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作者: 谢政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6-05-21
首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使被害人上当受骗进而将财物无偿或者以极低的几乎可以忽略的价格交付给行为人。如果行为人没有捏造事实,只是夸大或者缩小欺骗事实的,不构成诈骗犯罪。如果行为人收到被害人财物的时候支付了对价,并非无偿或者以极低的几乎可以忽略的代价获取被害人财产的,也不构成诈骗犯罪。
其次,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和故意。行为人只有没有返还被害人财产,也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同时具有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情形的,才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才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行为人在获取被害人财产时,已经债台高筑,没有还款能力、交易能力或者不具有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能力的,构成诈骗犯罪,反之则不构成。
行为人获取被害人财产后,人为将财产转移,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赔偿义务,使被害人财产难以追回损失难以赔偿的,构成诈骗罪,否则不构成。
行为人获取被害人财产后,将财产挥霍、享受,购买奢侈品、包养情妇等高消费活动,或者用于违法犯罪用途导致财产无法返还无法赔偿的,构成诈骗犯罪,反之不构成。
行为人获取财产后,潜逃失联,隐匿行踪,使被害人难以找到,维权无门的,构成诈骗犯罪,反之则不构成。
一句话,行为人因自身原因,导致被害人维权无望,无法通过正当途径向行为人索赔,难以挽回损失的,才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同时具备诈骗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的,才可以评价为诈骗犯罪;如果不是因为行为人自身原因,而是行为人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返还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不能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可以评价为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