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黄佳博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6-08-04
2017年,两高发布《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云盘批复》),在这之前,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的量刑基本是“套公式”:20部入罪,100部判3-10年,500部就 10年以上,几乎没什么辩护空间。
自该批复实施以来,其核心规则 “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在追究刑事责任时,鉴于网络云盘的特点,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已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平衡量刑、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重要依据,同时也称为辩护律师引用较多的条款。
从文义上看,《云盘批复》的适用场景被限定于“利用网络云盘”的情形。但司法实践早已突破这一形式限制,在其他非云盘类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法院也存在直接援引或参照《云盘批复》的精神进行裁判的情形。
情形一:即时通讯软件发送压缩文件
通过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一对一发送淫秽视频文件或压缩包,是实践中数量庞大但单案规模较小的传播模式。其特点是传播对象特定、传播范围可控,单次交易的社会危害性与公开传播不可同日而语。
在王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二审案【(2023)辽05刑终30号】中,被告人通过QQ 向两名用户贩卖淫秽视频 289 部,一审认定 “情节严重”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法院明确指出,被告人 “虽然不是利用网络云盘贩卖淫秽物品,但其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方式,以即时通讯软件压缩聊天文件形式采取一对一方式贩卖,与公开在网站、网页上提供的淫秽电子信息链接下载的售卖方式比较,在传播范围、速度、影响力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别”,并 “参照批复精神” 综合考量其传播时间短、人数少、获利少等情节,最终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除此之外,通过qq相册、微信笔记等方式发送视频本质上与发送压缩文件没有区别,也可以援引《云盘批复》进行辩护。
情形二:转发淫秽网站链接或二维码到朋友圈
在陈xx、罗xx等六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2023)陕0925刑初41号】中,陈xx作为该色情网站代理人,创建微信群并将其注册的淫秽色情网站账户生成的二维码和自己编辑的色情诱导性文字信息发送微信群让罗xx等微信群成员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罗xx、王x、李x、穆xx、周xx按照陈xx的要求在各自微信朋友圈转发陈xx生成的淫秽网站二维码及色情诱导性文字信息,涉案视频数量虽达到922部,但法院最终同样“参照《云盘批复》第二条规定的精神”,区分主从犯,对除陈xx之外的其他五人不按网站内922 部视频总量升格量刑,而是认定为“一般犯罪情节” 并适用缓刑。
情形三:BT种子/磁力链接搜索平台:间接传播模式的裁量矫正
BT种子、磁力链接属于典型的“非存储式” 传播—— 行为人不直接存储淫秽视频文件,仅提供指向视频的种子文件或链接索引,用户需借助下载工具才能获取内容。其传播链条更长、传播结果更间接,若单纯以可搜索到的视频数量量刑,罪责刑失衡问题更为突出。
在龚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二审案【(2020)鲁02刑终663号】中,被告人建立二十余个提供BT 种子和磁力链接的网站,可搜索到淫秽视频 588 部,一审按数量标准认定 “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审法院直接援引《云盘批复》,认为“行为人主观上系间接故意,并非淫秽视频的直接提供者;客观上用户需经搜索、下载种子、使用下载工具等多环节才能观看,与直接陈列式传播存在差异;传播范围、违法所得难以准确认定”。据此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从“十年以上” 直接降档至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区间,《云盘批复》成为量刑降档的核心法律依据。
情形四:会员制淫秽网站
会员制网站是最常见的扩张适用场景。行为人搭建网站、上传淫秽视频,用户付费注册成为会员后即可在线观看或下载。其与网络云盘的共性在于:平台内视频总量巨大,但单个会员实际观看、下载的数量有限;传播范围受会员规模制约,而非无差别向公众扩散。
在倪贵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鲁0522刑初142号】中,被告人搭建 “SM家园”“臻选家园” 两个会员制网站,网站内淫秽视频达 560 部,按传统数量标准已达 “情节特别严重”(对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直接适用《云盘批复》,认为 “不宜直接适用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可以按照情节严重定罪量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唐某、熊某、王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再审案【(2020)川0903刑再1号】中,出现了形式上的“否定”与实质上的“吸收”。抗诉机关认为“网站与云盘是不同概念,原审参照批复属法律适用错误”,再审法院虽在形式上采纳了这一抗诉意见、撤销了 “参照批复”的表述,但在实体量刑上仍未按689部视频认定“情节特别严重”,而是综合经营时间、违法所得、会员数量等因素在三年左右量刑。换言之,法院在裁判理由中“纠正”了批复的直接引用,但在量刑逻辑上完全沿袭了批复的综合评估思路。
综上,《云盘批复》的本质,就是把“数量说了算”的硬性标准,变成了可以结合案情争取的活空间。只要案子里存在传播范围较窄、违法所得较少的情况,《云盘批复》就可能成为实现降档处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