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刑法》第306条专题研讨会
北海四律师伪证案深度剖析及代理方略预告
王思鲁: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在于将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以合法的方式再现,以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中动辄涉及财产、自由乃至生命,律师作为弱势一方的捍卫者,理应据理力争,方能最大程度实现司法天平之公正。遗憾的是,一有《刑法》第306条这道高墙的堵截;二有公检机关“报复性”执法的冷箭。
然而,我们有一批大义精诚之士仍然义无反顾地为当事人奔走、呐喊,为了公平正义而勇于抗争。或许我们过于执着,但执着让我们无所畏惧。如今,北海四位律师伪证案的抗争序幕已悄然拉开,律师奋起维权的集结号也再次吹响。
,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鲁,以《北海四律师伪证案深度剖析及代理方略》为题,抛砖引玉,与大家探讨律师维权之良策。特邀各位律师同仁、媒体朋友参加。
本次主题的内容包括:
一、 北海四律师伪证案全景透析
二、侦查机关针对律师“报复性”执法的动机及依据
三、律师团代理方略
会议时间: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3点(请提前15分钟进场)。
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层多功能会议室
报名方式: 电话、短信、邮件报名均可
联 系 人: 吴杰臻
联系电话: 18818800446
电子邮箱:wujiezhen1108@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