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完美刑辩方显大律师本色

作者:周静 日期 : 2014-02-15


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及@邱恒榆律师、@裴敏律师、@广州吴恺律师、@吕律师等资深律师参加论坛。@林叔权律师主持,上海@孙云康律师为特邀点评嘉宾,现场高朋满座、资深律师云集。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案的辩护人—中国著名刑辩律师王思鲁等律师将该案的辩护技巧、经验与同行进行了深入交流。

论坛在主持人林叔权律师介绍了主讲人及嘉宾之后,王思鲁律师简述了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的案情。

主持人:林叔权 律师

主讲人:王思鲁 律师

晚,民警雷庭接受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寻子龙的指令,带领防暴队员到“加勒比”娱乐会所协助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执行盘查任务,将陈某华等4人带至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大队,后按指示将4人交给新英湾派出所处理。

陈某华等人却倒打一耙,到包括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多个司法机关频频“告状”,誓言不把雷庭“整倒”不罢休。

下午,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洋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没有拘传手续的情况下,将雷庭带至昌江县人民检察院,后转至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同年3月12日,雷庭被洋浦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刑事拘留,直至下午,雷庭在检察院讯问室接受讯问结束,才被送至东方市看守所羁押,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本案。从同年3月8日下午5时至下午4时,雷庭被洋浦人民检察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近150个小时。同年3月25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雷庭。同年7月26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向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方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雷庭犯非法拘禁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雷庭被当庭释放。雷庭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3 日以“事实不清”为由作出裁定,将本案发回东方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东方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2012)东刑初重字第2号判决书】,当庭宣判雷庭无罪!判决生效之后,雷庭申请国家赔偿并获得赔偿。

王思鲁律师及其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受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及雷庭委托,代理了本案。经过激荡人心的完美辩护,获得了完胜的结果。

这就是举国关注,轰动整个政法干警系统的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到二审发回重审,最后得到国家赔偿。在整个过程中让人感受到的是辩护律师的过人的智慧、高超的技能、敢于担当和勇于坚持。在此次论坛上,陪同一起办案的邱恒榆律师目睹了雷庭案律师的办案过程,由衷的赞叹:“原来案件可以这样办,文书可以这么写,这样完美的辩护太让人震撼了”。裴敏律师说:“雷庭案件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律师的眼界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律师是体制的产物,如何在体制框架内,利用好各方各面的力量,是需要很高的眼界。王律师在这个案件中,每一个点都把握得很好”。与王思鲁律师一路走过众多影响性诉讼的吴杰臻律师说:“我们很多案件都获得过高层领导的批示。如何通过几百字的反映函,触动领导的有利批示,确实需要很高的政治智慧。”

王思鲁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起到了力挽狂澜、扶大厦于将倾的作用。在这个案件中从向政法委的反映函、律师法律意见书,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中,尽显了律师的政治智慧。王思鲁律师曾三十几次的前往海南会见当事人,每一步都尽显出了律师的专业、敬业。在每一环节中都做到了精益求精。提起此案,众人无不为这样完美的辩护感到震撼。

我曾数次与法律界朋友探讨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能不能起到作用?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答案大多是对当前法治环境下刑事辩护律师的不乐观,对控辩失衡的无奈。许多刑事辩护律师是靠屈从于公权力之下的诉辩交易来进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然而,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被羁押二百七十七天,在一审中被判定罪免罚,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到彻底的无罪判决,最终获得国家赔偿。这彻底打消了我心中由来已久的对刑事辩护的偏见。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当然不是进行出卖当事人权益式的诉辩交易,也不是单纯的死磕那么简单。这彰显的是律师的良知、智慧、担当和坚持。正如王思鲁律师所言:“完美的辩护是惊心动魂的过程和成功的结果的和谐统一;律师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开创未来,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 。

在办此案过程中,王思鲁律师及金牙大状律师团队通过该案对我国法治及刑事诉讼立法进行了深度的思考,时值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他们又通过该案反映出的立法问题,提出了有效的修法建议,以个案的公正推动法治前进的车轮。这就是重大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这就是实战派大律师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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