-23


余安平: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暨刑事部秘书长、金牙大状律师联盟秘书长

2017年初夏参加毒品辩护昆明论坛遇到“南毒王”惠君琦律师,见他一个人“主刀”,我“怂恿”他招助理。我认为资深律师应该招助理,一则一个人“太忙”需要团队来分担工作压力,例如把辅助性业务交给助理;二则个人力量有限,需要一个团队来提供“全方位”服务,单打独斗不是长久之计;三则惠律师在毒品辩护方面颇有造诣,需要通过招助理的方式来培养合作伙伴与门生弟子,将自己的辩护经验传承下去。我取笑说你要做张三丰,不要做周伯通与杨过。

这几年经常鼓动一些资深律师招助理,却被人吐槽说“好助理难找”,他们要么缺乏工作经验学生气太重心气太高,要么缺乏个性与责任精神不能主动做事。“惠州律师韩宁”干脆说招助理一般靠运气,这几年选一个好助理(徒弟)太不容易。不过,听说韩宁律师也找一个助理,跟着办理他的房地产案件。其实招助理有它的规则,我的经验是“三原则”。

1、互补原则

招助理最好与自己的特点“互补”而不是“雷同”。我作为出身教师的“野蛮生长型”实战律师,口才、文才、辩才是强项,庭审实战特别是质证与辩论我最擅长。但我“法学理论”却是短板,我招的第一位助理就要求在“法学理论”方面有优势。小胡律师正好是侦查学本科、法学硕士,本该做警察却做了律师,正好可以与我搭配。这几年我办理的成功案例远远超过5年前,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经验积累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小胡律师提供了理论支持与技术协助。我经常简单阅卷后找出辩护方向与切入点,他则按照我的要求精细阅卷并做好阅卷笔录、质证提纲、询问提纲。这种“优势互补”,才能让大家的长项得以发挥。

2、合伙原则

招助理不是找一个“廉价劳动力”,而应该是找一个“合作伙伴”。一些律师喜欢每年换一个助理——拿到执业证后就不管了。这种“帮别人培养熟手”的方式我不赞同,自己培养多年的助理,执业了可以作为自己团队的核心成员,当然还可以找一个新助理形成“梯队培养”。如果把自己的助理看成自己的合作伙伴,也就不会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自己有业务有团队则需要源源不断补充生力军。一个没有团队的律师做不大,一个有团队却没有优秀成员的律师团队形成不了战斗力。律师既然要把助理看成合作伙伴,则一方面要按照他们的性格特点制定培养计划,另一方面需要在“利益分成”方面考虑他们的长远利益。王思鲁律师就认为,既不能太苛刻让他们失去留在团队的兴趣,也不能太优厚让他们恃宠而骄,年青律师“暴得大名”不好。

3、梯队原则

招助理不是“只要一个好”,而是十几年几十年坚持下来不断招募,这就要形成梯队原则。就像足球场需要前锋、前卫,需要中锋、中卫,还需要后卫、守门员,律师团队日臻完善后就需要梯队布局,文案律师、办案律师、营销律师角色分明并形成“前场、中场、后场”布局。资深律师自己当然是“出庭律师”承担起“前锋”的位置,他的助理逐渐接替他在文案等方面的角色。招一个文笔不错的,下一次可能要招一个口才不错的,再下一次可能要招一个辩才不错的,形成完整布局。当然,辅庭律师都要向出庭律师转进,除非他自己不愿意出庭。这样的梯队培养,不仅使得助理团队之间形成默契,而且使得他们执业后能够同时具备多重角色,能文能辩都得到锻炼,“一专多能”才能走得更远。

资深律师招律师助理,不仅是一门技术,而且是一门艺术,甚至是一门心术。心术端正,不把助理当成“廉价劳动力”,这才能形成战斗团队。有些律师喜欢招偏亮女生做助理,当然如果是作为形象工程也不错,但刑事辩护团队似乎更考虑“实战”,毕竟他们即使面对老板或高官,沦为阶下囚的他们也没有心情关注律师助理的颜值。我曾在微信群讲座时,说招助理应该能喝半斤白酒再吃两碗饭,这样的助理才能胜任几千页卷宗两天两夜看完并写好阅卷笔录的“连续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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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安平

诈骗犯罪、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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